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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12月18日拍卖两幅商住用地,面积49.97亩!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0.11.26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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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11月26日,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2020年第八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本次拍卖将于2020年12月18日(星期五)举行。拍卖地点设在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第一开标室)。
标签:   闽侯  土地  拍卖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11月26日,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2020年第八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有关规定,经闽侯县人民政府批准,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竞买申请人应在2020年12月3日至2020年12月1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2020年12月17日下午4:30之前)提交报名材料和竞买保证金的缴款凭证(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20年12月16日下午4:30前汇至指定的账户)提出竞买申请。申请人是否具备申请条件将在报名截止当日审核确认。

  本次拍卖将于2020年12月18日(星期五)举行。拍卖地点设在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第一开标室)。

 
  本次拍卖的两幅地块编号为闽侯宗地2020-17号、2020-18号。两幅地块均位于甘蔗街道长江村,土地用途同为商住用地,总面积49.97亩,拍卖起始价合计61700万元。

  根据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数据,上述两宗地商品住宅销售备案均价为17513元/平方米。

  本次拍卖竞价采用“限房价、控地价、公开摇号”方式:即地块设定最高限制价格宗地最高限价(宗地2020-17号最高限价18400万元、宗地2020-18号最高限价67200万元),竞买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价后,不再接受更高报价,且有其他竞买人愿意接受该最高限制地价,则竞买方式转为采取公开摇号方式确定受让人。凡接受最高限制地价的竞买人均可申请继续参与摇号,并将最终摇中者确定为受让人。

  以下是两幅地块详细出让信息:

  1、闽侯宗地2020-17号:面积11.75亩,起拍价1.32亿!

  出让公告显示,闽侯宗地2020-17号位于甘蔗街道长江村,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R2、B1)。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7832㎡(11.75亩);容积率:2.0≤FAR≤2.5;建筑密度:D≤27%;绿地率:GAR≥35%;建筑限高(米):H≤60米;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 :居住用地 70年 、商服用地40年。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5280万元,拍卖起始价13200万元。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根据实用地面积10.62亩、容积率上限2.5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楼面价为7458.68元/㎡。若按该地块最高限价18400万元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楼面价为10396.94元/㎡。

  出让公告约定:

  宗地2020-17号,实用地面积10.62亩(7079平方米),公共绿地面积753平方米(不计入经济技术指标),具体面积以实测为准。本宗地计容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500平方米,计容公共服务设施面积不小于790平方米。本宗地商业应沿地块西侧墩园洲路布置。本宗地沿地块北侧昙石山大道应退让10米城市公共绿化带,对外开放使用,不得设置实体围墙,具体设计方案应报县市政园林主管部门同意并经县政府审定后由竞得人实施。在办理本出让宗地不动产权证时该公共绿化带用地不予登记发证,若今后政府项目建设需要征用该公共绿化带用地不予赔偿。

  2、闽侯宗地2020-18号:面积38.22亩,起拍价48500亿!

  出让公告显示,闽侯宗地2020-18号位于甘蔗街道长江村,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R2、B1)。

  土地面积:25482㎡(38.22亩);容积率:2.0≤FAR≤2.7;建筑密度:D≤18%;绿地率:GAR≥35%;建筑限高(米):H≤80米;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 :居住用地 70年 、商服用地40年。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19400万元,拍卖起始价48500万元。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根据35.96亩、容积率上限2.7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楼面价为7492.99元/㎡。若按该地块最高限价67200万元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楼面价为10382.05元/㎡。

  出让公告约定:

  宗地2020-18号,实用地面积35.96亩(23973平方米),公共绿地面积1509平方米(不计入经济技术指标),具体面积以实测为准。本宗地计容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1200平方米,计容公共服务设施面积不小于1490平方米。本宗地商业应沿地块东侧墩园洲路布置。本宗地沿地块北侧昙石山大道应退让10米城市公共绿化带,对外开放使用,不得设置实体围墙,具体设计方案应报县市政园林主管部门同意并经县政府审定后由竞得人实施。在办理本出让宗地不动产权证时该公共绿化带用地不予登记发证,若今后政府项目建设需要征用该公共绿化带用地不予赔偿。


  针对上述两幅地块,出让公告还做如下重要约定:

  1、两宗地受让人必须依照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的出让宗地概念设计方案进行项目设计,在满足出让宗地规划技术条件下,出让宗地规划设计方案可进行微调,但须经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同意。

  2、宗地交地、开竣工时间:交地时间自土地出让金缴清之日起1个月内(2021年3月27日前)交地并签订交地确认书,上述两宗地受让人应在2021年12月27日之前(交付土地之日起9个月内)开工;宗地2020-17号受让人应在2023年12月27日之前(双方约定的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宗地2020-18号受让人应在2024年3月27日之前(双方约定的开工之日起27个月内)竣工。开工、竣工日期每延缓一天,出让人向受让人收取土地出让金总额的0.5‰违约金。

  3、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价格必须按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报备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一房一价”和明码标价的原则公示商品房销售价格。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强商品房预售监管,国家部委规定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必须满足“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根据榕政办〔2016〕180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该条件明确为建筑主体施工形象进度达到总层数的三分之一(含地下部分)。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时,已经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纳入开发建设资金计算范畴。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在办理土地抵押期间暂缓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允许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分批办理解押、分批办理预售许可。

