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首页 > 专题存档 > 正文

福州是否会出台商住房落户政策?公安局新回复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0.05.17来源:海西房产网
扫描到手机
导语:一、根据《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家庭户立户以房屋权属证明、土地使用证明或者公共租赁住房使用证明为依据。非住宅用房、违法建造的房屋,不得立户。二、如果商住房作为办公场所,并符合设立集体户条件的,可以办公场所的合法稳定住所产权证明,设立单位集体户。
标签:   商住房  落户

  诉求编号:FZ20043000201
 
  诉求标题:商住楼落户问题
 
  诉求内容:最近杭州和南昌相继出台落户政策中,对商住房实行可以落户政策。请问福州市是否会出台相应的商住房落户政策?
 
  福州市公安局回复:您好!就您的问题现答复如下:一、根据《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家庭户立户以房屋权属证明、土地使用证明或者公共租赁住房使用证明为依据。非住宅用房、违法建造的房屋,不得立户。二、如果商住房作为办公场所,并符合设立集体户条件的,可以办公场所的合法稳定住所产权证明,设立单位集体户。

返回海西房产网首页>>

  诉求编号:FZ20043000201
 
  诉求标题:商住楼落户问题
 
  诉求内容:最近杭州和南昌相继出台落户政策中,对商住房实行可以落户政策。请问福州市是否会出台相应的商住房落户政策?
 
  福州市公安局回复:您好!就您的问题现答复如下:一、根据《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家庭户立户以房屋权属证明、土地使用证明或者公共租赁住房使用证明为依据。非住宅用房、违法建造的房屋,不得立户。二、如果商住房作为办公场所,并符合设立集体户条件的,可以办公场所的合法稳定住所产权证明,设立单位集体户。

返回海西房产网首页>>
[阅读全文]
海西房产网官方微信:扫一扫,立即关注!
关注“海西房产网”,获取楼市新闻资讯。
地产要闻,一手掌握!更多关注@海西房产网官方微博
更多

今日热点

楼盘动态

地产招聘

更多>>
热门楼盘:更多>>
热点推荐
购房工具

楼市画报

楼盘广告

更多>>
福州楼盘签约:销售排行>>
>>相关新闻 更多>>
关于我们 | 公司招聘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h0591.com © 2016 海西房产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11002896号
客服电话:0591-83784488 客服QQ:18512029 378670880 376587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