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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面积385亩,起拍价23.24亿!6月17日闽侯巨量土拍来袭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0.05.24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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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本次拍卖的六幅地块编号为2020-06号、07号、08号、09号、10号、11号。六幅地块总出让面积256672.8㎡(合385亩),拍卖起始价23.24亿。其中荆溪镇两幅、南通镇、上街镇、祥谦镇、甘蔗街道各一幅。
标签:   闽侯  土地  拍卖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5月23日,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福州日报》发布“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0年第四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有关规定,经闽侯县人民政府批准,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六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竞买意向者凭有效证件,自2020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16日下午4:30前的正常工作时间到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业务受理区(第一开标室东门正对面的办公室)索取出让文件材料。

  本次拍卖时间为2020年6月17日。拍卖将在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第一开标室)举行。

   本次拍卖的六幅地块编号为2020-06号、07号、08号、09号、10号、11号。六幅地块总出让面积256672.8㎡(合385亩),拍卖起始价23.24亿。其中荆溪镇两幅、南通镇、上街镇、祥谦镇、甘蔗街道各一幅。

  以下是六幅地块出让详细信息:

  一、2020-06号:面积31.88亩,起拍价28000万元!

  闽侯2020-06号地块位于荆溪镇荆溪社区,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R2、B1)。

  地块规划指标及要求:

  土地面积:21254.2㎡(31.88亩);容积率:1.0<FAR≤2.0;建筑密度:D≤20%;绿化率:GAR≥35%;建筑限高:H≤80米(沿新城中路建筑
限高36米);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 商服用地40年。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11200万元,出让起始价28000万元,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根据容积率上限2.0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楼面价6586.93元/㎡。

  出让公告约定,本宗地计容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1200平方米,计容公共服务设施面积不小于1490平方米。本宗地商业应靠近小区出入口布置,沿新城中路不得设置商业店面。根据闽侯县住建局提供,本宗地商品住宅销售指导均价为15935元/平方米。

  二、2020-07号:面积35.86亩,起拍价37000万元!

  闽侯2020-07号地块位于荆溪镇荆溪社区,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R2、B1)。

  地块规划指标及要求:

  土地面积:23906.7㎡(35.86亩);容积率:1.0<FAR≤2.4;建筑密度:D≤20%;绿化率:GAR≥35%;建筑限高:H≤80米;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 商服用地40年。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14800万元,出让起始价37000万元,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根据容积率上限2.4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楼面价6448.68元/㎡。

  出让公告约定,本宗地计容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3000平方米,计容公共服务设施面积不小于1490平方米。根据闽侯县住建局提供本宗地商品住宅销售指导均价为15935元/平方米。根据荆溪镇政府要求,由闽侯县国有资产营运管理服务中心回购本宗地中所有集中商业用房产权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具体面积以荆溪镇政府确认为准),要求集中商业应沿地块东南侧规划路布置,方案需报荆溪镇政府同意,并按8584元/平方米予以回购。

  三、2020-08号:面积98.31亩,起拍价36100万元!

  闽侯2020-08号地块位于南通镇罗洲村,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R2)。

  地块规划指标及要求:

  土地面积:65539.1㎡(98.31亩);容积率:1.0<FAR≤2.4;建筑密度:D≤20%;绿化率:GAR≥35%;建筑限高:H≤70米;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14440万元,出让起始价36100万元,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根据实际出让面积59695.3㎡,容积率上限2.4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楼面价2519.74元/㎡。

  出让公告约定,本宗地计容公共服务设施面积不小于1690平方米。本宗地北侧需退让选址红线20米作为市政公共绿化带用地,由受让人负责出资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闽侯县市政管理中心,不得设置实体围墙,且在办理本出让宗地不动产证时,该公共绿化带用地不予登记。根据南通镇要求,本宗地中所有商品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约141000平方米全部回购作为安置型商品房(具体面积由南通镇政府确认,以不动产登记的产权面积为准),按照7900元/平方米均价定向销售,由闽侯县人民政府(或闽侯县房屋征收办公室)指定对象购买。

  四、2020-09号:面积23.93亩,起拍价25000万元!

