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5月9日,《福建日报》发布一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公告指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拟对拥有的福建大青实业有限公司等31户不良资产债权进行公开处置,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开竞价等。
这31户不良资产债权当中就包括福安市嘉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债务人全称:福安市嘉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所在地:福安
本金:55519978.83元
利息(含罚息、复利):35568280.85元
债权合计:91088259.68元
保证人:吴石付、杨华
抵(质)押物信息:
1、福安市赛岐开发区江滨大道 B段内侧嘉美半岛公馆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A1 、A2 ,A3 ,A5 ,B1 、B2 ,B3 、B5 、E1 、幼儿园、地下室等),其中在建工程面积118815.4㎡,土地使用权面积 56600.15㎡;
2、福安市嘉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4.49%的股权。
附公告原文: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拟对拥有的福建大青实业有限公司等31户不良资产债权进行公开处置,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开竞价等,现予以公告。
一、标的债权
截至2020年4月20日,拟处置债权总金额合计1,156,557,031.99元,其中:本金726,495,985.13元,利息(罚息)430,061,046.86元。债权具体情况如附件。
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清偿的本金、利息、罚息及迟延履行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上述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二、交易条件
买受人信誉好,有付款能力,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三、交易对象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下列人员不得受让该资产: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规定不能参加竞买的相关人员;境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现行法律法规禁止参与竞买的其他主体。
四、公告期限
本处置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4日17时30分止,我分公司在公告期内受理对该资产处置的有关异议和咨询。
五、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邓先生、康女士
联系电话:0591-83309957、0591-833288788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高女士0591-83309373。
联系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12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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