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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中心新盘蓝光玖榕台领证,总建筑面积140918㎡!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0.05.20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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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工程名称:蓝光金鸡新苑五期;工程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三八路西侧;建设单位:福州蓝庆置业有限公司;建筑面积:140918.04㎡;工程 类别:房建;施工许可证号:350100202005080101;许可日期:2020年5月8日。
标签:   蓝光玖榕台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5月15日,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核发福建福供森泰酒店有限公司内装饰工程’等4个项目施工许可证的公告”。

  “公告”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等相关规定,同意核发“蓝光金鸡新苑五期 ”等4个项目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对外予以公告。

  “蓝光金鸡新苑五期”项目即为“蓝光玖榕台”项目。详细信息如下:

  工程名称:蓝光金鸡新苑五期;工程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三八路西侧;建设单位:福州蓝庆置业有限公司;建筑面积:140918.04㎡;工程 类别:房建;施工许可证号:350100202005080101;许可日期:2020年5月8日。

  据了解,“蓝光玖榕台”位于福新路的城市展厅正在装修,即将开放。这也是继蓝光星珀、东二环蓝光里之后,福州蓝光再添市中心新盘。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通过福州土地拍卖纪录查询到,2019年12月30日,经过71轮举牌,福州蓝逸屿置业有限公司(蓝光)以18.29亿竞得福州宗地2019-71号,楼面地价12942元/㎡。该地块即为“蓝光玖榕台”项目。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布信息显示,福州蓝庆置业金鸡山安置型商品房项目“蓝光金鸡新苑五期”已于2020年1月9正式领取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出让公告显示,“蓝光玖榕台”所在福州宗地2019-71号位于晋安区三八路西侧,金鸡新苑五期地块,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商服(商业)用地。

  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73024平方米,出让土地面积调整为63660平方米(合95.49亩);容积率:1.0以上,2.22以下,其中商业不低于13500平方米,不超过14000平方米;建筑密度:26.2%以下;绿地率:30%以上(含30%);建筑限高(层数):60米以下(含60米,住宅建筑高度18米以上);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服(商业)用地40年。

  出让公告约定,宗地2019-71号须建设可建住宅建筑总面积80%的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8430元/平方米均价销售,由福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对象购买;须建设商业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及停车位36个,由市政府指定单位回购,商业回购价格按成交楼面地价+建安成本3400元/平方米确定,车位回购单价按照19.03万元/个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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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5月15日,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核发福建福供森泰酒店有限公司内装饰工程’等4个项目施工许可证的公告”。

  “公告”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等相关规定,同意核发“蓝光金鸡新苑五期 ”等4个项目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对外予以公告。

  “蓝光金鸡新苑五期”项目即为“蓝光玖榕台”项目。详细信息如下:

  工程名称:蓝光金鸡新苑五期;工程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三八路西侧;建设单位:福州蓝庆置业有限公司;建筑面积:140918.04㎡;工程 类别:房建;施工许可证号:350100202005080101;许可日期:2020年5月8日。

  据了解,“蓝光玖榕台”位于福新路的城市展厅正在装修,即将开放。这也是继蓝光星珀、东二环蓝光里之后,福州蓝光再添市中心新盘。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通过福州土地拍卖纪录查询到,2019年12月30日,经过71轮举牌,福州蓝逸屿置业有限公司(蓝光)以18.29亿竞得福州宗地2019-71号,楼面地价12942元/㎡。该地块即为“蓝光玖榕台”项目。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布信息显示,福州蓝庆置业金鸡山安置型商品房项目“蓝光金鸡新苑五期”已于2020年1月9正式领取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出让公告显示,“蓝光玖榕台”所在福州宗地2019-71号位于晋安区三八路西侧,金鸡新苑五期地块,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商服(商业)用地。

  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73024平方米,出让土地面积调整为63660平方米(合95.49亩);容积率:1.0以上,2.22以下,其中商业不低于13500平方米,不超过14000平方米;建筑密度:26.2%以下;绿地率:30%以上(含30%);建筑限高(层数):60米以下(含60米,住宅建筑高度18米以上);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服(商业)用地40年。

  出让公告约定,宗地2019-71号须建设可建住宅建筑总面积80%的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8430元/平方米均价销售,由福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对象购买;须建设商业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及停车位36个,由市政府指定单位回购,商业回购价格按成交楼面地价+建安成本3400元/平方米确定,车位回购单价按照19.03万元/个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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