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首页 > 原创 > 正文

14幅地、面积585.28亩!福州巨量土拍再度来袭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0.11.21来源:海西房产网
扫描到手机
导语:本次推出了市区14幅地块,由10幅商住用地、3幅商服用地及1幅公共服务与停车场用地组成。14幅地块总体量达到585.28亩,总起拍价超68亿元。
标签:   土地  拍卖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11月21日,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发布“关于2020年第八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经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出让人)决定公开出让福州市城区十四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人应在2020年12月7日至12月14日的工作日期间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竞买申请表、承诺函、竞买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及相关证明文件等,向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出竞买申请,经审核后,获得竞买资格。

      拍卖时间为2020年12月16日上午9:30,在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交易大厅举行!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统计显示,本次推出了市区14幅地块,由10幅商住用地、3幅商服用地及1幅公共服务与停车场用地组成。14幅地块总体量达到585.28亩,总起拍价68.1亿元。

  本次采用拍卖方式出让。其中宗地2020-63、64、65、66、68、69、70、71、72号采用“限地价、控房价、摇号”方式出让。竞买人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价的,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价后,不再接受更高报价,愿意接受该最高限制价的竞买人均可申请参与摇号,摇中者为竞得人。

  2020-67号地块采用“限地价、控房价、竞全龄养老设施建筑面积、摇号”方式出让的,竞买人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价格的,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价后,转为竞全龄养老设施建筑面积方式确定竞得人,每次竞价阶梯为200平方米(净面积不含公摊)的整数倍,按竞面积多者的原则确定竞得人;若竞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转为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凡接受的竞买人,均可申请参与摇号,摇中者为竞得人。

【以下为14幅地块详情】

 

  宗地2020-63号(晋安连潘棚户区改造A06地块),出让面积11358平(约17.04亩,其中绿地2.66亩),用途为居住、绿地用地,建筑限高方面:住宅建筑高度21米以上、80米及以下。

  容积率2.11,起始价4.74亿、最高限价6.17亿。该地块起始楼面价约19778.53元/平。该地块无配建安商房要求,采用“限地价、控房价、摇号”方式出让。 

  宗地2020-64号(仓山原闽东电泵厂及民天食品厂出让地块),出让面积56056平(约84.08亩),用途为居住用地,住宅建筑高度21米以上、36米及以下。

  容积率1.5,起始价6.36亿、最高限价8.27亿,海西房产网经过测算,该地块起始楼面价约7563.86元/平。该地块需配建3.34万平自持社会租赁租房平。采用“限地价、控房价、摇号”方式出让。 

  宗地2020-65号(仓山三江口福乐新苑收储地块三),出让面积66037平(约99.06亩),用途为居住、幼儿园用地,住宅建筑高度21米以上、60米及以下。

  容积率1.56,起始价11.62亿、最高限价15.15亿,起始楼面价约11279.61元/平。该地块无配建安商房要求。采用“限地价、控房价、摇号”方式出让。

  宗地2020-66号(晋安横屿组团出让地块),出让面积18326平(约27.49亩),用途为居住、商服用地,住宅建筑高度21米以上、80米及以下,

  容积率2.6,起始价7.91亿、最高限价10.29亿,海西房产网经过测算起始楼面价约16601.05元/平。地块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平、不超过5000平,配建商业建筑面积3000平按5218元/平回购。

  该地块无配建安商房要求,采用“限地价、控房价、摇号”方式出让。

  宗地2020-67号(晋安斗顶新苑项目出让地块一),出让面积43185平(约64.78亩),用途为居住、商服用地,容积率1.8,起始价6.15亿、最高限价8亿,起始楼面价约7911.7元/平。住宅建筑高度21米以上、50米及以下,地块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不超过4000平,配建商业建筑面积3000平按5218元/平回购。配建全龄化养老设施建筑面积2000平按5406元/平回购。该地块无配建安商房要求,采用“限地价、控房价、竞全龄养老设施建筑面积、摇号”方式出让。

  宗地2020-71号(晋安斗顶新苑项目出让地块二),出让面积42609平(约63.91亩),用途为居住用地,容积率1.8,起始价5.25亿、最高限价6.83亿,起始楼面价约6845.19元/平。住宅建筑高度21米以上、50米及以下。该地块需配建4.3万平安商房,销售均价为14060元/平。采用“限地价、控房价、摇号”方式出让。

