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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尾、闽侯3幅地块拍出11.631亿,世茂恒荣各有斩获!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9.12.19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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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12月19日,闽侯和马尾两地均进行了土地拍卖活动。在闽侯2019年第11次土地拍卖中,宗地2019-25号、2019-26号两幅地块分别被恒荣地产和个人摘得。在2019年马尾第五次土地拍卖活动中,世茂集团则成功摘得马宗地2019-08号地块。
标签:   土地  拍卖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12月19日,闽侯和马尾两地均进行了土地拍卖活动。在闽侯2019年第11次土地拍卖中,宗地2019-25号、2019-26号两幅地块分别被恒荣集团和个人摘得。在2019年马尾第五次土地拍卖活动中,世茂集团则成功摘得马宗地2019-08号地块。 

  闽侯两幅地块、马尾一幅地块均成功出让,三幅地块总面积达160.69亩,总成价11.631亿元。其中闽侯两幅地块的成交价合计8.59亿元。

  此外,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福州日报》发布“关于取消闽侯宗地2019-23、24号出让的公告”。原定于2019年12月19日出让的闽侯宗地2019-23、24号地块,因出让条件需要进行调整,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取消出让。

以下是当日三幅地块详细成交情况:

一、世茂3.041亿竞得马尾2019-08号地块

  12月19日上午,马尾举行第五次土地拍卖活动,出让一幅位于马尾快安下德村的住宅用地。

  最终,由世茂以3.041亿竞得马宗地2019-08号(马尾快安下德村地块),楼面价约7130.83元/平。

图片来源于网络

  据悉,马宗地2019-08号位于马尾快安下德村,104国道以北,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该地块土地面积17406.45㎡(约26.10亩);1.0<建筑容积率≤2.45;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18米<建筑高度≤80米;出让年限70年。

  出让公告做如下重要约定:

  (1)地块新建建筑按福州市政府2017年5月23日出台的《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试行)》(榕政综[2017]1164号)规定的标准实施,由马尾区住建局负责牵头监管。

  (2)结合建筑配置居家养老站,设置标准为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总配建建筑不少于200平方米),由竞得人负责配建,建设费用由竞得人承担,通过验收后,产权移交给马尾区马尾镇人民政府,按规划用途使用。

  (3)地块东南侧应设置1444.39平方米绿地,地块北侧应设置59.1平方米绿地,作为开放空间对外开放使用,位置如规划函附图。

  (4)在竞得人缴清土地价款15日内按现状提供土地(按交付时点现状标高交地,由马尾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交地事宜),交地后12个月内动工建设,自动工之日起30个月内建成。 

二、恒荣集团3.28亿摘得闽侯2019-25号地块

  12月19日上午,闽侯举行第11次土地拍卖活动,最终,恒荣集团以3.28亿元竞得福州市闽侯2019-25号地块,楼面价约4992.64元/㎡。

恒荣集团发布的闽侯拿地海报

  闽侯宗地2019-25号占地约42.72亩,位于闽侯上街镇上街社区,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该地块是恒荣集团在2019年继长乐滨海新城地块、闽侯上街地块后,落子福州的第三子。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28481.7㎡(42.72亩),其中实用地面积24791.2平方米(37.19亩),公共绿地3690.5平方米(5.53亩,不计入经济技术指标),具体以实测为准;容积率:1.0<FAR≤2.65,其中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6500平方米,计容公共服务设施面积不小于1690平方米;建筑密度:D≤30%;绿地率:GAR≥30%;建筑限高:H≤60米;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出让公告约定:

  宗地2019-25号本宗地北侧需退让选址红线20米作为市政公共绿化带用地,由受让人负责出资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上街市政管理服务中心,不得设置实体围墙,且在办理本出让宗地不动产证时,该公共绿化带用地不予登记。若今后因项目建设需要征用该绿化带用地不予赔偿。本宗地中商品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约30000平方米配建作为安置型商品房(由上街镇政府确认,以不动产登记的产权面积为准),按照9258元/平方米均价定向销售,由闽侯县人民政府(或闽侯县房屋征收办公室)指定对象购买。为解决上街镇相关被征地村生产生活留用地问题,由闽侯县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回购本宗地中所有商业用房产权建筑面积不少于6500平方米(9258元/平方米回购)。