  4、项目建设单位在申请规划行政审批时应作出书面承诺,严格按照规划许可内容组织项目建设。对擅自变更规划条件违法建设的业主、施工、设计、监理等失信单位,按归口管理原则列入诚信系统黑名单,并依法处置(包括暂缓办理预售许可、暂停承接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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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11月26日,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2020年第八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有关规定,经闽侯县人民政府批准,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竞买申请人应在2020年12月3日至2020年12月1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2020年12月17日下午4:30之前)提交报名材料和竞买保证金的缴款凭证(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20年12月16日下午4:30前汇至指定的账户)提出竞买申请。申请人是否具备申请条件将在报名截止当日审核确认。

  本次拍卖将于2020年12月18日(星期五)举行。拍卖地点设在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第一开标室)。

 
  本次拍卖的两幅地块编号为闽侯宗地2020-17号、2020-18号。两幅地块均位于甘蔗街道长江村,土地用途同为商住用地,总面积49.97亩,拍卖起始价合计61700万元。

  根据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数据,上述两宗地商品住宅销售备案均价为17513元/平方米。

  本次拍卖竞价采用“限房价、控地价、公开摇号”方式:即地块设定最高限制价格宗地最高限价(宗地2020-17号最高限价18400万元、宗地2020-18号最高限价67200万元),竞买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价后,不再接受更高报价,且有其他竞买人愿意接受该最高限制地价,则竞买方式转为采取公开摇号方式确定受让人。凡接受最高限制地价的竞买人均可申请继续参与摇号,并将最终摇中者确定为受让人。

  以下是两幅地块详细出让信息:

  1、闽侯宗地2020-17号:面积11.75亩,起拍价1.32亿!

  出让公告显示,闽侯宗地2020-17号位于甘蔗街道长江村,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R2、B1)。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7832㎡(11.75亩);容积率:2.0≤FAR≤2.5;建筑密度:D≤27%;绿地率:GAR≥35%;建筑限高(米):H≤60米;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 :居住用地 70年 、商服用地40年。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5280万元,拍卖起始价13200万元。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根据实用地面积10.62亩、容积率上限2.5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楼面价为7458.68元/㎡。若按该地块最高限价18400万元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楼面价为10396.94元/㎡。

  出让公告约定:

  宗地2020-17号,实用地面积10.62亩(7079平方米),公共绿地面积753平方米(不计入经济技术指标),具体面积以实测为准。本宗地计容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500平方米,计容公共服务设施面积不小于790平方米。本宗地商业应沿地块西侧墩园洲路布置。本宗地沿地块北侧昙石山大道应退让10米城市公共绿化带,对外开放使用,不得设置实体围墙,具体设计方案应报县市政园林主管部门同意并经县政府审定后由竞得人实施。在办理本出让宗地不动产权证时该公共绿化带用地不予登记发证,若今后政府项目建设需要征用该公共绿化带用地不予赔偿。

  2、闽侯宗地2020-18号:面积38.22亩,起拍价48500亿!

  出让公告显示,闽侯宗地2020-18号位于甘蔗街道长江村,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R2、B1)。

  土地面积:25482㎡(38.22亩);容积率:2.0≤FAR≤2.7;建筑密度:D≤18%;绿地率:GAR≥35%;建筑限高(米):H≤80米;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 :居住用地 70年 、商服用地40年。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19400万元,拍卖起始价48500万元。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根据35.96亩、容积率上限2.7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楼面价为7492.99元/㎡。若按该地块最高限价67200万元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楼面价为10382.05元/㎡。

  出让公告约定:

  宗地2020-18号,实用地面积35.96亩(23973平方米),公共绿地面积1509平方米(不计入经济技术指标),具体面积以实测为准。本宗地计容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1200平方米,计容公共服务设施面积不小于1490平方米。本宗地商业应沿地块东侧墩园洲路布置。本宗地沿地块北侧昙石山大道应退让10米城市公共绿化带,对外开放使用,不得设置实体围墙,具体设计方案应报县市政园林主管部门同意并经县政府审定后由竞得人实施。在办理本出让宗地不动产权证时该公共绿化带用地不予登记发证,若今后政府项目建设需要征用该公共绿化带用地不予赔偿。


  针对上述两幅地块,出让公告还做如下重要约定:

  1、两宗地受让人必须依照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的出让宗地概念设计方案进行项目设计,在满足出让宗地规划技术条件下,出让宗地规划设计方案可进行微调,但须经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同意。

  2、宗地交地、开竣工时间:交地时间自土地出让金缴清之日起1个月内(2021年3月27日前)交地并签订交地确认书,上述两宗地受让人应在2021年12月27日之前(交付土地之日起9个月内)开工;宗地2020-17号受让人应在2023年12月27日之前(双方约定的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宗地2020-18号受让人应在2024年3月27日之前(双方约定的开工之日起27个月内)竣工。开工、竣工日期每延缓一天,出让人向受让人收取土地出让金总额的0.5‰违约金。

  3、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价格必须按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报备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一房一价”和明码标价的原则公示商品房销售价格。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强商品房预售监管,国家部委规定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必须满足“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根据榕政办〔2016〕180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该条件明确为建筑主体施工形象进度达到总层数的三分之一(含地下部分)。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时,已经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纳入开发建设资金计算范畴。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在办理土地抵押期间暂缓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允许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分批办理解押、分批办理预售许可。

  4、项目建设单位在申请规划行政审批时应作出书面承诺,严格按照规划许可内容组织项目建设。对擅自变更规划条件违法建设的业主、施工、设计、监理等失信单位,按归口管理原则列入诚信系统黑名单,并依法处置(包括暂缓办理预售许可、暂停承接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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