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首页 > 原创 > 正文

对标中心城区! 福州这个区域将拆迁约140万㎡,补偿安置政策来了!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0.04.20来源:海西房产网
扫描到手机
导语:闽侯县委书记叶仁佑强调,对标对表福州中心城区,把闽侯打造成人产城融合的滨江新城,与滨海新城首尾呼应、日月同辉,与三江口新城相映成辉、隔江相望;要同步推进大县城、大学城、汽车城“三箭齐发”,互为犄角,着力打造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三大增长极”。
标签: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闽侯乡音报》报道,4月13日,在福州西新城荆甘一体化战略征迁工作誓师动员大上,闽侯县委书记叶仁佑强调,对标对表福州中心城区,把闽侯打造成人产城融合的滨江新城,与滨海新城首尾呼应、日月同辉,与三江口新城相映成辉、隔江相望;要同步推进大县城、大学城、汽车城“三箭齐发”,互为犄角,着力打造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三大增长极”。

  福州西新城荆甘一体化战略征迁计划在100天时间内完成拆迁约140万平方米,征地约2370亩,将打破荆溪镇、甘蔗街道的镇街界限,打造现代化宜居宜业的福州西新城。

  荆甘一体化征收补偿安置政策来了!涉及闽侯这14个村

   紧接着,4月14日,福州西新城荆甘一体化战略荆溪片区征迁培训会在荆溪镇召开。会议部署了福州西新城荆甘一体化战略荆溪片区征迁工作。同时就《福州西新城荆溪甘蔗一体化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解读培训。

  对标对表福州中心城区,闽侯县加快实施滨江新城战略。当前,福州西新城荆甘一体化战略征迁已全面铺开,此项目涉及荆溪片区6个村:荆溪、溪下、桐口、关口、光明、大佳;甘蔗片区8个村:洽浦、昙石、流洋、山前、三英、十字、双池、大元。

  对于广大征迁户来说,最关心的莫过于本次征收补偿政策是怎样的?安置房源如何?货币补偿标准?

  一、安置地点及房源好

  本项目安置房选取优质地段作为安置点,安置房由房地产开发商建设,政府回购商品房作为安置房。

  二、货币补偿提高

  本项目货币补偿合法面积每平方米9100元左右,属于国有出让地的合法面积每平方米9700元左右。

  三、部分无证房屋补助适当调整

  对2013年11月1日至2014年12月1日之间建造的房屋装修部分按重置价档次结合成新率后的80%另行补助。对2014年12月1日至2017年11月24日之间建造的房屋按框架260元/平方米、砖混210元/平方米、砖木160元/平方米、简易70元/平方米给予一次性补助,不予安置,装修不予补偿。

  四、对持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未建满部分予以安置

  被征收房屋有证件部分属框架、砖混、砖木结构未建满三层的:提交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或建设用地许可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房屋所有权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建设许可证或乡镇建设规划许可证)之一的,原审批建筑占地面积范围已建满一层以上(含一层)、在三层以内(含第三层)未建的面积,在协商期限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搬迁的在原审批建筑占地面积范围内已建满一层(含一层)但未建满三层部分按95%[集体土地证件内标注的今后国家集体建设需要应无偿无条件拆除的部分三层以内(含第三层)按90%]给予计算安置面积。

  被征收房屋有证件部分属祖留木、土木结构房屋原未建满二层的:原审批建筑占地范围内已建满一层以上(含一层)但未建满二层部分(含二层)按100%给予计算安置面积。之前项目征收补偿方案对仅持有房产证的房屋不给予未建满安置;本次对于土木、木构仅持有房产证房屋证件范围已建部分未建满二层部分可按二层给予未建安置,对于框架、砖混、砖木仅持有房产证房屋证件范围已建部分未建满三层部分按三层给予未建安置。

  五、未经审批原址改建房屋补偿安置标准相应调整

   对2010年11月1日前改建的房屋,原审批建筑占地面积超过120平方米的原房屋已建部分在原审批建筑占地面积内可按90%补偿安置。

  六、无房户、紧房户征迁保障好

  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后,被征收户直系亲属(直系亲属含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及原建房审批申请表中所列户主及直系亲属应合并计算)所拥有的房屋建筑面积(含自建房、安置房面积、集体土地二手房、集资用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人均建筑面积不足25平方米的,在协商期限内签订协议并搬迁的,安置面积可照顾至人均建筑面积25平方米。

  对房屋征收中遇到的个别直系亲属无房户、紧房户确需分户安置的,在不超出总安置面积的前提下可分房型安置但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户口在本村且户口簿已分户;2.分户对象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3.无其它住房。

  七、独生子女奖励条件有所调整

  房屋有效证件的持证人或无证房屋认定户主,夫妻一方为农村户口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双女绝育证明的在协商期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搬迁的在安置时,可享受在原有安置面积(含紧房户增加的安置面积)的基础上另外增加15平方米安置,增加的15平方米部分按1800元/平方米结算(之前房屋拆迁已经享受过奖励的不能再享受奖励)。夫妻双方应如实申报生育情况,村(居)委会签注意见,乡(镇)街道计生部门负责核实后作为奖励依据。

  本次拆迁2020年3月23日开始入户丈量,请被征收户提供房屋相关证件(包括在2010年11月1日前已建成但无办理审批手续的房屋,建房款在2006年8月26日前已上缴村(居)委会或镇(街道)财务的建房款原始凭证),现场工作人员予以登记,以便查档、认定、测算。

