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永泰县政府批准,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县城区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其他规划指标及建设要求:
1、宗地用地总面积48155平方米,配建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计容建筑面积的10%(含10%);
2、竞得人应配建:(1)居家养老服务点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同时每千人建筑面积不少于70平方米,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项目建设单位应该及时向所在乡镇提交养老设施移交清单,无偿移交产权;(2)9班幼儿园一处,用地面积不少于42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3900平方米,应按《永泰县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标准(试行)》要求建成后将产权无偿移交县教育局;(3)居民多功能活动广场一处,用地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同时每千人用地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4)居民健身活动室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同时每千人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5)再生资源回收点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6)开闭所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靠近地块东侧设置;(7)公共厕所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并对外开放使用;(8)片区汇聚机房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9)环网柜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10)避灾点一处,容量不少于100人,允许容纳的避灾人员人均面积不小于2平方米;(11)按照每300-500户原则设置一个固定垃圾分类精品屋,占地面积30平方米以上,垃圾分类屋应具备垃圾分类投点、洗手池、洗桶池、工具间等功能区、通水通电、通信摄像头等功能;(12)道班房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用地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3、出让宗地的其他规划设计条件和建设要求,详见永泰县城南片区C3-1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二、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参加竞买申请方式及截止日期
(一)拍卖方式及竞价办法
1、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公开拍卖方式。
2、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拍卖起始价,宗地竞买加价幅度均不低于100万元且以100万元的整数倍。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
(二)出让活动的时间
1、申请人可于2020年12月7日至2020年12月22日(不含节假日)到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2、申请人可于2020年12月7日至2020年12月22日(不含节假日)到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应在2020年12月22日16:00时前汇至指定帐户。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年12月22日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3、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城峰镇刘岐村立塘66号万冠双子星大楼,永泰县行政服务中心4楼)进行。拍卖时间为:2020年12月23日上午9:00时。
四、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宗地出让价款包括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征地报批等前期费用,以及三金(国有土地收益金、工业用地成本调节金、农业土地开发金)和出让业务费等政府其它土地收益。不含土地出让契税,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绿化费等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税。
土地宗地为现状土地,交付的土地现状为:宗地范围内征地工作已完成,地上附着物(含建筑物、构筑物、杆线等)已清表,场地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平整,县土储中心负责提供施工期间临时用水、用电接口。宗地内的电力、供水、排水、燃气等市政公用设施接入或排出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投资和建设。地下管网或不可预见的地下埋藏物需要迁移的,由竞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竞得人需自行平整土地,整理的土石方除了项目自用之外,剩余土石方属于国有资产,应接受政府部门的统筹管理。经地质勘探,若弃碴属于不可利用的弃土石方,县政府予以协调弃土受纳问题;若属可利用的建筑石料,应接受政府统一处置。
2、宗地竞得人付款期限分二期(比例各为50%、50%),分别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180日内支付。竞买保证金可充抵首期土地出让价款。全额缴清土地价款之日起15日内,签订正式的《交地确认书》。出让年限为:住宅70年、商服40年,自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3、宗地竞得人应在交地后6个月内动工,动工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竞得人违反开竣工时间约定的,每日按出让成交价款万分之三比例缴纳违约金。
4、竞得人必须在竞得土地成交后30日内在永泰县境内注册成立房地产开发建设企业(竞得人系永泰县境内已注册符合相应资质的经营、开发建设企业除外)。
5、本次拍卖宗地不设定保留价,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6、本次土地拍卖出让的详细情况、具体要求,请参阅《公开出让须知》和其他出让文件。
7、本公告由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县府路155号
联 系 人:侯仰嵩
联系电话:0591-62275851
银行账户:
1、开户单位: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永泰县支行
账 号:1317 5101 0400 1423 0
2、开户单位: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龙峰分社
账 号:9010 5110 2001 0000 0244 80
3、开户单位: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行
账 号:3505 0161 7007 0000 0589
4、开户单位: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永泰县支行
账 号:1402 0801 2960 1060 741
5、开户单位: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行
账 号:4299 7632 5418
6、开户单位: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行
账 号:1000 6333 3360 0100 02
7、开户单位: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县支行
账 号:9350 0601 0010 4800 05
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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