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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12月4日起挂牌36.31亩商服、旅馆用地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0.11.12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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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本次挂牌的地块编号为“2020G014”,地块位于澳前路北侧、井边东路东侧,用途为商服用地旅馆用地。土地面积:24205平方米(约合36.31亩);容积率:不大于 1.6;建筑系数: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0%;出让年限:40年。
标签:   平潭  土地  挂牌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11月12日,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通过《福建日报》发布“关于2020G014号宗地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岚资环让告字〔2020〕18号)”。

  经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批准,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决定公开出让1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本次出让,采取在“福建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挂牌的方式进行。竞买申请人登录“福建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经挂牌人审查确认,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

  出让活动的时间

  (一)竞买申请的报名起始时间:2020年11月19日10时0分0秒至2020年12月11日10时0分0秒。竞买保证金截止至2020年12月11日上午10时0分0秒。

  (二)挂牌交易期限:2020年12月4日10时10分0秒至2020年12月14日10时10分0秒。

  (三)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本次挂牌的地块编号为“2020G014”,地块位于澳前路北侧、井边东路东侧,用途为商服用地旅馆用地。

  宗地主要规划条件:

  土地面积:24205平方米(约合36.31亩);容积率:不大于 1.6;建筑系数: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0%;出让年限:40年。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1200万元,拍卖起始价6000万元,加价幅度50万元。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根据容积率上限1.6测算,得出该地块挂牌起始楼面价为1549.26元/㎡。

  出让公告做如下重要约定:

  1、竞得人须在平潭注册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股权比例须在竞买申请书中予以明确。项目公司须在区内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承建项目的建设施工企业须在平潭依法纳税。

  2、宗地项目须在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开工以取得施工许可证为准,竣工以取得竣工验收报告为准。开竣工违约责任按照《平潭综合实验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关约定(试行)》(岚综管办〔2016〕218号)执行。

  3、受让人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交土地出让价款或未按期开、竣工的,出让人将以登报等公开方式督促履约。

  4、竞得人须按《成交确认书》约定时间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超过约定时间10个工作日未签订出让合同的,出让人有权终止供地,没收保证金,解除《成交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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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11月12日,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通过《福建日报》发布“关于2020G014号宗地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岚资环让告字〔2020〕18号)”。

  经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批准,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决定公开出让1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本次出让,采取在“福建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挂牌的方式进行。竞买申请人登录“福建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经挂牌人审查确认,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

  出让活动的时间

  (一)竞买申请的报名起始时间:2020年11月19日10时0分0秒至2020年12月11日10时0分0秒。竞买保证金截止至2020年12月11日上午10时0分0秒。

  (二)挂牌交易期限:2020年12月4日10时10分0秒至2020年12月14日10时10分0秒。

  (三)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本次挂牌的地块编号为“2020G014”,地块位于澳前路北侧、井边东路东侧,用途为商服用地旅馆用地。

  宗地主要规划条件:

  土地面积:24205平方米(约合36.31亩);容积率:不大于 1.6;建筑系数: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0%;出让年限:40年。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1200万元,拍卖起始价6000万元,加价幅度50万元。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根据容积率上限1.6测算,得出该地块挂牌起始楼面价为1549.26元/㎡。

  出让公告做如下重要约定:

  1、竞得人须在平潭注册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股权比例须在竞买申请书中予以明确。项目公司须在区内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承建项目的建设施工企业须在平潭依法纳税。

  2、宗地项目须在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开工以取得施工许可证为准,竣工以取得竣工验收报告为准。开竣工违约责任按照《平潭综合实验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关约定(试行)》(岚综管办〔2016〕218号)执行。

  3、受让人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交土地出让价款或未按期开、竣工的,出让人将以登报等公开方式督促履约。

  4、竞得人须按《成交确认书》约定时间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超过约定时间10个工作日未签订出让合同的,出让人有权终止供地,没收保证金,解除《成交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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