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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下发通知:加强建设系统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0.07.28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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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持续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进一步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度和管理制度,加强人员管控,保持与属地政府、卫生防疫部门的紧密联系,形成应急处置整体合力。
标签:   疫情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7月28日,福州市城乡建设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系统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全面加强建设系统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以下是通知原文,一起了解下: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系统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局属各单位,建设系统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系统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持续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进一步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度和管理制度,加强人员管控,保持与属地政府、卫生防疫部门的紧密联系,形成应急处置整体合力。

  二、进一步加强中高风险地区抵榕人员管理。建设系统相关企业和工地项目部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人员管理,在项目工地设置独立观察室,严格落实高中风险地区抵榕人员跟踪健康管理,并第一时间上报属地防疫指挥部;对于有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抵榕务工人员,要严格落实14天集中医学观察;对中风险地区抵榕人员严格落实14天居家医学观察;高中风险地区抵榕人员在抵达第1天和第13天均应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相关企业和工地项目部应配合属地政府,立即摸排7月5日后抵榕的新疆乌鲁木齐、辽宁大连等地人员及密切接触者,按规定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及核酸检测。

  三、进一步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一是全面推广应用“八闽健康码”。建设系统各有关单位和在建工地参建单位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八闽健康码检查,八闽健康码为绿色的人员方可上岗作业。二是持续开展消毒消杀。各在建工地、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液化气场站等应组织人员定期开展消毒消杀工作并保留影像资料备查,同时不定期聘请专业消毒消杀队伍,场地进行专业消毒消杀。三是加强现场管控。建设系统各企业、在建工程项目部要进一步落实人员实名登记、八闽健康码查验、人员进场测温、科学佩戴口罩、严格实行分餐制、强化饮食管理、严禁人员聚集等疫情防控措施。现场作业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应立即就医,妥善处置,及时向属地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四是加强空调使用管理。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制定的《夏季空调运行管理与使用指引(修订版)》,加强项目办公区、宿舍区等空调运行管理和使用,定期通风、清洗和消毒,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五是落实信息报送。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对近期外地抵榕或计划来榕务工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和登记,由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收集相关信息后,按时报送至市建设局质安处(邮箱:www.fzsjsjab@126.com);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属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并由属地建设局上报市建设局(0591-83354289)。

  四、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各相关企业和工地项目部应立即进行自查自纠,全面加强人员管控,全面排查外地抵榕人员,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属地范围内在建工地、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液化气场站等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防控工作方案、疫情应急处置预案、成立工作专班、落实责任分工、设置卫生专管员、场地卫生消杀、返岗人员监测、全员测体温、全员全程戴口罩、人员核酸检测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疫情防控落实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专此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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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7月28日,福州市城乡建设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系统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全面加强建设系统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以下是通知原文,一起了解下: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系统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局属各单位,建设系统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系统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持续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进一步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度和管理制度,加强人员管控,保持与属地政府、卫生防疫部门的紧密联系,形成应急处置整体合力。

  二、进一步加强中高风险地区抵榕人员管理。建设系统相关企业和工地项目部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人员管理,在项目工地设置独立观察室,严格落实高中风险地区抵榕人员跟踪健康管理,并第一时间上报属地防疫指挥部;对于有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抵榕务工人员,要严格落实14天集中医学观察;对中风险地区抵榕人员严格落实14天居家医学观察;高中风险地区抵榕人员在抵达第1天和第13天均应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相关企业和工地项目部应配合属地政府,立即摸排7月5日后抵榕的新疆乌鲁木齐、辽宁大连等地人员及密切接触者,按规定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及核酸检测。

  三、进一步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一是全面推广应用“八闽健康码”。建设系统各有关单位和在建工地参建单位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八闽健康码检查,八闽健康码为绿色的人员方可上岗作业。二是持续开展消毒消杀。各在建工地、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液化气场站等应组织人员定期开展消毒消杀工作并保留影像资料备查,同时不定期聘请专业消毒消杀队伍,场地进行专业消毒消杀。三是加强现场管控。建设系统各企业、在建工程项目部要进一步落实人员实名登记、八闽健康码查验、人员进场测温、科学佩戴口罩、严格实行分餐制、强化饮食管理、严禁人员聚集等疫情防控措施。现场作业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应立即就医,妥善处置,及时向属地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四是加强空调使用管理。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制定的《夏季空调运行管理与使用指引(修订版)》,加强项目办公区、宿舍区等空调运行管理和使用,定期通风、清洗和消毒,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五是落实信息报送。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对近期外地抵榕或计划来榕务工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和登记,由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收集相关信息后,按时报送至市建设局质安处(邮箱:www.fzsjsjab@126.com);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属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并由属地建设局上报市建设局(0591-83354289)。

  四、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各相关企业和工地项目部应立即进行自查自纠,全面加强人员管控,全面排查外地抵榕人员,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属地范围内在建工地、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液化气场站等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防控工作方案、疫情应急处置预案、成立工作专班、落实责任分工、设置卫生专管员、场地卫生消杀、返岗人员监测、全员测体温、全员全程戴口罩、人员核酸检测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疫情防控落实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专此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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