  闽侯2020-09号地块位于上街镇浦口村,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B1、B2、R2)。

  地块规划指标及要求:

  土地面积:15954㎡(23.93亩);容积率:1.0<FAR≤2.6;建筑密度:D≤25%;绿化率:GAR≥30%;建筑限高:H≤80米,其中住宅高度H≤
60米;出让年限:居住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10000万元,出让起始价25000万元,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根据容积率上限2.6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楼面价6026.94元/㎡。

  出让公告约定,本宗地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41480平方米,其中住宅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23750平方米,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2800平方米,办公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14200平方米,计容公共服务设施面积不小于730平方米。本宗地不得建设单元式办公建筑(SOHO)和服务型公寓。根据闽侯县住建局提供本宗地商品住宅销售指导均价为17843元/平方米。本宗地东南侧需规划建设一栋高度80米集中商业和商务办公楼,建筑平面不得采用住宅套型设计,建筑立面应具备公共建筑的外立面形式,带独立卫生间的商务办公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不得小于300平方米,该栋商业和商务办公楼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16000平方米,不大于17000平方米,底层集中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2800平方米。根据上街镇政府要求,要求该商业商务办公楼集中布置在地块东南侧,开发建设产权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商业和商务办公用房(要求底层集中商业用房计容建筑面积约28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7200平方米集中商务办公用房从低到高按顺序回购),由闽侯县国有资产营运管理服务中心按8502元/平方米予以回购。

  五、2020-10号:面积96.79亩,起拍价34200万元!

  闽侯2020-10号地块位于祥谦镇兰圃村,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R2、B1)。

  地块规划指标及要求:

  土地面积:64529.3㎡(96.79亩);容积率:2.0≤FAR≤3.0;建筑密度:D≤20%;绿化率:GAR≥30%;建筑限高:H≤80米;出让年限:居住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13680万元,出让起始价34200万元,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根据实际出让面积39720.1㎡、容积率上限3.0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楼面价2870.08元/㎡。

  出让公告约定,本宗地计容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3600平方米,计容幼儿园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平方米,计容公共服务设施面积不小于1690平方米。根据闽侯县住建局提供本宗地商品住宅销售指导均价9990元/平方米。本宗地东侧沿福厦路需退让选址红线30米,沿北侧退让15米,沿西侧退让15米,作为市政公共绿化带用地,由受让人负责出资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青口管委会,不得设置实体围墙,且在办理本出让宗地不动产证时,该公共绿化带用地不予登记。根据祥谦镇政府要求,本宗地中配建计容建筑面积约60000平方米安置型商品房(具体面积由祥谦镇政府确认,以不动产登记的产权面积为准),按照7500元/平方米均价定向销售,由闽侯县人民政府(或闽侯县房屋征收办公室)指定对象购买。根据祥谦镇要求,由闽侯县国有资产营运管理服务中心回购本宗地中所有配建集中商业用房产权建筑面积约3600平方米(具体面积以祥谦镇政府确认为准),按5967元/平方米予以回购。本宗地红线内按规范标准配建幼儿园(12班)一处(占地面积不小于5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由本宗地受让人出资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后将相应的不动产及其产权无偿移交给闽侯县教育局,与商品住宅开发项目同期竣工验收,并要求本宗地受让人在上报该幼儿园的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和建筑单体设计方案评审前须经过闽侯县教育局同意,同时要求本宗地受让人必须优先保证幼儿园的建设并尽快建成后办理移交手续。宗地受让人在申请办理预售许可证时须预留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可公开销售的商品住宅,待幼儿园产权向闽侯县教育局办妥移交手续后(以闽侯县教育局签订移交协议为准,不含地下空间使用权),方可办理该预留部分房产预售许可证。

  六、2020-11号:面积98.23亩,起拍价72100万元!

  闽侯2020-11号地块位于甘蔗街道五福村和化龙村,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R2、B1)。

  地块规划指标及要求:

  土地面积:65489.5㎡(98.23亩);容积率:2.0≤FAR≤2.9;建筑密度:D≤20%;绿化率:GAR≥35%;建筑限高:H≤80米;出让年限:居住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28840万元,出让起始价72100万元,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根据实际出让面积63827.6㎡、容积率上限2.9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楼面价3895.19元/㎡。

  出让公告约定,本宗地计容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5000平方米,计容公共服务设施面积不小于1690平方米。根据甘蔗街道提供,要求本宗地中所有商品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约177600平方米全部回购作为安置型商品房(具体面积由甘蔗街道办事处确认,以不动产登记的产权面积为准),按照9200元/平方米均价定向销售,由闽侯县人民政府(或闽侯县房屋征收办公室)指定对象购买。本宗地内一处不可移动文物登记点(五福程氏厝),面积约750平方米(以实际测绘面积为准),根据闽侯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要求,修缮内容按文物点三普资料含主座、左右厢房、左右披榭,由受让人负责出资修缮,修缮设计方案需报闽侯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修缮金额不低于250万元人民币,修缮期一年,修缮工程经验收合格并报闽侯县文物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交付受让人使用,使用期限10年,该文物点业态植入需符合文物保护要求,杜绝明火及大量用水等对文物保护造成不良影响的业态,具体设计、修缮和使用问题均按闽侯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文件要求执行(具体详见闽侯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文件)。该文物点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公共绿化用地由受让人负责出资建设(以实际红线面积为准),并与住宅小区绿化用地一并规划建设,该公共绿地工程造价不低于300元/平方米(具体工程造价由闽侯县住建局审核把关),具体设计方案由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把关(绿化建设费用不在文物本体修缮经费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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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5月23日,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福州日报》发布“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0年第四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有关规定,经闽侯县人民政府批准,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六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竞买意向者凭有效证件,自2020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16日下午4:30前的正常工作时间到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业务受理区(第一开标室东门正对面的办公室)索取出让文件材料。

