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月27日,罗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福州日报》刊登一则“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罗自然资综〔2020〕22号)”。
“通知书”内容显示,罗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罗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中科(罗源)渔业有限公司签订的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电子监管号分别为3501233027B00025号和3501233027B00018号,2宗地均坐落于罗源县鉴江镇鉴江村,面积分别为333759平方米和333923平方米。该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日期均为2017年8月3日之前开工(交地确认书确定的交地日期为2017年2月3日)。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第二条、第五条的规定,上述2宗地均存在超过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2017年8月3日之前动工开发日期并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涉嫌构成闲置土地。罗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对上述2宗地进行调查,请中科(罗源)渔业有限公司接受调查,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提供以下材料:
(一)土地权利证明文件。
(二)宗地是否闲置的原因说明及辅证材料。
(三)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
中科(罗源)渔业有限公司应对所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每一页的材料上加盖单位的公章。本调查将作为闲置土地认定的重要依据。逾期不提供上述材料,将根据其他调查材料进行闲置土地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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