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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金山再添266亩神秘新盘,定名“城市之光”!

——地价就达41.24亿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0.09.03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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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通过9月3日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的“2020年08月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发放情况”获悉,由深圳市丰兆振宏实业竞得的福州宗地2020-21号备案名确定为“城市之光”,并于8月17日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标签:   新盘推荐  城市之光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土拍信息回顾:

  2020年4月15日,福州市举行2020年第二、三次土地拍卖。最终经过将近两个半小时激烈竞价,八幅地块全部拍出,总成交金额128.474亿。

  其中,经过38轮竞价,33号竞买人神秘房企深圳市丰兆振宏实业有限公司以41.24亿竞得福州宗地2020-21号,楼面地价12931元/㎡。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通过9月3日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的“2020年08月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发放情况”获悉,由深圳市丰兆振宏实业竞得的福州宗地2020-21号备案名确定为“城市之光”,并于8月17日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详细信息如下:

  项目名称:城市之光;建设单位:福州市榕泽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与三环路交叉口东北侧,地铁4号线洪塘停车场盖上及周边地块(宗地2020-21号);用地面积:177183㎡;发证编号:地字第350100202010032号;发证时间:2020年8月17日。

  爱企查资料显示,福州市榕泽房地产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5月8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注册地址位于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山大道618号金山工业区桔园洲66栋楼二层201-1室,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管理;物业服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通过股权穿透图可以看到,福州市榕泽房地产有限公司为深圳市丰兆振宏实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出让公告显示,“城市之光”所在的福州宗地2020-21号,地块位于仓山区金山大道与三环路交叉口东北侧,地铁4号线洪塘停车场盖上及周边地块。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商服(商业)用地。

  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177183平方米(合265.77亩);容积率:1.0以上,1.8以下(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0平方米,商业建筑应采用集中式商业);建筑密度:25%以下(含25%);绿地率:30%以上(含30%);建筑限高:80米以下(含80米,住宅建筑高度21米以上);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服(商业)用地40年。

  出让公告做如下重要约定:

  1、竞得人在缴清全部土地价款后,可先行办理落地开发部分土地交地手续,并可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该宗地须配建3万平方米社会租赁住房(可相对集中布局于地块A靠横三路南侧区域),由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按照6490元/平方米回购,具体的户型配比、套数等要求,由竞得人与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签订回购协议。该宗地须回购商业建筑面积8500平方米,由福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单位按10500元/平方米回购,并与福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单位签订回购协议。为保障地铁场段建设安全有序推进,该地块必须满足轨道交通设施结构、附属建构筑物、设备等布设于相应地块内的要求,竞得人在地块总平、单体方案及管综方案报送资源规划主管部门审批前,应与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就建设项目工筹、基坑开挖深度、基坑围护结构选型、建筑基础形式等内容进行对接确认。

  2、开竣工时间:交地后12个月内开工,开工后30个月内竣工。

  3、本次出让项目应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试行)》(榕政综[2017]1164号)要求实施装配式建造。

  宗地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建设应符合绿色建筑标准,全装修比例应达到60%以上。

  4、福州市人民政府有权对本次出让商品住宅的预售及销售价格进行限制。竞买申请人在提交竞买申请时应出具接受上述要求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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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土拍信息回顾:

  2020年4月15日,福州市举行2020年第二、三次土地拍卖。最终经过将近两个半小时激烈竞价,八幅地块全部拍出,总成交金额128.474亿。

  其中,经过38轮竞价,33号竞买人神秘房企深圳市丰兆振宏实业有限公司以41.24亿竞得福州宗地2020-21号,楼面地价12931元/㎡。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通过9月3日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的“2020年08月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发放情况”获悉,由深圳市丰兆振宏实业竞得的福州宗地2020-21号备案名确定为“城市之光”,并于8月17日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详细信息如下:

  项目名称:城市之光;建设单位:福州市榕泽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与三环路交叉口东北侧,地铁4号线洪塘停车场盖上及周边地块(宗地2020-21号);用地面积:177183㎡;发证编号:地字第350100202010032号;发证时间:2020年8月17日。

  爱企查资料显示,福州市榕泽房地产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5月8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注册地址位于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山大道618号金山工业区桔园洲66栋楼二层201-1室,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管理;物业服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通过股权穿透图可以看到,福州市榕泽房地产有限公司为深圳市丰兆振宏实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出让公告显示,“城市之光”所在的福州宗地2020-21号,地块位于仓山区金山大道与三环路交叉口东北侧,地铁4号线洪塘停车场盖上及周边地块。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商服(商业)用地。

  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177183平方米(合265.77亩);容积率:1.0以上,1.8以下(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0平方米,商业建筑应采用集中式商业);建筑密度:25%以下(含25%);绿地率:30%以上(含30%);建筑限高:80米以下(含80米,住宅建筑高度21米以上);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服(商业)用地40年。

  出让公告做如下重要约定:

  1、竞得人在缴清全部土地价款后,可先行办理落地开发部分土地交地手续,并可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该宗地须配建3万平方米社会租赁住房(可相对集中布局于地块A靠横三路南侧区域),由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按照6490元/平方米回购,具体的户型配比、套数等要求,由竞得人与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签订回购协议。该宗地须回购商业建筑面积8500平方米,由福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单位按10500元/平方米回购,并与福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单位签订回购协议。为保障地铁场段建设安全有序推进,该地块必须满足轨道交通设施结构、附属建构筑物、设备等布设于相应地块内的要求,竞得人在地块总平、单体方案及管综方案报送资源规划主管部门审批前,应与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就建设项目工筹、基坑开挖深度、基坑围护结构选型、建筑基础形式等内容进行对接确认。

  2、开竣工时间:交地后12个月内开工,开工后30个月内竣工。

  3、本次出让项目应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试行)》(榕政综[2017]1164号)要求实施装配式建造。

  宗地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建设应符合绿色建筑标准,全装修比例应达到60%以上。

  4、福州市人民政府有权对本次出让商品住宅的预售及销售价格进行限制。竞买申请人在提交竞买申请时应出具接受上述要求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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