  宗地2020-68号(晋安地铁秀山站3号出入口出让地块二),出让面积18479平(约27.72亩),用途为居住、商服用地,住宅建筑高度18米以上、24米及以下,地块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2500平、不超过3500平。

  容积率1.6,起始价3.37亿、最高限价4.39亿,该地块起始楼面价约11398.07元/平。该地块无配建安商房要求,采用“限地价、控房价、摇号”方式出让。

  宗地2020-69号(鼓楼湖头街周边地块),出让面积11372平(约17.07亩),用途为居住用地,住宅建筑高度21米以上、40米及以下。建设全龄化养老设施建筑面积2000平按7137元/平回购。

  容积率2.0,起始价2.33亿、最高限价3.03亿,该地块起始楼面价约10244.46元/平。该地块需配建1.9万平安商房,销售均价为19300元/平。采用“限地价、控房价、摇号”方式出让。

  宗地2020-70号(晋安鹤林片区K04出让地块),出让面积37795平(约56.69亩),用途为居住用地,住宅建筑高度21米以上、60米及以下,建设全龄化养老设施建筑面积3000平按5861元/平回购。

  容积率2.4,起始价10.46亿、最高限价13.6亿,该地块起始楼面价约11531.51元/平。

  该地块需配建4万平安商房,销售均价为15600元/平。采用“限地价、控房价、摇号”方式出让。 

  宗地2020-72号(晋安原福日器材场及周边地块),出让面积15523平(约23.28亩,其中绿地4.66亩),用途为居住、商服、绿地用地,容积率1.68,起始价3.43亿、最高限价4.46亿,该地块起始楼面价约13152.53元/平。

  住宅建筑高度21米以上、60米及以下。地块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不超过2500平。建设全龄养老设施建筑面积2500平按7137元/平回购。该地块需配建7600平安商房,销售均价为18900元/平。采用“限地价、控房价、摇号”方式出让。  


宗地2020-73号(台江南公园旧改地块二),出让面积36333平(约54.5亩),用途为商服用地,容积率0.69,起始价5.07亿。地下不计容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10000平,建筑高度坡屋顶建筑按檐口不高于9米,脊高不高于12米控制;平屋顶建筑按不高于12米控制,具体要求按《南公园历史建筑群保护规划》实施。采用“价高者得”方式出让。

 

 

宗地2020-74号(鼓楼凤湖三建出让地块),出让面积3215平(约4.82亩),用途为商服用地,容积率2.2,起始价0.75亿,建筑高度36米及以下。采用“价高者得”方式出让。


宗地2020-75号(鼓楼雅道巷黄朱园里地块),出让面积6407平(约9.61亩),用途为商服用地,容积率0.75,起始价0.49亿。游客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2900平,建筑高度按7米檐口与9米脊高控制,北侧建筑高度按15米檐口与18米脊高控制。配建游客服务中心建筑面积2900平,建成后无偿移交市政府指定单位,其余建筑面积由竞得人全部自持。采用“价高者得”方式出让。

 

宗地2020-76号(晋安森林公园东门地块),出让面积23491平(约35.24亩),用途地面为绿地用地、地下为社会停车场用地,起始价0.17亿。设置地下三层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泊位900至1200个,附属经营设施面积不超过3000平(其中地面附属经营设施建筑面积不超过600平,地下建筑面积不少于2400平)。采用“价高者得”方式出让。

 其它事项

  (一)本次土地出让现场交易工作由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出让活动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报价。

  (二)竞买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时,应提交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通过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募集、发行债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融资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竞买申请人为房地产企业的,还应提交无拖欠工程款的承诺书。如竞得人虚假提供或隐瞒事实出具上述承诺函的,取消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土地,定金不予返还。

  竞买申请人参加现场拍卖时,只能参与其所缴交竞买保证金对应数额宗地的竞买,若未竞得该宗地,则该竞买保证金不能转为其它宗地的竞买保证金。

  (三)宗地配建要求

   宗地2020-64号建设3.34万平方米的自持社会租赁住房(应集中布置),参考楼面地价2500元/平方米。

  宗地2020-66号配建商业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由市土地发展中心回购,回购单价按照5218元/平方米确定。

  宗地2020-67号配建商业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由市土地发展中心回购,回购单价5218元/平方米;配建全龄化养老设施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由晋安区指定单位回购,回购单价5406元/平方米)。

  宗地2020-69号配建1.9万平方米安置型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为19300元/平方米,由市土地发展中心回购;建设全龄化养老设施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由鼓楼区指定单位回购,回购单价7137元/平方米。

