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天到了。’我这样的说着,颇动了归心。”
——郑振铎
“归心”一词,含义颇丰。但“回家”确是其中最温暖动人的一种。
2015年,融创正式提出“归心社区”概念,“归心”表达了回归内心,回归生活最本真的状态。2018年,融创首座归心社区候潮府交付,“归心”自此携美好席卷而来。
归心美好,履迹不止。
2020年10月26日,融创福建首次呈现归心交付,融创·兰溪大观正式迎来业主们归家的步伐。这一次,“归心”美好初呈山海,以品质惊艳金秋,融创也再次以匠心,刷新福建人居生活的美好标准。
在居住追求品质时代,建筑的“颜值”同样需要跟上时代的审美。秉承融创“高级灰”的经典美学,兰溪大观外立面以新加坡“THE MARQ”爱马仕公寓为设计灵感,从材料的选择到结构的设计都深入考究。国际感的外立面、极具融创标识的大阳台,诠释着当代美学设计的简洁与高级,为莆田的天际线带来一抹亮色。
惊艳的外立面之美,让业主刘先生赞不绝口:“兰溪大观的外立面我很喜欢,和平时见到的社区很不一样,高级灰配合大面积的玻璃,看上去十分高端。”
兰溪大观实景图
兰溪大观实景图
与美学立面相得益彰的,是中轴景观区的营造,这段业主们回家的必经之路上,采用中轴对称的手法营造景观,一株株绿植簇拥,桥下流水潺潺,映迹着美好生活的倒影。业主们从桥上走过,听着流水的自然乐音,仿佛走入了世外桃源之中。业主方小姐由衷感叹道:“把家安在这么美丽的风景中,回家的脚步都会不自觉地慢下来。”
兰溪大观实景图
除了精心营造的中轴景观,“植物认知花园”给生活增添了不少自然的野趣。丰富的植物种类,争相斗艳,不知名不要紧,业主只要拿出手机扫一扫一旁的二维码,即可将眼前植物“一眼看透”;同样把互动融入景观的还有“开心农场”,这里种有芥兰、生菜等植物,业主在这里可以认领蔬菜进行种植,享受久违的田园生活。
“植物认知花园”——兰溪大观实景图
“开心农场”——兰溪大观实景图
基于用户痛点和对美好生活的期待,按照不同年龄层人群的功能需求,兰溪大观在3#、5#、6#设置了包含果壳PARK,足迹SPACE、乐活LOHAS、书享ZONE四大归心空间,每位业主都能在兰溪大观里找到生活的乐趣。
果壳PARK是小朋友们最喜爱的地方,这里可以阅读感兴趣的绘本,亦能结交不少一起玩耍的小伙伴。业主王先生是十足的运动达人,他感叹道:“有时候下雨,去健身房得跑很多路,锻炼断断续续没啥效果,现在健身房就在家楼下,再也不怕下雨耽误事了。”
兰溪大观果壳PARK实景图
茶文化在福建有着深厚的底蕴,家家户户必备一套茶具日常与客鉴茶,根据这一地域文化,乐活LOHAS为长者业主提供了饮茶书画的艺术空间,邻里之间茶饮畅谈,观棋对弈、练习书画,都能够丰富邻里之间的生活。
兰溪大观乐活LOHAS实景图
书享 ZONE有着逾1500本读物,如同一个小型家庭图书馆,丰富的各类书籍,将打开一段安静的阅读时光,让精神畅游在天马行空的世界。
兰溪大观书享ZONE实景图
足迹 SPACE拥有跑步机、椭圆机、动感单车等各种室内健身器材,在家楼下就可以持续运动,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
兰溪大观足迹SPACE实景图
生活的美好是最动人的,而这正是“归心”想带给业主的。在业主的参与与共建中,归心社区这一美好生活载体,将焕发出持久的生命力,让美好不断延续。
在我们看来,没有生活内容的空间就是仓库,为了构建可持续生长的归心文化。我们在交付后的兰溪大观设置归心运营官推动社区共建,从业主中挖掘具有号召力的归心合伙人,与社群一起形成共建三角,共同搭建美好邻里关系,相互认同、参与分享,营造共生共建的社区文化体系。
归心运营官与小业主——兰溪大观实景图
我们关注的不仅是交付的当下,更是交付5年10年甚至20年后的社区生活状态。丰富的社群活动、亲密的邻里关系、共建共享的美好生活,让业主在社区里深度链接彼此,让社区焕发历久弥新的生命力。
融创福建业主“小鱼儿”社群活动实景图
融创福建业主“毛开心”社群活动实景图
融创福建业主“趴趴走”社群活动实景图
交付,不是终点,而是美好生活的起点。
此次兰溪大观的交付是“归心交付”在福建的首次落地,不仅让福建看到了融创卓越的产品力和深耕于此的匠心,同时也意味着,融创归心在山海大地上开始落地生长。
自2016年8月融创首入福建,落子鹭岛厦门东南府,正式起航福建归心版图, 截止2020年,已陆续进入福州、厦门、莆田、泉州、龙岩、漳州等城市,打造超20个标杆项目,归心版图不断绘就。
而今,随着兰溪大观的归心交付,“有家,有生活,有知己”的归心社区,将成为城市定义美好生活的新标签。在“归心美好”的道路上,融创期待与这座澎湃的山海之城,共同持续生长。
归心提示:
1、本项目推广名为“融创兰溪大观”,地名办核准名/备案名为“兰溪郡”;开发公司为:“莆田融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资料中涉及的各类材料质地、颜色、纹理、产地等仅供参考,实际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为准;
3、本资料为要约邀请,不作为要约和承诺;
4、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附件等书面文件为准;
5、本资料所发内容为2020年10月26日前的信息,有效期7天;
6、出卖人将不定期对宣传材料进行修改,敬请留意最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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