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0年1月8日,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先后发布了“关于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落实农民工工资专户制度不到位的通报”和“关于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落实农民工工资专户制度不到位的通报”。
据通报内容显示,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两家企业所承建的项目,均未通过工资专户发放工人工资,存在农民工工资专户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情形。
其中,中铁十七局集团于12月3日才通过工资专户支付了拖欠的工资。而中建海峡在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月20日对项目进行现场复查中发现该公司仍存在未全额通过农民工工资专户发放工资的情形,并未整改到位。
以下为通报详情:
关于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落实农民工工资专户制度不到位的通报
2019年8月19日,在2019年度根治欠薪专项检查中,我局发现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承建的项目未通过工资专户发放工人工资,存在农民工工资专户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情形。9月18日,我局下达《福州市劳动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榕人社监令字〔2019〕第257号)责令该公司必须通过农民工工资专户发放农民工工资。11月20日,对项目进行现场复查中发现该公司仍存在未全额通过农民工工资专户发放工资的情形,并未整改到位。
为了全面落实根治欠薪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现对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希望该单位引以为戒,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专户制度等根治欠薪政策法规,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到位。
关于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落实农民工工资专户制度不到位的通报
2019年9月2日,在2019年度根治欠薪专项检查中,我局发现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福州市城区新店外环东段”项目未通过工资专户发放工人工资,存在农民工工资专户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情形。9月18日,我局下达了《福州市劳动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榕人社监令字〔2019〕第256号),责令该公司必须通过农民工工资专户发放农民工工资。11月中旬,我局复查该项目10月份工资发放情况,发现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仍未通过农民工工资专户支付该项目工人10月份工资。经再次督促,该公司于12月3日才通过工资专户支付了拖欠的工资。
为了全面落实根治欠薪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现对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希望该单位引以为戒,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专户制度等根治欠薪政策法规,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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