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薅员工羊毛”薅不出企业的强大
近日,某电器零售商城被曝强制“全员营销”,引发舆论关于劳动权益保障的热议。摊派销售任务、强迫全员带货“冲业绩”、卖不出去或被扣钱……近来,“薅员工羊毛”的现象屡见不鲜。这种强迫员工从事本职工作以外劳动的做法,成为一些行业和企业的潜规则。
去年9月,某房企被曝强制要求全员卖房:普通员工每人须卖1套,经理及总监每人2套,总监以上每人4套,副总裁每人6套,今年1月15日前任务完不成者将被裁掉,员工可选择辞职或将卖不出去的房买下。这就是典型的“薅员工羊毛”。此种做法在银行、保险、房地产、电器零售等行业尤其盛行,一些企业甚至将之写进员工考评细则与招聘文案中。
当一些企业处于生死存亡关头,“全员营销”可能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所有员工应在一个战壕共进退、谋生机,为企业分忧解难。而一旦度过危机,“全员卖货”就不宜派上用场,因为它只能是非常时期的非常手段。企业再困难也要以人为本,让非销售员工干营销,只能倡导与激励,不能硬性摊派与强制。
至于那些效益好的企业,就更没有理由“薅员工羊毛”。虽然企业能否给非销售员工下达销售任务,在相关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对员工的“本职工作”没有明确规定,但按照通行的企业管理原则与劳动权益保护原则,除销售部门外,其他部门的员工不应被动接受销售任务。按照劳动法,工作内容要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如果合同中已明确,企业也没有理由“薅员工羊毛”。
至于“薅员工羊毛”薅到强制员工自掏腰包购买产品“刷单”“冲业绩”,任务完不成需要“五加二”“白加黑”地加班加点,销售任务与员工的薪水和职业发展挂钩,多次未完成还要被罚款,甚至还以“对企业不忠”之由要求员工必须辞职走人,变相裁员……不仅违反自愿交易的市场经济基本原则,同时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侵害了劳动者权益。
治理“薅员工羊毛”现象,需要劳动者敢于及时维权,可以通过个人反映,或借助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等渠道,向用人单位表明诉求,还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同时,企业应时刻明晰员工的权利和义务,不做出侵权之举。也需要转变思路,在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上下功夫,如果产品质量和服务品质有保障,不用企业督促、考核甚至强制,员工也会自愿购买,并向周围人推介。
“薅员工羊毛”,薅不出企业的强大,不仅有违劳动法相关规定,而且容易导致员工离心离德,不利于企业留人和长远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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