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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房管局发布两份告知书:将收回2214300元补偿款!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0.02.26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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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月26日,《福建日报》发布两份“福州市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送达《变更〈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的告知书》的公告”。根据福州市审计局的审计结果,因不符合政策规定,要求黄谷、黄媛、黄九成退回补偿款共计2214300元。
标签:   仓山  房管局  拆迁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月26日,《福建日报》发布两份“福州市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送达《变更〈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的告知书》的公告”。

  根据福州市审计局的审计结果,因不符合政策规定,要求黄谷、黄媛、黄九成退回补偿款共计2214300元。

  以下是两份公告原文:

福州市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送达《变更〈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的告知书》的公告

 黄谷、黄媛:

  因下洋小区(社会保障房)项目建设需要,本局发布了仓房征〔2015〕5号《关于下洋小区(社会保障房)集体土地征收房屋补偿方案的告知书》,对坐落于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下洋村新洲无门牌号(矢量图57号)的房屋实施征收补偿。2016年10月3日,本局与你们就该房屋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协议编码:D0005993)。

  根据福州市审计局的审计结果,黄谷在被征收房屋外仍有他处房屋,不符合《下洋小区(社会保障房)集体土地征收房屋补偿方案》中关于可以享受人口政策要求的“在本市范围内无他处住房(不含商品房、二手房)”的规定条件,违规多享受2名计90平方米的“人口补足政策”。我局与你们签订的上述协议违反了该规定。

  本局认为,由于你们除被征收房屋外,在本市范围内还有他处住房且不属于商品房、二手房,与你所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协议编码:D0005993)违反了《下洋小区(社会保障房)集体土地征收房屋补偿方案》的规定,因此本局拟变更该补偿协议中有关享受人口政策面积补足区位补助费、人口政策面积补足搬迁奖金、人口政策安置人口补助费、过渡费、限时搬迁奖励、房屋拆除过渡补贴、货币补偿奖励等相关内容。并相应变更与你们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变更后,你共可获得货币补偿3534315.3元,你们应在收到变更决定后7日内退还补偿款人民币897720元。

  因有关变更告知书无法送达给你们,为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现依法将变更告知书公告送达给你们。你们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仓山区下藤路十锦小区房管大楼3楼仓山区房屋征收中心领取上述告知书,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

  对拟变更事项,你们享有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的权利,如有陈述申辩意见及申请听证,均应在变更告知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权利,我局将依法作出变更决定。

  特此公告

  联系人:裴蕾、吴雪兰

  联系电话:0591-88072652

    福州市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0年2月26日

福州市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送达《变更〈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的告知书》的公告

   黄九成:

  因下洋小区(社会保障房)项目建设需要,本局发布了仓房征〔2015〕5号《关于下洋小区(社会保障房)集体土地征收房屋补偿方案的告知书》,对坐落于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下洋村新洲无门牌号(矢量图57号)的房屋实施征收补偿。2016年10月3日,本局与你就该房屋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协议编码:D0005429)。  

  根据福州市审计局的审计结果,黄九成在被征收房屋外仍有他处房屋,不符合《下洋小区(社会保障房)集体土地征收房屋补偿方案》中关于可以享受人口政策要求的“在本市范围内无他处住房(不含商品房、二手房)”的规定条件,违规多享受3名计135平方米的“人口补足政策”。我局与你户签订的上述协议违反了该规定。

  本局认为,由于黄九成除被征收房屋外,在本市范围内还有他处住房且不属于商品房、二手房,与你所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协议编码:D0005429)违反了《下洋小区(社会保障房)集体土地征收房屋补偿方案》的规定,因此本局拟变更该补偿协议中有关享受人口政策面积补足区位补助费、人口政策面积补足搬迁奖金、人口政策安置人口补助费、过渡费、限时搬迁奖励、房屋拆除过渡补贴、货币补偿奖励等相关内容。并相应变更与你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变更后,你共可获得货币补偿465822.9元,你应在收到变更决定后7日内退还补偿款人民币1316580元。

  因有关变更告知书无法送达给你,为维护你的合法权益,现依法将变更告知书公告送达给你。你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仓山区下藤路十锦小区房管大楼3楼仓山区房屋征收中心领取上述告知书,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

  对拟变更事项,你享有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的权利,如有陈述申辩意见及申请听证,均应在变更告知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权利,我局将依法作出变更决定。

