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0年11月21日发布了《关于2020年第八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榕自然让[2020]8号,以下简称《公告》),现对《公告》补充如下:
一、增加出让宗地2020-77号地块,具体如下:
1.宗地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主要规划指标见附表。
2.宗地建设要求:
(1)该项目配建办公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及地下停车泊位110个由鼓楼区指定单位回购,办公回购单价12796元/平方米,停车位回购单价18.466万元/个。宗地配建地下商业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东水路近4号线2号口一侧)由市政府指定单位回购,回购单价7490元/平方米。
(2)宗地除回购办公建筑外,其余办公建筑不可分割销售。
(3)该地块结合地铁站点建设,合建地铁出入口与风亭(地下2层至地上一层),其中与4号线出入口合建部分建筑面积约560平方米,与滨海快线合建部分建筑面积约2700平方米,滨海快线冷却塔及多联机设置在裙楼处。地块建设方案需征求市地铁集团意见。
(4)为满足地铁工期要求,4号线的2号出入口部分地下室及地面部分需于2021年5月前完成;滨海快线的B出入口1号风亭及地面部分需于2023年5月前完成。如竞得人无法如期开展地块施工建设,则涉及地铁部分由地铁集团先行施工,并预留接口条件。合建费用由地铁集团出资。
3.其他事项
(1)付款期限:分二期(比例为50%、50%)付款,分别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180日内支付。
(2)其他报名要求、拍卖时间、交地时间、开竣工时间、成交价款构成等内容按照《公告》执行。
二、宗地2020-72号建筑密度调整为25%以下。
《公告》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91—83371665、83317376、83309368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1月25日
返回海西房产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