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12月16日,仓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一则土地征收启动公告(仓征启公告〔2020〕44号)。

征地公告指出,为实施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福州市飞凤山奥体公园工程(二期)实际使用林地范围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本次拟征地面积73.1934公顷(1097.9亩)。征地范围:东至盘屿路;西至洪湾路;南至东岭路;北至宝山路、建新南路。
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建新镇东岭村、凤高村、台屿经济管理区、江边村、玉兰村、红江村及建新镇(集体)。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公园绿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事业需要用地。本次征地,拟于2020年12月4日至2021年1月4日由仓山区建新镇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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