  本次拍卖时间为2020年6月17日。拍卖将在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第一开标室)举行。

   本次拍卖的六幅地块编号为2020-06号、07号、08号、09号、10号、11号。六幅地块总出让面积256672.8㎡(合385亩),拍卖起始价23.24亿。其中荆溪镇两幅、南通镇、上街镇、祥谦镇、甘蔗街道各一幅。

  以下是六幅地块出让详细信息:

  一、2020-06号:面积31.88亩,起拍价28000万元!

  闽侯2020-06号地块位于荆溪镇荆溪社区,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R2、B1)。

  地块规划指标及要求:

  土地面积:21254.2㎡(31.88亩);容积率:1.0<FAR≤2.0;建筑密度:D≤20%;绿化率:GAR≥35%;建筑限高:H≤80米(沿新城中路建筑
限高36米);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 商服用地40年。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11200万元,出让起始价28000万元,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根据容积率上限2.0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楼面价6586.93元/㎡。

  出让公告约定,本宗地计容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1200平方米,计容公共服务设施面积不小于1490平方米。本宗地商业应靠近小区出入口布置,沿新城中路不得设置商业店面。根据闽侯县住建局提供,本宗地商品住宅销售指导均价为15935元/平方米。

  二、2020-07号:面积35.86亩,起拍价37000万元!

  闽侯2020-07号地块位于荆溪镇荆溪社区,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R2、B1)。

  地块规划指标及要求:

  土地面积:23906.7㎡(35.86亩);容积率:1.0<FAR≤2.4;建筑密度:D≤20%;绿化率:GAR≥35%;建筑限高:H≤80米;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 商服用地40年。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14800万元,出让起始价37000万元,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根据容积率上限2.4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楼面价6448.68元/㎡。

  出让公告约定,本宗地计容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3000平方米,计容公共服务设施面积不小于1490平方米。根据闽侯县住建局提供本宗地商品住宅销售指导均价为15935元/平方米。根据荆溪镇政府要求,由闽侯县国有资产营运管理服务中心回购本宗地中所有集中商业用房产权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具体面积以荆溪镇政府确认为准),要求集中商业应沿地块东南侧规划路布置,方案需报荆溪镇政府同意,并按8584元/平方米予以回购。

  三、2020-08号:面积98.31亩,起拍价36100万元!

  闽侯2020-08号地块位于南通镇罗洲村,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R2)。

  地块规划指标及要求:

  土地面积:65539.1㎡(98.31亩);容积率:1.0<FAR≤2.4;建筑密度:D≤20%;绿化率:GAR≥35%;建筑限高:H≤70米;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14440万元,出让起始价36100万元,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根据实际出让面积59695.3㎡,容积率上限2.4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楼面价2519.74元/㎡。

  出让公告约定,本宗地计容公共服务设施面积不小于1690平方米。本宗地北侧需退让选址红线20米作为市政公共绿化带用地,由受让人负责出资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闽侯县市政管理中心,不得设置实体围墙,且在办理本出让宗地不动产证时,该公共绿化带用地不予登记。根据南通镇要求,本宗地中所有商品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约141000平方米全部回购作为安置型商品房(具体面积由南通镇政府确认,以不动产登记的产权面积为准),按照7900元/平方米均价定向销售,由闽侯县人民政府(或闽侯县房屋征收办公室)指定对象购买。

  四、2020-09号:面积23.93亩,起拍价25000万元!

  闽侯2020-09号地块位于上街镇浦口村,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B1、B2、R2)。

  地块规划指标及要求:

  土地面积:15954㎡(23.93亩);容积率:1.0<FAR≤2.6;建筑密度:D≤25%;绿化率:GAR≥30%;建筑限高:H≤80米,其中住宅高度H≤
60米;出让年限:居住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10000万元,出让起始价25000万元,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根据容积率上限2.6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楼面价6026.94元/㎡。

  出让公告约定,本宗地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41480平方米,其中住宅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23750平方米,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2800平方米,办公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14200平方米,计容公共服务设施面积不小于730平方米。本宗地不得建设单元式办公建筑(SOHO)和服务型公寓。根据闽侯县住建局提供本宗地商品住宅销售指导均价为17843元/平方米。本宗地东南侧需规划建设一栋高度80米集中商业和商务办公楼,建筑平面不得采用住宅套型设计,建筑立面应具备公共建筑的外立面形式,带独立卫生间的商务办公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不得小于300平方米,该栋商业和商务办公楼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16000平方米,不大于17000平方米,底层集中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2800平方米。根据上街镇政府要求,要求该商业商务办公楼集中布置在地块东南侧,开发建设产权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商业和商务办公用房(要求底层集中商业用房计容建筑面积约28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7200平方米集中商务办公用房从低到高按顺序回购),由闽侯县国有资产营运管理服务中心按8502元/平方米予以回购。

  五、2020-10号:面积96.79亩,起拍价34200万元!

