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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以为戒!福州一建筑企业被城乡建设局通报处理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0.09.03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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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现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第五章第三十四条规定,决定对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将其不良行为纳入企业信用评价并上网公布。
标签:   城乡建设局  通报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9月2日,福州市城乡建设局通过市政府官网发布“关于对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榕建政务〔2020〕53号)”。

  “通报”内容显示,经核查,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申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暂定资质过程中,伪造人员职称证,存在提供虚假资料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行为。

  现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第五章第三十四条规定,决定对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将其不良行为纳入企业信用评价并上网公布。自资质申报件退件之日2020年8月10日起,企业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资质。请各单位引以为戒,依法依规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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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9月2日,福州市城乡建设局通过市政府官网发布“关于对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榕建政务〔2020〕53号)”。

  “通报”内容显示,经核查,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申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暂定资质过程中,伪造人员职称证,存在提供虚假资料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行为。

  现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第五章第三十四条规定,决定对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将其不良行为纳入企业信用评价并上网公布。自资质申报件退件之日2020年8月10日起,企业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资质。请各单位引以为戒,依法依规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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