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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盘推荐:三年10盘,龙湖紫宸府正式亮相!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0.04.07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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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3月13日,长乐2019拍-11号吴航地块案名正式揭晓。龙湖迪鑫紫宸府的正式亮相,也就意味着继天宸原著、云峰原著、春江天玺之后再添新盘。福州龙湖3年10盘,扩张速度十分迅速。
标签:   龙湖紫宸府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土拍信息回顾:

  2019年6月19日,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拍卖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最终,整场拍卖续约1.5小时,3幅地块全部成功拍出,成交价总额高达18.22亿。

  经过短暂竞买之后,个人竞买人“张优航”以2.83亿竞得长乐2019拍-11号地块,楼面价4900元/㎡。

  早在2019年7月11日,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就已经获悉该地块将采用合作模式开发。根据当时的微单透露,迪鑫正东投资将与龙湖集团合作开发长乐2019拍-11号吴航地块

 

  3月13日,长乐2019拍-11号吴航地块案名正式揭晓。龙湖迪鑫紫宸府的正式亮相,也就意味着继天宸原著、云峰原著、春江天玺之后再添新盘。福州龙湖3年10盘,扩张速度十分迅速。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通过2019年12月4日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的“2019年11月份建筑方案设计审批发放情况”获悉,由个人竞买人“张优航”竞得的长乐2019拍-11号地块备案名确定为“紫宸花园”,项目建筑方案设计于11月19日正式获批。

  详细信息如下:

  建设项目:紫宸花园;建设地点:吴航街道东关村;建设单位:福州迪鑫嘉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建筑面积:75401.44㎡;编号:长自然(2019)审080号;审批日期:2019年11月19日。

 

  出让公告内容显示,龙湖迪鑫紫宸府所在的长乐2019拍-11号地块位于吴航街道东关村东鹤路南侧、凤翔路东侧,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商业用地。

  规划指标要求:

  总用地面积37451㎡(合56.18亩),实际用地面积36090㎡(合54.14亩);容积率≥1.8、≤1.6;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出让公告做如下重要约定:

  1、该地块竞得人须建设100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按照11175元/平方米价格销售,由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指定的村集体购买。

  2、该地块竞得人须配建15000平方米安置型商品住房,由福州市长乐区土地发展中心按照出让公告发布之日的该地块所处级别住宅基准楼面地价加上2600元/平方米回购。配建的安置房与商品房须统一规划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

  3、该地块商品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未满五年的,不得上市交易,不得办理转让公证手续。

  4、该地块项目建设应符合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

  5、该地块交地后9个月内开工,开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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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土拍信息回顾:

  2019年6月19日,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拍卖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最终,整场拍卖续约1.5小时,3幅地块全部成功拍出,成交价总额高达18.22亿。

  经过短暂竞买之后,个人竞买人“张优航”以2.83亿竞得长乐2019拍-11号地块,楼面价4900元/㎡。

  早在2019年7月11日,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就已经获悉该地块将采用合作模式开发。根据当时的微单透露,迪鑫正东投资将与龙湖集团合作开发长乐2019拍-11号吴航地块

 

  3月13日,长乐2019拍-11号吴航地块案名正式揭晓。龙湖迪鑫紫宸府的正式亮相,也就意味着继天宸原著、云峰原著、春江天玺之后再添新盘。福州龙湖3年10盘,扩张速度十分迅速。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通过2019年12月4日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的“2019年11月份建筑方案设计审批发放情况”获悉,由个人竞买人“张优航”竞得的长乐2019拍-11号地块备案名确定为“紫宸花园”,项目建筑方案设计于11月19日正式获批。

  详细信息如下:

  建设项目:紫宸花园;建设地点:吴航街道东关村;建设单位:福州迪鑫嘉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建筑面积:75401.44㎡;编号:长自然(2019)审080号;审批日期:2019年11月19日。

 

  出让公告内容显示,龙湖迪鑫紫宸府所在的长乐2019拍-11号地块位于吴航街道东关村东鹤路南侧、凤翔路东侧,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商业用地。

  规划指标要求:

  总用地面积37451㎡(合56.18亩),实际用地面积36090㎡(合54.14亩);容积率≥1.8、≤1.6;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出让公告做如下重要约定:

  1、该地块竞得人须建设100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按照11175元/平方米价格销售,由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指定的村集体购买。

  2、该地块竞得人须配建15000平方米安置型商品住房,由福州市长乐区土地发展中心按照出让公告发布之日的该地块所处级别住宅基准楼面地价加上2600元/平方米回购。配建的安置房与商品房须统一规划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

  3、该地块商品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未满五年的,不得上市交易,不得办理转让公证手续。

  4、该地块项目建设应符合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

  5、该地块交地后9个月内开工,开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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