  闽侯2020-10号地块位于祥谦镇兰圃村,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R2、B1)。

  地块规划指标及要求:

  土地面积:64529.3㎡(96.79亩);容积率:2.0≤FAR≤3.0;建筑密度:D≤20%;绿化率:GAR≥30%;建筑限高:H≤80米;出让年限:居住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13680万元,出让起始价34200万元,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根据实际出让面积39720.1㎡、容积率上限3.0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楼面价2870.08元/㎡。

  出让公告约定,本宗地计容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3600平方米,计容幼儿园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平方米,计容公共服务设施面积不小于1690平方米。根据闽侯县住建局提供本宗地商品住宅销售指导均价9990元/平方米。本宗地东侧沿福厦路需退让选址红线30米,沿北侧退让15米,沿西侧退让15米,作为市政公共绿化带用地,由受让人负责出资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青口管委会,不得设置实体围墙,且在办理本出让宗地不动产证时,该公共绿化带用地不予登记。根据祥谦镇政府要求,本宗地中配建计容建筑面积约60000平方米安置型商品房(具体面积由祥谦镇政府确认,以不动产登记的产权面积为准),按照7500元/平方米均价定向销售,由闽侯县人民政府(或闽侯县房屋征收办公室)指定对象购买。根据祥谦镇要求,由闽侯县国有资产营运管理服务中心回购本宗地中所有配建集中商业用房产权建筑面积约3600平方米(具体面积以祥谦镇政府确认为准),按5967元/平方米予以回购。本宗地红线内按规范标准配建幼儿园(12班)一处(占地面积不小于5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由本宗地受让人出资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后将相应的不动产及其产权无偿移交给闽侯县教育局,与商品住宅开发项目同期竣工验收,并要求本宗地受让人在上报该幼儿园的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和建筑单体设计方案评审前须经过闽侯县教育局同意,同时要求本宗地受让人必须优先保证幼儿园的建设并尽快建成后办理移交手续。宗地受让人在申请办理预售许可证时须预留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可公开销售的商品住宅,待幼儿园产权向闽侯县教育局办妥移交手续后(以闽侯县教育局签订移交协议为准,不含地下空间使用权),方可办理该预留部分房产预售许可证。

  六、2020-11号:面积98.23亩,起拍价72100万元!

  闽侯2020-11号地块位于甘蔗街道五福村和化龙村,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R2、B1)。

  地块规划指标及要求:

  土地面积:65489.5㎡(98.23亩);容积率:2.0≤FAR≤2.9;建筑密度:D≤20%;绿化率:GAR≥35%;建筑限高:H≤80米;出让年限:居住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28840万元,出让起始价72100万元,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根据实际出让面积63827.6㎡、容积率上限2.9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楼面价3895.19元/㎡。

  出让公告约定,本宗地计容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5000平方米,计容公共服务设施面积不小于1690平方米。根据甘蔗街道提供,要求本宗地中所有商品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约177600平方米全部回购作为安置型商品房(具体面积由甘蔗街道办事处确认,以不动产登记的产权面积为准),按照9200元/平方米均价定向销售,由闽侯县人民政府(或闽侯县房屋征收办公室)指定对象购买。本宗地内一处不可移动文物登记点(五福程氏厝),面积约750平方米(以实际测绘面积为准),根据闽侯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要求,修缮内容按文物点三普资料含主座、左右厢房、左右披榭,由受让人负责出资修缮,修缮设计方案需报闽侯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修缮金额不低于250万元人民币,修缮期一年,修缮工程经验收合格并报闽侯县文物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交付受让人使用,使用期限10年,该文物点业态植入需符合文物保护要求,杜绝明火及大量用水等对文物保护造成不良影响的业态,具体设计、修缮和使用问题均按闽侯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文件要求执行(具体详见闽侯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文件)。该文物点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公共绿化用地由受让人负责出资建设(以实际红线面积为准),并与住宅小区绿化用地一并规划建设,该公共绿地工程造价不低于300元/平方米(具体工程造价由闽侯县住建局审核把关),具体设计方案由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把关(绿化建设费用不在文物本体修缮经费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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