  本次拆迁严格实行阳光征收与补偿,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政策用到底,决不让先拆迁的吃亏,决不让后拆迁的得利。对故意扰乱征收工作程序、煽动闹事、妨碍征收人员正常工作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返回海西房产网首页>>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闽侯乡音报》报道,4月13日,在福州西新城荆甘一体化战略征迁工作誓师动员大上,闽侯县委书记叶仁佑强调,对标对表福州中心城区,把闽侯打造成人产城融合的滨江新城,与滨海新城首尾呼应、日月同辉,与三江口新城相映成辉、隔江相望;要同步推进大县城、大学城、汽车城“三箭齐发”,互为犄角,着力打造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三大增长极”。

  福州西新城荆甘一体化战略征迁计划在100天时间内完成拆迁约140万平方米,征地约2370亩,将打破荆溪镇、甘蔗街道的镇街界限,打造现代化宜居宜业的福州西新城。

  荆甘一体化征收补偿安置政策来了!涉及闽侯这14个村

   紧接着,4月14日,福州西新城荆甘一体化战略荆溪片区征迁培训会在荆溪镇召开。会议部署了福州西新城荆甘一体化战略荆溪片区征迁工作。同时就《福州西新城荆溪甘蔗一体化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解读培训。

  对标对表福州中心城区,闽侯县加快实施滨江新城战略。当前,福州西新城荆甘一体化战略征迁已全面铺开,此项目涉及荆溪片区6个村:荆溪、溪下、桐口、关口、光明、大佳;甘蔗片区8个村:洽浦、昙石、流洋、山前、三英、十字、双池、大元。

  对于广大征迁户来说,最关心的莫过于本次征收补偿政策是怎样的?安置房源如何?货币补偿标准?

  一、安置地点及房源好

  本项目安置房选取优质地段作为安置点,安置房由房地产开发商建设,政府回购商品房作为安置房。

  二、货币补偿提高

  本项目货币补偿合法面积每平方米9100元左右,属于国有出让地的合法面积每平方米9700元左右。

  三、部分无证房屋补助适当调整

  对2013年11月1日至2014年12月1日之间建造的房屋装修部分按重置价档次结合成新率后的80%另行补助。对2014年12月1日至2017年11月24日之间建造的房屋按框架260元/平方米、砖混210元/平方米、砖木160元/平方米、简易70元/平方米给予一次性补助,不予安置,装修不予补偿。

  四、对持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未建满部分予以安置

  被征收房屋有证件部分属框架、砖混、砖木结构未建满三层的:提交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或建设用地许可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房屋所有权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建设许可证或乡镇建设规划许可证)之一的,原审批建筑占地面积范围已建满一层以上(含一层)、在三层以内(含第三层)未建的面积,在协商期限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搬迁的在原审批建筑占地面积范围内已建满一层(含一层)但未建满三层部分按95%[集体土地证件内标注的今后国家集体建设需要应无偿无条件拆除的部分三层以内(含第三层)按90%]给予计算安置面积。

  被征收房屋有证件部分属祖留木、土木结构房屋原未建满二层的:原审批建筑占地范围内已建满一层以上(含一层)但未建满二层部分(含二层)按100%给予计算安置面积。之前项目征收补偿方案对仅持有房产证的房屋不给予未建满安置;本次对于土木、木构仅持有房产证房屋证件范围已建部分未建满二层部分可按二层给予未建安置,对于框架、砖混、砖木仅持有房产证房屋证件范围已建部分未建满三层部分按三层给予未建安置。

  五、未经审批原址改建房屋补偿安置标准相应调整

   对2010年11月1日前改建的房屋,原审批建筑占地面积超过120平方米的原房屋已建部分在原审批建筑占地面积内可按90%补偿安置。

  六、无房户、紧房户征迁保障好

  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后,被征收户直系亲属(直系亲属含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及原建房审批申请表中所列户主及直系亲属应合并计算)所拥有的房屋建筑面积(含自建房、安置房面积、集体土地二手房、集资用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人均建筑面积不足25平方米的,在协商期限内签订协议并搬迁的,安置面积可照顾至人均建筑面积25平方米。

  对房屋征收中遇到的个别直系亲属无房户、紧房户确需分户安置的,在不超出总安置面积的前提下可分房型安置但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户口在本村且户口簿已分户;2.分户对象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3.无其它住房。

  七、独生子女奖励条件有所调整

  房屋有效证件的持证人或无证房屋认定户主,夫妻一方为农村户口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双女绝育证明的在协商期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搬迁的在安置时,可享受在原有安置面积(含紧房户增加的安置面积)的基础上另外增加15平方米安置,增加的15平方米部分按1800元/平方米结算(之前房屋拆迁已经享受过奖励的不能再享受奖励)。夫妻双方应如实申报生育情况,村(居)委会签注意见,乡(镇)街道计生部门负责核实后作为奖励依据。

  本次拆迁2020年3月23日开始入户丈量,请被征收户提供房屋相关证件(包括在2010年11月1日前已建成但无办理审批手续的房屋,建房款在2006年8月26日前已上缴村(居)委会或镇(街道)财务的建房款原始凭证),现场工作人员予以登记,以便查档、认定、测算。

  本次拆迁严格实行阳光征收与补偿,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政策用到底,决不让先拆迁的吃亏,决不让后拆迁的得利。对故意扰乱征收工作程序、煽动闹事、妨碍征收人员正常工作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返回海西房产网首页>>
[阅读全文]
海西房产网官方微信:扫一扫,立即关注!
关注“海西房产网”,获取楼市新闻资讯。
地产要闻,一手掌握!更多关注@海西房产网官方微博
更多

今日热点

楼盘动态

地产招聘

更多>>
热门楼盘:更多>>
热点推荐
购房工具

楼市画报

楼盘广告

更多>>
福州楼盘签约:销售排行>>
>>相关新闻 更多>>
关于我们 | 公司招聘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h0591.com © 2016 海西房产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11002896号
客服电话:0591-83784488 客服QQ:18512029 378670880 376587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