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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日,记者从福州市人民政府网获悉,福州市2019年度第十八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已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19〕1458号文件批准。
据悉,该批次01号地块〔地块名称:新店古城遗址公园新店镇新店村地块项目,业主单位为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涉及征收新店镇新店村水浇地0.3964公顷、其他农用地0.0864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3182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1.801公顷。上述地块由晋安区人民政府依法组织征地批后实施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