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3月25日,福州市仓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2020年第一次公开出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榕仓自然集体让[2020]1号)”。
经福州市人民政府授权,仓山区人民政府批准,联建村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同意,福州市仓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联建村集体租赁房(CJ2020-1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时间为2020年4月20日上午10:00,在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交易大厅举行。
竞买申请人应在2020年4月7日至4月17日的工作日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至5:30)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竞买申请表、承诺函、竞买保证金的缴款凭证(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20年4月17日下午4:00前汇至指定的账户)及相关证明文件等,向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出竞买申请(报名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经审核后,获得竞买资格。
本次拍卖的地块编号为CJ2020-1,地块位于仓山镇联建村,土地用途及年限为住宅用地(租赁住房用地)70年。
规划指标要求:
容积率:1.0以上,1.4以下(含1.4);建筑密度:20%以下(含20%);绿地率:30%以上(含30%);建筑限高:24米以下(含24米,其中住宅建筑高度不低于18米)。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873万元,拍卖起始价2910万元。拍卖增价幅度为100万元。每增价一次,联建村委托经营的租赁住房年租金在145万元的基础上增加3万元。
出让公告做如下重要约定:
1、土地出让金由联建村全额用于回购本地块建设的租赁住房(含配套商业、地下车位),租赁住房、配套商业、地下车位面积回购比例为9:1:5,按建安成本回购,回购价格分别为租赁住房4500元/平方米、配套商业4500元/平方米、地下车位3000元/平方米。回购协议由竞得人与联建村在竞拍结束后,于签订合同当日签订回购协议。
2、回购的部分联建村按建设、交房、备案、运营进度分三期向竞得人支付购房款:第一期,项目基础工程达到标高±0的标准后支付40%购房款;第二期,项目竣工验收、确定具体房源后支付50%购房款;第三期,房源在房管部门租赁住房监管平台备案、并运营后支付10%购房款。
宗地内回购面积由竞得人统一经营,期限为22年(自交地之日起算、含2年建设期),竞得人应按年支付租金,其中:建设期2年支付140万元/年;经营期20年,首年145万,公开竞价,每增价一次经营期租金在145万元的基础上增加3万元,次年起按3万元的比例递增。合作期满,双方根据房地产租赁市场行情,重新协商委托经营价格。
3、开竣工时间:交地后6个月内开工,开工后18个月内应竣工。
4、该租赁住房项目按照《福州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细则》要求建造,宗地内所有建筑面积均作为租赁住宅或租赁住宅相关配套使用,不可分割销售。租赁住房(不含配套商业)实施全装修成品交房,户型结构以中、小户型为主,最大户型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建筑设计方案、装修设计方案和标准须经过仓山区仓山镇和联建村书面认定。竞得人应先装修一套样板房,经仓山区仓山镇和联建村验收确认,按确认后的样板房进行装修。
5、该项目集体租赁住房须统一纳入福州市住房租赁市场服务监管平台,房源实行统一核验、统一发布、统一网签和统一备案。租赁住房项目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一次收取租金不得超过1年,最短租期不得少于6个月,合同不得含有自动续租条款。合同期满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以申请续租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项目运营公司按规定登记承租人身份信息,并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和社区居委会报备承租人信息。
返回海西房产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