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编号:FZ20021700285
诉求标题:疫情影响产生的房屋交易税费滞纳金,可否申请减免?
诉求内容:我在鼓楼购买的二手房,在2020年1月22日在线提交审核,短信通知是1月31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核验,因为疫情管控影响,买卖双方不方便按时到现场核验,这期间产生的税费滞纳金能否申请减免?望及时回复。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 :回复意见 诉求人您好,所诉已收悉,现答复如下:疫情防控期间,对因疫情影响,自然人不能按期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缴纳房产交易环节税款的,已考虑不予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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