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编号:FZ20010901160
诉求标题:直系亲属过户是否免税
诉求内容:父母在闽侯购买的房子想过户给自己未结婚的儿子还得缴纳契税3%跟印花税0.05%嘛?之前不是有政策出来说直系亲属过户免税的嘛?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
您所咨询的事项答复如下: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个人二手房买卖(或赠与)转移登记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
2、不动产交易登记申请表原件;
3、不动产权证原件(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4、不动产买卖(或赠与)合同;
5、申请契税减免优惠的,还需提交: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未成年小孩户口簿或出生证明等复印件(持原件核对);
6、权属转移涉税信息联系单。
关于税费缴交问题,建议您向县税务局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闽侯县税务分局回复:您好,房屋赠予给直系亲属需缴纳契税3%,印花税0.05%,其他税费免征。之前有政策是说免个人所得税。
若还有不明事宜,您可致电22060573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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