  宗地2020-70号配建4万平方米安置型商品房(可集中设置于地块东侧),销售均价为15600元/平方米,由市土地发展中心回购;建设全龄化养老设施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由晋安区指定单位回购,回购单价5861元/平方米。

  宗地2020-71号配建4.3万平方米安置型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为14060元/平方米,由市土地发展中心回购。

  宗地2020-72号配建7600平方米安置型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为18900元/平方米,由市土地发展中心回购;建设全龄养老设施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由晋安区指定单位回购,回购单价7137元/平方米。

  宗地2020-75号配建游客服务中心建筑面积2900平方米建成后无偿移交市政府指定单位,其余建筑面积由竞得人全部自持。

  受让人在竞得地块后与市房管局对接,明确安置型商品房、社会租赁住房户型比例、建设等具体要求。

  (四)本次出让商品住宅的销售指导价由市房管部门按规定牵头研究确定,市政府有权对商品住宅的预售及销售价格进行限制,竞买申请人在提交竞买申请时应出具接受上述要求的承诺函。

  (五)商品住宅销售要求:宗地2020-63、64、65、66、67、68、69、70、71、72号拍卖溢价率在20%(含)以下时,销售价格不予调整;当溢价率在20%至最高限制价格之间的,溢价率每上升1%(四舍五入),销售价格予以上浮0.3%,销售价格最高按上浮3%确定。

  (六)安置型商品房建设及回购款拨付事宜,按照《安置型商品房项目建设及回购款拨付工作流程》(榕自然综[2019]1306号)执行。

  (七)交地时间: 在竞得人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后15日内,按照“净地”标准交地。

  开工时间:交地后9个月内开工。安置型商品房项目允许竞得人缴清第一期土地价款后,先行办理相关建审手续,“两站”在施工图审查后介入。

  竣工时间:按照建筑限高确定,当建筑限高小于等于50米时,开工后24个月内应竣工;当建筑限高大于50米且小于等于80米时,开工后30个月内应竣工;当建筑限高大于80米时,开工后36个月内应竣工。

  (八)安置型商品房用地中,商品房建设比例不超过20%的(含20%),可销售部分房源按照相对集中的原则,按梯位摇号确定;商品房建设比例超过20%的,应按照容积率均衡布局原则建设。

  (九)安置型商品房停车位配建标准按照《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补充规定的通知》(榕自然综[2019]702号)执行。

  安置型商品房相应配比的停车泊位参照周边项目近期成交价格经评估报物价部门备案后按程序销售。

  (十)社会租赁住房的设计、套型、建设、装修及经营管理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综[2020]117号)、《关于国有用地新建(配建)租赁住房工作导则》《关于新建租赁住房项目规划设计工作导则》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落实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19]134号)、《关于国有用地新建(配建)租赁住房实施细则》执行。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不得超过50平方米(含公摊),其中30平方米(面积可上浮不超过10%)套型不低于80%,30平方米左右至40平方米不超过10%,40平方米至50平方米不超过10%,具体建筑方案及套型配比应经市房管局确认,社会租赁住房纳入福州住房租赁市场服务监管平台统一管理。

  (十一)本次出让项目应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试行)》(榕政综[2017]1164号)要求实施装配式建造。

  宗地2020-65号建设应符合绿色建筑标准,全装修比例应达到60%以上。

  (十二)受让宗地所建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的产权归属约定:物业管理用房、门卫收发室、垃圾集散间等公用设施的产权归全体业主共有;配建的快递服务用房、幼儿园、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站、社区居委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及其它公共服务设施产权须无偿移交项目所在区政府指定单位;配建的邮政设施产权须无偿移交市邮政管理局。

  (十三)竞得人企业不在宗地所辖区内的,须注册成立新公司,所有税收应在当地缴纳;须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竞得人应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完成新公司注册登记及签订补充合同。

  (十四)出让土地成交价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地上物(含人员)的征迁安置费用、地段差价及土地出让业务费等土地费用及政府的土地收益,不含土地契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土地契税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竞得人按照税法及有关规定自行申报缴纳。

      (十五)竞得人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有关规定向省、市、区有关部门申请立项(或增资、增项)及办理企业的营业执照,申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及房地产开发等有关手续。

      (十六)本次公开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回购协议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本次公告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返回海西房产网首页>>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11月21日,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发布“关于2020年第八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经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出让人)决定公开出让福州市城区十四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人应在2020年12月7日至12月14日的工作日期间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竞买申请表、承诺函、竞买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及相关证明文件等,向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出竞买申请,经审核后,获得竞买资格。