  特此公告

  联系人:裴蕾、吴雪兰

  联系电话:0591-88072652

    福州市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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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月26日,《福建日报》发布两份“福州市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送达《变更〈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的告知书》的公告”。

  根据福州市审计局的审计结果,因不符合政策规定,要求黄谷、黄媛、黄九成退回补偿款共计2214300元。

  以下是两份公告原文:

福州市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送达《变更〈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的告知书》的公告

 黄谷、黄媛:

  因下洋小区(社会保障房)项目建设需要,本局发布了仓房征〔2015〕5号《关于下洋小区(社会保障房)集体土地征收房屋补偿方案的告知书》,对坐落于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下洋村新洲无门牌号(矢量图57号)的房屋实施征收补偿。2016年10月3日,本局与你们就该房屋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协议编码:D0005993)。

  根据福州市审计局的审计结果,黄谷在被征收房屋外仍有他处房屋,不符合《下洋小区(社会保障房)集体土地征收房屋补偿方案》中关于可以享受人口政策要求的“在本市范围内无他处住房(不含商品房、二手房)”的规定条件,违规多享受2名计90平方米的“人口补足政策”。我局与你们签订的上述协议违反了该规定。

  本局认为,由于你们除被征收房屋外,在本市范围内还有他处住房且不属于商品房、二手房,与你所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协议编码:D0005993)违反了《下洋小区(社会保障房)集体土地征收房屋补偿方案》的规定,因此本局拟变更该补偿协议中有关享受人口政策面积补足区位补助费、人口政策面积补足搬迁奖金、人口政策安置人口补助费、过渡费、限时搬迁奖励、房屋拆除过渡补贴、货币补偿奖励等相关内容。并相应变更与你们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变更后,你共可获得货币补偿3534315.3元,你们应在收到变更决定后7日内退还补偿款人民币897720元。

  因有关变更告知书无法送达给你们,为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现依法将变更告知书公告送达给你们。你们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仓山区下藤路十锦小区房管大楼3楼仓山区房屋征收中心领取上述告知书,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

  对拟变更事项,你们享有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的权利,如有陈述申辩意见及申请听证,均应在变更告知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权利,我局将依法作出变更决定。

  特此公告

  联系人:裴蕾、吴雪兰

  联系电话:0591-88072652

    福州市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0年2月26日

福州市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送达《变更〈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的告知书》的公告

   黄九成:

  因下洋小区(社会保障房)项目建设需要,本局发布了仓房征〔2015〕5号《关于下洋小区(社会保障房)集体土地征收房屋补偿方案的告知书》,对坐落于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下洋村新洲无门牌号(矢量图57号)的房屋实施征收补偿。2016年10月3日,本局与你就该房屋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协议编码:D0005429)。  

  根据福州市审计局的审计结果,黄九成在被征收房屋外仍有他处房屋,不符合《下洋小区(社会保障房)集体土地征收房屋补偿方案》中关于可以享受人口政策要求的“在本市范围内无他处住房(不含商品房、二手房)”的规定条件,违规多享受3名计135平方米的“人口补足政策”。我局与你户签订的上述协议违反了该规定。

  本局认为,由于黄九成除被征收房屋外,在本市范围内还有他处住房且不属于商品房、二手房,与你所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协议编码:D0005429)违反了《下洋小区(社会保障房)集体土地征收房屋补偿方案》的规定,因此本局拟变更该补偿协议中有关享受人口政策面积补足区位补助费、人口政策面积补足搬迁奖金、人口政策安置人口补助费、过渡费、限时搬迁奖励、房屋拆除过渡补贴、货币补偿奖励等相关内容。并相应变更与你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变更后,你共可获得货币补偿465822.9元,你应在收到变更决定后7日内退还补偿款人民币1316580元。

  因有关变更告知书无法送达给你,为维护你的合法权益,现依法将变更告知书公告送达给你。你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仓山区下藤路十锦小区房管大楼3楼仓山区房屋征收中心领取上述告知书,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

  对拟变更事项,你享有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的权利,如有陈述申辩意见及申请听证,均应在变更告知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权利,我局将依法作出变更决定。

  特此公告

  联系人:裴蕾、吴雪兰

  联系电话:0591-88072652

    福州市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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