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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区征收三幅地块面积共196亩,将建公园、学校……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0.05.20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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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5月19日,福州长乐区官网连续发布三条土地片收启动公告,编号分别为长启公告〔2020〕10号、11号和12号。本次三幅地块总征收面积共13.108公倾,折合约196.62 亩。将用于公园、学校及供水设施的建设。
标签:   长乐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5月19日,福州长乐区官网连续发布三条土地片收启动公告,编号分别为长启公告〔2020〕10号、11号和12号。

  本次三幅地块总征收面积共13.108公倾,折合约196.62 亩。将用于公园、学校及供水设施的建设。

  其中,长启公告〔2020〕10号,拟征收营前街道约9.0404公顷土地,用于洞江湖公园一期工程项目建设长启公告〔2020〕11号拟征收鹤上镇面积0.0550公顷土地,用于长乐远航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东关片区供水提升泵站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建设;长启公告〔2020〕12号拟征收潭头镇面积4.0126公顷土地,用于建设长乐市第五中学新校区。

以下为三则征地公告详情:

一、征收营前街道约9.0404公顷地块,建设洞江湖公园!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编号:长启公告〔2020〕10号

为保障我区经济发展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在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前提下,经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营前街道营前社区、营前街道长安村、首占镇上洋村,拟征收面积9.0404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福州市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洞江湖公园一期工程项目建设,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公园绿地等),符合法律规定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属可以征收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0年5月20日至2020年5月26日由本政府委托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营前街道办事处、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拟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包括房屋等)及青苗等现状进行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对清点确认有异议的,可以向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营前街道办事处、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人民政府申请复核。

拟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本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含房屋)和青苗,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和村居(社区)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并在本政府网站中公告。

特此公告。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9日

 

二、拟征收鹤上镇0.0550公顷土地,用于东关片区供水提升泵站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编号:长启公告〔2020〕11号

 为保障我区经济发展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在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前提下,经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鹤上镇北山村(具体范围见附图),拟征收面积0.0550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长乐远航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东关片区供水提升泵站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建设,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供水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属可以征收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0年5月20日至2020年5月26日由本政府委托福州市长乐区鹤上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拟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包括房屋等)及青苗等现状进行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对清点确认有异议的,可以向福州市长乐区鹤上镇人民政府申请复核。

拟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本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含房屋)和青苗,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和村居(社区)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并在本政府网站中公告。

特此公告。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9日

 

三、拟征收潭头镇4.0126公顷土地,建设长乐市第五中学新校区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编号:长启公告〔2020〕12号
 

  为保障我区经济发展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在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前提下,经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潭头镇元岱村、大宏村(具体范围见附图),拟征收面积4.0126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福州市长乐区潭头镇人民政府长乐市第五中学新校区项目建设,规划用途为教育用地(中学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属可以征收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0年5月20日至2020年5月26日由本政府委托福州市长乐区潭头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拟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包括房屋等)及青苗等现状进行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对清点确认有异议的,可以向福州市长乐区潭头镇人民政府申请复核。
拟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本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含房屋)和青苗,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和村居(社区)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并在本政府网站中公告。

特此公告。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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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5月19日,福州长乐区官网连续发布三条土地片收启动公告,编号分别为长启公告〔2020〕10号、11号和12号。

  本次三幅地块总征收面积共13.108公倾,折合约196.62 亩。将用于公园、学校及供水设施的建设。

  其中,长启公告〔2020〕10号,拟征收营前街道约9.0404公顷土地,用于洞江湖公园一期工程项目建设长启公告〔2020〕11号拟征收鹤上镇面积0.0550公顷土地,用于长乐远航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东关片区供水提升泵站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建设;长启公告〔2020〕12号拟征收潭头镇面积4.0126公顷土地,用于建设长乐市第五中学新校区。

以下为三则征地公告详情:

一、征收营前街道约9.0404公顷地块,建设洞江湖公园!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编号:长启公告〔2020〕10号

为保障我区经济发展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在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前提下,经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营前街道营前社区、营前街道长安村、首占镇上洋村,拟征收面积9.0404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福州市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洞江湖公园一期工程项目建设,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公园绿地等),符合法律规定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属可以征收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0年5月20日至2020年5月26日由本政府委托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营前街道办事处、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拟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包括房屋等)及青苗等现状进行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对清点确认有异议的,可以向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营前街道办事处、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人民政府申请复核。

拟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本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含房屋)和青苗,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和村居(社区)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并在本政府网站中公告。

特此公告。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9日

 

二、拟征收鹤上镇0.0550公顷土地,用于东关片区供水提升泵站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编号:长启公告〔2020〕11号

 为保障我区经济发展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在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前提下,经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鹤上镇北山村(具体范围见附图),拟征收面积0.0550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长乐远航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东关片区供水提升泵站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建设,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供水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属可以征收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0年5月20日至2020年5月26日由本政府委托福州市长乐区鹤上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拟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包括房屋等)及青苗等现状进行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对清点确认有异议的,可以向福州市长乐区鹤上镇人民政府申请复核。

拟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本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含房屋)和青苗,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和村居(社区)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并在本政府网站中公告。

特此公告。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9日

 

三、拟征收潭头镇4.0126公顷土地,建设长乐市第五中学新校区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编号:长启公告〔2020〕12号
 

  为保障我区经济发展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在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前提下,经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潭头镇元岱村、大宏村(具体范围见附图),拟征收面积4.0126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福州市长乐区潭头镇人民政府长乐市第五中学新校区项目建设,规划用途为教育用地(中学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属可以征收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0年5月20日至2020年5月26日由本政府委托福州市长乐区潭头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拟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包括房屋等)及青苗等现状进行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对清点确认有异议的,可以向福州市长乐区潭头镇人民政府申请复核。
拟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本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含房屋)和青苗,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和村居(社区)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并在本政府网站中公告。

特此公告。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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