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继11月27日发布公告,决定永泰樟[2020]拍16号地块之后!11月29-30日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再次连续发布“关于2020年第八次、第九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预公告”
经永泰县人民政府批准,近期拟公开出让永泰县城区两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实行用地预申请制度。
对两则公告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可以向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用地预申请,并将以下申请文件送达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点:永泰县樟城镇县府路155号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大楼二层征地开发中心,联系人:侯仰嵩,联系电话:0591—62275851)。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地预申请书》;
2、预申请人已签署(盖章)的《永泰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地预申请协议》;
3、预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出让人对用地预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在预申请人按规定缴纳预申请保证金后发布出让公告,组织公开出让活动。预申请人办理预申请手续之后,应按协议约定参与竞价,否则予以没收预申请保证金。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统计显示,本次预出让的两幅地块编号为樟[2020]拍15号、樟[2020]拍19号,地块分别位于永泰县清凉镇古岸村、樟城镇沙浮,总面积137.91亩,出让起始价79000万元。
以下是两幅地块详细出让信息:
一、樟[2020]拍15号:面积74.63亩,起拍价3.2亿!
本次预出让的地块编号为樟[2020]拍15号,位于清凉镇古岸村,土地用途为商服-零售商业(商场、商铺)、住宅-城镇住宅(普通住宅)、公服-教育用地(幼儿园)、公园与绿地(防护绿地)、交通-城镇村道路用地。
地块规划及指标要求:
用地面积:土地面积:49756㎡;容积率:1.0<FAR≤2.8;建筑密度:≤22%;绿化率:≥35%;建筑限高:≤80米;出让年限:商服用地40年、住宅70年。
该地块预出让起始价32000万元,预申请保证金500万元。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根据容积率上限2.8测算,得出该地块预出让起始楼面价2296.92元/㎡。
出让公告约定:
1、规划指标:该宗地用地总面积4756平方米,其中计容建设用地43130平方米,防护绿地4605平方米道路用地2021平方米;宗地内2个地块規划技术指标如下:
A04-1地块用地面积33234平方米:
(1)容枳率为1.0<FAR≤2.8,(2)建筑密度≤22%,(3)绿地率≥35%,(4)建筑限高≤80米,(5)配建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计容建筑面积的1%(含10%)。
该宗地需无偿按规范要求配建幼托(幼儿园)所(规模不少于12班,用地面积不少于5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独立占地,有独立院落和出入口,无偿移交产权给县教育主管部门)。
A06-1地块用地面积9896平方米:
(1)容积率为1.0<FAR≤2,8,(2)建筑密度≤20%,(3)绿地率≥35%,(4)建筑跟高≤80米,(5)配建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计容建筑面积的10%(含10%);
2、该宗地需規划建设1000方米安置型商品房,由县房屋征收中心以7500元m回购;
3、给付成交地价款方式:竞得人分两期(比例各为50%、50%)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180日内支付;
4、交地时间:在竞得人全缴清土地出让价款之日起15日内;
5、开竣工时间:交地后6个月内开工,开工后36个月竣工。
二、樟[2020]拍19号:面积63.28亩,起拍价4.7亿!
本次预出让的地块编号为樟[2020]拍19号,位于樟城镇沙浮,土地用途为商服-零售商业(商场、商铺)、住宅-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宅)。
地块规划及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42187㎡;容积率:1.0<FAR≤4.3;建筑密度:≤50%;绿化率:≥10%;建筑限高:≤100米;出让年限:商服用地40年、住宅70年。
该地块预出让起始价47000万元,预申请保证金500万元。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根据容积率上限4.3测算,得出该地块预出让起始楼面价2590.90元/㎡。
出让公告做如下重要约定::
1、该宗地为沙浮棚户改造项目用地拟按“毛地出让,净地交付”方式实施,宗地总面积42187平方米,其中计容用地面积(不含天后宫)38508平方米,代征道路509平方米,代征防洪岸线外2615平方米。
2、建设要求:(1)宗地内天后宫建筑应原址保留,由县政府指定单位进行修缮保护修复;(2)宗地南侧孚邻大樟溪,宗地范围包括代征防洪岸线外用地2615平方米。土地出让后,竞得人应委托资质单位论证防洪安全方案,并报县水利局和县住建局批准后实施建设防共岸线设施;
3、该宗地竞得人须建设满足该区域回迁的安置型商品住房9万平方米、商业铺面0.3万平方米,由县房屋征收中心按照5811元/平方米单价子以回购;
4、给付成交地价款方式:竞得人分两期(比例各为50%、50%)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360日内支付;
5、交地时间:在竞得人全缴清士地出让价款之日起15日内;
6、开竣工时间:交地后9个月内开工,开工后3个月内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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