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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一次性征收52.17亩集体土地,将建三所小学!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0.04.29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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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4月29日,福州市仓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一则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征收福州仓山区建新镇、螺洲镇、城门镇四幅集体土地,并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标签:   仓山  征地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4月29日,福州市仓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一则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征收福州仓山区建新镇、螺洲镇、城门镇四幅集体土地,并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本征收的四幅集体土地,总面积52.17亩,将建冯宅中心小学、新建螺洲中心小学、福州市东方小学配套道路工程以及三江口小学。

  根据公告发布补偿标准,农用地、未利用地和建设用地按区片综合地价144万元/公顷补偿(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一年生、一季生农作物和一般苗圃,实行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包干补偿6万元/公顷补偿,建设用地上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按《福州市城区集体土地征收房屋补偿若干意见(试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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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4月29日,福州市仓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一则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征收福州仓山区建新镇、螺洲镇、城门镇四幅集体土地,并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本征收的四幅集体土地,总面积52.17亩,将建冯宅中心小学、新建螺洲中心小学、福州市东方小学配套道路工程以及三江口小学。

  根据公告发布补偿标准,农用地、未利用地和建设用地按区片综合地价144万元/公顷补偿(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一年生、一季生农作物和一般苗圃,实行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包干补偿6万元/公顷补偿,建设用地上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按《福州市城区集体土地征收房屋补偿若干意见(试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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