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福州市人民政府授权,仓山区人民政府批准,联建村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同意,福州市仓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联建村集体租赁房(CJ2020-1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见附表)
二、竞买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存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第四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者除外。
三、出让方式
采用拍卖方式出让。
四、参加竞买申请方式及截止日期
竞买申请人应在2020年4月7日至4月17日的工作日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至5:30)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竞买申请表、承诺函、竞买保证金的缴款凭证(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20年4月17日下午4:00前汇至指定的账户)及相关证明文件等,向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出竞买申请(报名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经审核后,获得竞买资格。
拍卖时间为2020年4月20日上午10:00,在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交易大厅举行。
五、给付成交地价款方式
1.付款期限:
出让金分二期(比例各为50%、50%)付款,分别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90日内支付。
2.竞买保证金充抵成交土地价款。
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为:
(1)账户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号:116030100100139258010004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温泉支行
开户行行号:309391000062
(2)账户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号:100055139940010003000004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福州温泉支行
开户行行号:313391080226
(3)账户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号:1402028129600052597-000000004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晋安支行
开户行行号:102391051104
(4)跨境人民币账户(境外划入人民币保证金专用)
账户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号: 416978871246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行
SWIFT CODE:BKCHCNBJ73E
或大额人行支付行号:104391010002
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美元)的银行账户为:
(1)美元账户(境内划入美元保证金专用)
账户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号:416976050425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行
(2)美元账户(境外划入美元保证金专用)
账户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号:416976050378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行
SWIFT CODE:BKCHCNBJ73E
拟用美元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意向竞买人须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及中国银行福州市市中支行三方签订托管结算协议后方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以美元支付保证金的,其缴纳的保证金数额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当天公布的汇率换算。
六、其它事项
(一)本次土地出让现场交易工作由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出让活动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报价。
(二)竞买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时,应提交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通过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募集、发行债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融资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竞买申请人为房地产企业的,还应提交无拖欠工程款的承诺书。如竞得人虚假提供或隐瞒事实出具上述承诺函的,取消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土地,定金不予返还。
(三)土地出让金由联建村全额用于回购本地块建设的租赁住房(含配套商业、地下车位),租赁住房、配套商业、地下车位面积回购比例为9:1:5,按建安成本回购,回购价格分别为租赁住房4500元/平方米、配套商业4500元/平方米、地下车位3000元/平方米。回购协议由竞得人与联建村在竞拍结束后,于签订合同当日签订回购协议。
(四) 回购的部分联建村按建设、交房、备案、运营进度分三期向竞得人支付购房款:第一期,项目基础工程达到标高±0的标准后支付40%购房款;第二期,项目竣工验收、确定具体房源后支付50%购房款;第三期,房源在房管部门租赁住房监管平台备案、并运营后支付10%购房款。
宗地内回购面积由竞得人统一经营,期限为22年(自交地之日起算、含2年建设期),竞得人应按年支付租金,其中:建设期2年支付140万元/年;经营期20年,首年145万,公开竞价,每增价一次经营期租金在145万元的基础上增加3万元,次年起按3万元的比例递增。合作期满,双方根据房地产租赁市场行情,重新协商委托经营价格。
(五)交地时间:在竞得人缴清首期土地价款后15日内,按交付时点现状标高交地。
(六)开工时间:交地后6个月内开工。
(七)竣工时间:开工后18个月内应竣工。
(八)该租赁住房项目按照《福州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细则》要求建造,宗地内所有建筑面积均作为租赁住宅或租赁住宅相关配套使用,不可分割销售。租赁住房(不含配套商业)实施全装修成品交房,户型结构以中、小户型为主,最大户型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建筑设计方案、装修设计方案和标准须经过仓山区仓山镇和联建村书面认定。竞得人应先装修一套样板房,经仓山区仓山镇和联建村验收确认,按确认后的样板房进行装修。
(九)该项目集体租赁住房须统一纳入福州市住房租赁市场服务监管平台,房源实行统一核验、统一发布、统一网签和统一备案。租赁住房项目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一次收取租金不得超过1年,最短租期不得少于6个月,合同不得含有自动续租条款。合同期满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以申请续租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项目运营公司按规定登记承租人身份信息,并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和社区居委会报备承租人信息。
竞得人企业不在宗地所辖区内的,需注册成立新公司,所有税收应在当地缴纳。
根据《福州市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工作方案》,该项目租赁住房(不含配套)可申请中央财政奖补资金。
竞得人同意受让宗地所建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的产权归属作如下约定:物业管理用房、快递服务用房、门卫收发室、垃圾集散间等公用设施的产权归全体业主共有。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须无偿移交联建村。
(十)出让土地成交价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地上物(含人员)的征迁安置费用,土地增值收益,出让土地成交价款不含土地契税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契税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竞得人按照税法规定另行申报缴纳。
(十一)竞得人可凭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有关规定向省、市、区有关部门申请立项(或增资、增项)及办理企业的营业执照,申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及工业用地开发等有关手续。
(十二)本次公开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本次公告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联系电话:福州市仓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591-83538818、83539986-2021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0591—87580521、83327434
网 址: http://cs.fuzhou.gov.cn/
http://fzsggzyjyfwzx.cn
http://www.landch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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