      拍卖时间为2020年12月16日上午9:30,在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交易大厅举行!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统计显示,本次推出了市区14幅地块,由10幅商住用地、3幅商服用地及1幅公共服务与停车场用地组成。14幅地块总体量达到585.28亩,总起拍价68.1亿元。

  本次采用拍卖方式出让。其中宗地2020-63、64、65、66、68、69、70、71、72号采用“限地价、控房价、摇号”方式出让。竞买人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价的,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价后,不再接受更高报价,愿意接受该最高限制价的竞买人均可申请参与摇号,摇中者为竞得人。

  2020-67号地块采用“限地价、控房价、竞全龄养老设施建筑面积、摇号”方式出让的,竞买人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价格的,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价后,转为竞全龄养老设施建筑面积方式确定竞得人,每次竞价阶梯为200平方米(净面积不含公摊)的整数倍,按竞面积多者的原则确定竞得人;若竞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转为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凡接受的竞买人,均可申请参与摇号,摇中者为竞得人。

【以下为14幅地块详情】

 

  宗地2020-63号(晋安连潘棚户区改造A06地块),出让面积11358平(约17.04亩,其中绿地2.66亩),用途为居住、绿地用地,建筑限高方面:住宅建筑高度21米以上、80米及以下。

  容积率2.11,起始价4.74亿、最高限价6.17亿。该地块起始楼面价约19778.53元/平。该地块无配建安商房要求,采用“限地价、控房价、摇号”方式出让。 

  宗地2020-64号(仓山原闽东电泵厂及民天食品厂出让地块),出让面积56056平(约84.08亩),用途为居住用地,住宅建筑高度21米以上、36米及以下。

  容积率1.5,起始价6.36亿、最高限价8.27亿,海西房产网经过测算,该地块起始楼面价约7563.86元/平。该地块需配建3.34万平自持社会租赁租房平。采用“限地价、控房价、摇号”方式出让。 

  宗地2020-65号(仓山三江口福乐新苑收储地块三),出让面积66037平(约99.06亩),用途为居住、幼儿园用地,住宅建筑高度21米以上、60米及以下。

  容积率1.56,起始价11.62亿、最高限价15.15亿,起始楼面价约11279.61元/平。该地块无配建安商房要求。采用“限地价、控房价、摇号”方式出让。

  宗地2020-66号(晋安横屿组团出让地块),出让面积18326平(约27.49亩),用途为居住、商服用地,住宅建筑高度21米以上、80米及以下,

  容积率2.6,起始价7.91亿、最高限价10.29亿,海西房产网经过测算起始楼面价约16601.05元/平。地块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平、不超过5000平,配建商业建筑面积3000平按5218元/平回购。

  该地块无配建安商房要求,采用“限地价、控房价、摇号”方式出让。

  宗地2020-67号(晋安斗顶新苑项目出让地块一),出让面积43185平(约64.78亩),用途为居住、商服用地,容积率1.8,起始价6.15亿、最高限价8亿,起始楼面价约7911.7元/平。住宅建筑高度21米以上、50米及以下,地块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不超过4000平,配建商业建筑面积3000平按5218元/平回购。配建全龄化养老设施建筑面积2000平按5406元/平回购。该地块无配建安商房要求,采用“限地价、控房价、竞全龄养老设施建筑面积、摇号”方式出让。

  宗地2020-71号(晋安斗顶新苑项目出让地块二),出让面积42609平(约63.91亩),用途为居住用地,容积率1.8,起始价5.25亿、最高限价6.83亿,起始楼面价约6845.19元/平。住宅建筑高度21米以上、50米及以下。该地块需配建4.3万平安商房,销售均价为14060元/平。采用“限地价、控房价、摇号”方式出让。

  宗地2020-68号(晋安地铁秀山站3号出入口出让地块二),出让面积18479平(约27.72亩),用途为居住、商服用地,住宅建筑高度18米以上、24米及以下,地块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2500平、不超过3500平。

  容积率1.6,起始价3.37亿、最高限价4.39亿,该地块起始楼面价约11398.07元/平。该地块无配建安商房要求,采用“限地价、控房价、摇号”方式出让。

  宗地2020-69号(鼓楼湖头街周边地块),出让面积11372平(约17.07亩),用途为居住用地,住宅建筑高度21米以上、40米及以下。建设全龄化养老设施建筑面积2000平按7137元/平回购。

