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7月9日,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仓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福州日报》整版刊登两则征地公告,编号分别为榕(仓)自然征公告〔2019〕28号、榕(仓)土征告〔2020〕1号,涉及仓山区建新镇、金山街道、城门镇,总征地面积70.6647公顷(合计1059.9705亩)。
一、2018-31-01凤山小区一期项目B:征地42.6778公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福州市2018年度第三十一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已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
该批次共涉及1个地块,主要指标如下:
地块编号:2018-31-01凤山小区一期项目B;批准用途:商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及其配套;土地权属:建新镇(面积0.2458公顷)、建新镇建红经济管理区(面积0.3049公顷)、建新镇长埕村(面积0.4981公顷)、建新镇东岭村(面积3.26公顷)、建新镇凤高村(面积5.9701公顷)、建新镇红江村(面积3.5914公顷)、建新镇江边村(面积4.4255公顷)、建新镇透浦村(面积1.4795公顷)、建新镇玉兰村(面积22.6858公顷)、建新镇中截村(面积0.2167公顷)。合计42.6778公顷(合计640.167亩)。
补偿标准:农用地、未利用地和建设用地按区片综合地价144万元/公顷补偿(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一年生、一季生农作物和一般苗圃,实行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包干补偿6万元/公顷补偿,建设用地上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按《福州市城区集体土地征收房屋补偿若干意见(试行)》执行。
二、2019-03-01、02、03项目:征地27.9869公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福州市2019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已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该批次共涉及3个地块,主要指标如下:
1、2019-03-01原金山绿轴旧屋区改造项目:
批准用途:商业、居住用地及其配套;土地权属:金山街道葛屿村(面积2.9671公顷)、金山街道国有(面积0.8726公顷)、金山街道刘宅村(面积10.9751公顷)、金山街道上雁村(面积6.0282公顷)、金山街道新颐村(面积5.2328公顷)。
2、2019-03-02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螺洲车辆段:
批准用途:公共交通场站用地;土地权属:城门镇城门村;征地面积:0.2958公顷。
3、2019-03-03东岭南侧地块:
批准用途:小学用地;土地权属:建新镇长埕村;征地面积:1.6153公顷。
上述三幅地块补偿标准:农用地、未利用地和建设用地按区片综合地价144万元/公顷补偿(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一年生、一季生农作物和一般苗圃,实行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包干补偿6万元/公顷补偿,建设用地上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按《福州市城区集体土地征收房屋补偿若干意见(试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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