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8月18日,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对华讯亚太国际孵化基地一期 产业项目1#、9#、10#楼及地下室工程塔吊 安全违规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
为进一步强化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通知》(闽建办建〔2020〕3号)文件要求,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开展2020年第二季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过程中,发现华讯亚太国际孵化基地一期产业项目1#、9#、10#楼及地下室工程项目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现将项目责任主体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 、主要违规事实
华讯亚太国际孵化基地一期产业项目1#、9#、10#楼及地下室工程9#楼塔吊存在起重机回转支承与标准节联接螺栓所有螺母均缺失,顶升加节未按专项方案施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未按规定进行自检、调试和运转,以及内业资料弄虚作假等问题。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有关责任单位违规行为具体如下:
1.建机一体化企业福建江南鼎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
2.施工单位福建省华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未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3.监理单位福建隆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未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
二、处理决定
经研究,决定对该项目有关责任主体处理如下:
1.立案查处。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主体予以立案查处。对建机一体化企业福建江南鼎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以15000元罚款;对施工单位福建省华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处以5000元罚款;对监理单位福建隆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处以5000元罚款。
2.信用记分。对建机一体化企业福建江南鼎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予以记录不良信息,信用分记2分。
3.通报批评。对建机一体化企业福建江南鼎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单位福建省华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监理单位福建隆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
希望各有关单位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严格落实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运行主体责任,将维保和管理责任切实落实到人,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管控力度,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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