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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2020年存量住宅用地信息:用地供应总量5510亩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0.08.17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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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20年度闽侯县土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50亩,工矿仓储用地1000亩,住宅用地500亩(其中公共租赁房用地46亩,普通商品房用地350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500亩,交通运输用地1800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00亩,特殊用地60亩。
标签:   闽侯  土地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8月14日,闽侯县官网发布“2020年闽侯县存量住宅用地信息公开”。据悉,存量住宅用地信息公开了包括“1、年度住宅用地供地计划 、2、存量住宅用地项目清单、3、存量住宅用地汇总表”。 

一、闽侯县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土地供应计划的正确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依据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结合《闽侯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2020年土地出让计划,参考我县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各类用地的具体需求,制定闽侯县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

 

   根据公布的计划指标及配置,(一)2020年度闽侯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5510亩。 (二)在2020年度闽侯县土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50亩,工矿仓储用地1000亩,住宅用地500亩(其中公共租赁房用地46亩,普通商品房用地350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500亩,交通运输用地1800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00亩,特殊用地60亩。

政策导向与执行标准

(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必须严格按照《闽侯县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附表)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

(二)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继续加大住宅用地供应,进一步提高保障住房用地的比例,合理把握供地时序,着力改善民生和稳定房地产市场。严格执行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房的供地面积不得低于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70%标准,严格执行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地面积不得低于年度住房供地总面积的10%标准。优先保障公共租赁房项目用地需求,积极支持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

(三)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服务,充分保障招商引资、省市县重点工程、民生补短板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均实行指导性计划控制,根据年度用地需求保障供应,不确定具体指标。具体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指标按照实际需要机动安排。

(四)严格遵行土地供应方式程序。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业用地(不含原地内改扩建)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有偿供地,统一在土地市场公开进行。扩大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

(五)坚持科学发展观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建设项目用地鼓励优先利用存量,严格控制增量。工业用地项目提倡和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建设。

二、2020年闽侯存量住宅用地项目清单

 

三、2020年闽侯存量住宅用地共4367.25亩

存量住宅用地汇总表

  2020年闽侯项目共45个,总面积291.15公顷(4367.25亩),未动工面积 103.43公顷(1551.45亩),已动工未竣工面积187.72公顷(2815.8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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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8月14日,闽侯县官网发布“2020年闽侯县存量住宅用地信息公开”。据悉,存量住宅用地信息公开了包括“1、年度住宅用地供地计划 、2、存量住宅用地项目清单、3、存量住宅用地汇总表”。 

一、闽侯县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土地供应计划的正确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依据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结合《闽侯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2020年土地出让计划,参考我县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各类用地的具体需求,制定闽侯县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

 

   根据公布的计划指标及配置,(一)2020年度闽侯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5510亩。 (二)在2020年度闽侯县土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50亩,工矿仓储用地1000亩,住宅用地500亩(其中公共租赁房用地46亩,普通商品房用地350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500亩,交通运输用地1800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00亩,特殊用地60亩。

政策导向与执行标准

(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必须严格按照《闽侯县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附表)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

(二)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继续加大住宅用地供应,进一步提高保障住房用地的比例,合理把握供地时序,着力改善民生和稳定房地产市场。严格执行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房的供地面积不得低于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70%标准,严格执行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地面积不得低于年度住房供地总面积的10%标准。优先保障公共租赁房项目用地需求,积极支持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

(三)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服务,充分保障招商引资、省市县重点工程、民生补短板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均实行指导性计划控制,根据年度用地需求保障供应,不确定具体指标。具体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指标按照实际需要机动安排。

(四)严格遵行土地供应方式程序。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业用地(不含原地内改扩建)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有偿供地,统一在土地市场公开进行。扩大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

(五)坚持科学发展观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建设项目用地鼓励优先利用存量,严格控制增量。工业用地项目提倡和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建设。

二、2020年闽侯存量住宅用地项目清单

 

三、2020年闽侯存量住宅用地共4367.25亩

存量住宅用地汇总表

  2020年闽侯项目共45个,总面积291.15公顷(4367.25亩),未动工面积 103.43公顷(1551.45亩),已动工未竣工面积187.72公顷(2815.8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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