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编号:FZ20091900032
诉求标题:为什么将八县户口视为外地户口,首套房需要四成?
诉求内容:
请移交至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您好!经调查,国内限购城市(如:西安、宁波、苏州等)的县城居民购房政策与市区居民完全相同,都视为“本市户口”。为什么福州市将下属六县视为“外地户口”?这导致购买首套房的县城居民最低需要四成首付。六县作为福州的一部分,绝大部分县城居民需要到福州生活就业,首套房是他们最低的生活需求,如果要限购可以在二套房限购。可否在首套房的购买上将六县居民视为“本市户口”,与国内其他限购城市保持一致?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回复:您好!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补充通知》(榕政办[2016]186号)规定,1、对在本市五城区范围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拥有本市五城区户籍的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2、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的本市五城区户籍家庭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关于您反映的限购人群范围,我们将在执行限购政策过程,根据房地产市场调控情况,请示市政府,适时调整市场调控政策,感谢您对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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