  容积率2.0,起始价2.33亿、最高限价3.03亿,该地块起始楼面价约10244.46元/平。该地块需配建1.9万平安商房,销售均价为19300元/平。采用“限地价、控房价、摇号”方式出让。

  宗地2020-70号(晋安鹤林片区K04出让地块),出让面积37795平(约56.69亩),用途为居住用地,住宅建筑高度21米以上、60米及以下,建设全龄化养老设施建筑面积3000平按5861元/平回购。

  容积率2.4,起始价10.46亿、最高限价13.6亿,该地块起始楼面价约11531.51元/平。

  该地块需配建4万平安商房,销售均价为15600元/平。采用“限地价、控房价、摇号”方式出让。 

  宗地2020-72号(晋安原福日器材场及周边地块),出让面积15523平(约23.28亩,其中绿地4.66亩),用途为居住、商服、绿地用地,容积率1.68,起始价3.43亿、最高限价4.46亿,该地块起始楼面价约13152.53元/平。

  住宅建筑高度21米以上、60米及以下。地块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不超过2500平。建设全龄养老设施建筑面积2500平按7137元/平回购。该地块需配建7600平安商房,销售均价为18900元/平。采用“限地价、控房价、摇号”方式出让。  


宗地2020-73号(台江南公园旧改地块二),出让面积36333平(约54.5亩),用途为商服用地,容积率0.69,起始价5.07亿。地下不计容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10000平,建筑高度坡屋顶建筑按檐口不高于9米,脊高不高于12米控制;平屋顶建筑按不高于12米控制,具体要求按《南公园历史建筑群保护规划》实施。采用“价高者得”方式出让。

 

 

宗地2020-74号(鼓楼凤湖三建出让地块),出让面积3215平(约4.82亩),用途为商服用地,容积率2.2,起始价0.75亿,建筑高度36米及以下。采用“价高者得”方式出让。


宗地2020-75号(鼓楼雅道巷黄朱园里地块),出让面积6407平(约9.61亩),用途为商服用地,容积率0.75,起始价0.49亿。游客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2900平,建筑高度按7米檐口与9米脊高控制,北侧建筑高度按15米檐口与18米脊高控制。配建游客服务中心建筑面积2900平,建成后无偿移交市政府指定单位,其余建筑面积由竞得人全部自持。采用“价高者得”方式出让。

 

宗地2020-76号(晋安森林公园东门地块),出让面积23491平(约35.24亩),用途地面为绿地用地、地下为社会停车场用地,起始价0.17亿。设置地下三层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泊位900至1200个,附属经营设施面积不超过3000平(其中地面附属经营设施建筑面积不超过600平,地下建筑面积不少于2400平)。采用“价高者得”方式出让。

 其它事项

  (一)本次土地出让现场交易工作由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出让活动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报价。

  (二)竞买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时,应提交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通过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募集、发行债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融资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竞买申请人为房地产企业的,还应提交无拖欠工程款的承诺书。如竞得人虚假提供或隐瞒事实出具上述承诺函的,取消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土地,定金不予返还。

  竞买申请人参加现场拍卖时,只能参与其所缴交竞买保证金对应数额宗地的竞买,若未竞得该宗地,则该竞买保证金不能转为其它宗地的竞买保证金。

  (三)宗地配建要求

   宗地2020-64号建设3.34万平方米的自持社会租赁住房(应集中布置),参考楼面地价2500元/平方米。

  宗地2020-66号配建商业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由市土地发展中心回购,回购单价按照5218元/平方米确定。

  宗地2020-67号配建商业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由市土地发展中心回购,回购单价5218元/平方米;配建全龄化养老设施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由晋安区指定单位回购,回购单价5406元/平方米)。

  宗地2020-69号配建1.9万平方米安置型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为19300元/平方米,由市土地发展中心回购;建设全龄化养老设施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由鼓楼区指定单位回购,回购单价7137元/平方米。

  宗地2020-70号配建4万平方米安置型商品房(可集中设置于地块东侧),销售均价为15600元/平方米,由市土地发展中心回购;建设全龄化养老设施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由晋安区指定单位回购,回购单价5861元/平方米。

  宗地2020-71号配建4.3万平方米安置型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为14060元/平方米,由市土地发展中心回购。

  宗地2020-72号配建7600平方米安置型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为18900元/平方米,由市土地发展中心回购;建设全龄养老设施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由晋安区指定单位回购,回购单价7137元/平方米。

