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0年10月30日,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拍卖方式出让1幅位于梅溪新城百亩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本次拍卖共有县内外7家竞买人参加,经过一百多轮的竞拍,最终由86号竞买人“福建省弘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33700万元的最高报价竞得本次出让的2020019号地块,溢价10000万元,溢价率42.2%。
据悉,宗地2020019地块位于梅溪新城中小学西南侧。面积共6.6920公顷(66920平米,约100.38 亩);用地性质为居住、商业用地;出让年限:居住70年、商业40年。约定土地条件:现状净地。
主要技术指标要求:容积率1<容积率≤1.8(1000㎡≤商业计容≤2000㎡);建筑密度≤33%;绿化率≥30%;建筑限高12米≤且≤60米。
海西房产网通过爱企查搜索获悉,福建省弘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8年09月03日,注册地位于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坂中路6号泰禾城市广场(二期)3#楼20层11办公-8,法定代表人为林雅云。
经营范围包括对农业的投资;对林业的投资;对畜牧业的投资;对渔业的投资;对采矿业的投资;对制造业的投资;对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的投资;对建筑业的投资;对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投资;对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投资;对批发和零售业的投资;对住宿和餐饮业的投资;对房地产业的投资;对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投资;对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的投资;对教育业的投资;对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福建省弘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投资1家公司。
该地块其他事项:
1.自受让人依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价款后15日内按现状净地交地;交地之日起1年内动工,动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2.竞得人当场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与闽清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配建安置型商品房回购协议》,并于竞得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分二期(比例各为50%)分别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9个月内支付成交价款。
3.地块须为在闽清县境内依法成立有相应资质的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竞得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以根据中标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应自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成注册登记手续后,再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4.出让宗地须建设建筑面积11700平方米的回购安置型商品住房(具体户型及套数为75㎡户型的30套,90㎡户型的30套,105㎡户型的30套,120㎡户型的30套),并按照6000元/平方米销售(回购),由闽清县人民政府指定对象购买或由县政府回购后统筹调配使用。
返回海西房产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