  宗地2020-75号配建游客服务中心建筑面积2900平方米建成后无偿移交市政府指定单位,其余建筑面积由竞得人全部自持。

  受让人在竞得地块后与市房管局对接,明确安置型商品房、社会租赁住房户型比例、建设等具体要求。

  (四)本次出让商品住宅的销售指导价由市房管部门按规定牵头研究确定,市政府有权对商品住宅的预售及销售价格进行限制,竞买申请人在提交竞买申请时应出具接受上述要求的承诺函。

  (五)商品住宅销售要求:宗地2020-63、64、65、66、67、68、69、70、71、72号拍卖溢价率在20%(含)以下时,销售价格不予调整;当溢价率在20%至最高限制价格之间的,溢价率每上升1%(四舍五入),销售价格予以上浮0.3%,销售价格最高按上浮3%确定。

  (六)安置型商品房建设及回购款拨付事宜,按照《安置型商品房项目建设及回购款拨付工作流程》(榕自然综[2019]1306号)执行。

  (七)交地时间: 在竞得人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后15日内,按照“净地”标准交地。

  开工时间:交地后9个月内开工。安置型商品房项目允许竞得人缴清第一期土地价款后,先行办理相关建审手续,“两站”在施工图审查后介入。

  竣工时间:按照建筑限高确定,当建筑限高小于等于50米时,开工后24个月内应竣工;当建筑限高大于50米且小于等于80米时,开工后30个月内应竣工;当建筑限高大于80米时,开工后36个月内应竣工。

  (八)安置型商品房用地中,商品房建设比例不超过20%的(含20%),可销售部分房源按照相对集中的原则,按梯位摇号确定;商品房建设比例超过20%的,应按照容积率均衡布局原则建设。

  (九)安置型商品房停车位配建标准按照《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补充规定的通知》(榕自然综[2019]702号)执行。

  安置型商品房相应配比的停车泊位参照周边项目近期成交价格经评估报物价部门备案后按程序销售。

  (十)社会租赁住房的设计、套型、建设、装修及经营管理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综[2020]117号)、《关于国有用地新建(配建)租赁住房工作导则》《关于新建租赁住房项目规划设计工作导则》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落实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19]134号)、《关于国有用地新建(配建)租赁住房实施细则》执行。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不得超过50平方米(含公摊),其中30平方米(面积可上浮不超过10%)套型不低于80%,30平方米左右至40平方米不超过10%,40平方米至50平方米不超过10%,具体建筑方案及套型配比应经市房管局确认,社会租赁住房纳入福州住房租赁市场服务监管平台统一管理。

  (十一)本次出让项目应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试行)》(榕政综[2017]1164号)要求实施装配式建造。

  宗地2020-65号建设应符合绿色建筑标准,全装修比例应达到60%以上。

  (十二)受让宗地所建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的产权归属约定:物业管理用房、门卫收发室、垃圾集散间等公用设施的产权归全体业主共有;配建的快递服务用房、幼儿园、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站、社区居委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及其它公共服务设施产权须无偿移交项目所在区政府指定单位;配建的邮政设施产权须无偿移交市邮政管理局。

  (十三)竞得人企业不在宗地所辖区内的,须注册成立新公司,所有税收应在当地缴纳;须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竞得人应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完成新公司注册登记及签订补充合同。

  (十四)出让土地成交价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地上物(含人员)的征迁安置费用、地段差价及土地出让业务费等土地费用及政府的土地收益,不含土地契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土地契税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竞得人按照税法及有关规定自行申报缴纳。

      (十五)竞得人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有关规定向省、市、区有关部门申请立项(或增资、增项)及办理企业的营业执照,申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及房地产开发等有关手续。

      (十六)本次公开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回购协议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本次公告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返回海西房产网首页>>
[阅读全文]
海西房产网官方微信:扫一扫,立即关注!
关注“海西房产网”,获取楼市新闻资讯。
地产要闻,一手掌握!更多关注@海西房产网官方微博
更多

今日热点

楼盘动态

地产招聘

更多>>
热门楼盘:更多>>
热点推荐
购房工具

楼市画报

楼盘广告

更多>>
福州楼盘签约:销售排行>>
>>相关新闻 更多>>
关于我们 | 公司招聘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h0591.com © 2016 海西房产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11002896号
客服电话:0591-83784488 客服QQ:18512029 378670880 376587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