三、个人买家5.31亿摘得闽侯2019-26号地块

  12月19日,在闽侯第11次土地拍卖活动中,另一幅地块闽侯宗地2019-26号,则被个人买家以53100万元成功摘得,参考楼面价约3606.73元/㎡。

  该地块位于闽侯荆溪镇,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土地面积约91.87亩。

  出让公告显示,闽侯宗地2019-26号位于荆溪镇厚屿村,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R2、B1。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61247.9㎡(合91.87亩),其中实用地面积56624.9㎡(84.94亩),公共绿地面积4623.0㎡(不计入经济技术指标),具体以实测为准;容积率:1.5≤FAR≤2.6(其中计容商业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0平方米不大于19000平方米,不得建设单元式办公建筑(SOHO)和服务型公寓,计容公共服务设施面积不小于1690平方米);建筑密度:D≤27%;绿地率:GAR≥30%;建筑限高:H≤80米;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宗地2019-26号该地块沿地块东侧应退让12米、沿地块南侧应退让20来作为城市公共绿化带,对外开放使用,不得设置实体围墙,由受让人负责出资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供设计图及竣工图无偿移交给荆溪镇政府,且在办理本出让宗地不动产权证时,该公共绿化带用地不予登记。本宗地总计容建筑面积147224平方米,其中荆溪镇政府要求回购全部商品住宅约125900平方米(回购价8000元/平方米)作为安置型商品房使用,回购10000平方米(回购价8000元/平方米)集中商业用房作为生产生活留用地,同时要求受让人开发建设计容建筑面积不低于7000平方米且不超过9000平方米的集中商业用房由受让人进行整体经营,该商业用房从不动产登记之日起10年内不能分割销售和分割转让,由县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回购600个沿洪甘路一侧相对集中的地下标准停车泊位按10万元/个予以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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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12月19日,闽侯和马尾两地均进行了土地拍卖活动。在闽侯2019年第11次土地拍卖中,宗地2019-25号、2019-26号两幅地块分别被恒荣集团和个人摘得。在2019年马尾第五次土地拍卖活动中,世茂集团则成功摘得马宗地2019-08号地块。 

  闽侯两幅地块、马尾一幅地块均成功出让,三幅地块总面积达160.69亩,总成价11.631亿元。其中闽侯两幅地块的成交价合计8.59亿元。

  此外,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福州日报》发布“关于取消闽侯宗地2019-23、24号出让的公告”。原定于2019年12月19日出让的闽侯宗地2019-23、24号地块,因出让条件需要进行调整,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取消出让。

以下是当日三幅地块详细成交情况:

一、世茂3.041亿竞得马尾2019-08号地块

  12月19日上午,马尾举行第五次土地拍卖活动,出让一幅位于马尾快安下德村的住宅用地。

  最终,由世茂以3.041亿竞得马宗地2019-08号(马尾快安下德村地块),楼面价约7130.83元/平。

图片来源于网络

  据悉,马宗地2019-08号位于马尾快安下德村,104国道以北,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该地块土地面积17406.45㎡(约26.10亩);1.0<建筑容积率≤2.45;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18米<建筑高度≤80米;出让年限70年。

  出让公告做如下重要约定:

  (1)地块新建建筑按福州市政府2017年5月23日出台的《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试行)》(榕政综[2017]1164号)规定的标准实施,由马尾区住建局负责牵头监管。

  (2)结合建筑配置居家养老站,设置标准为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总配建建筑不少于200平方米),由竞得人负责配建,建设费用由竞得人承担,通过验收后,产权移交给马尾区马尾镇人民政府,按规划用途使用。

  (3)地块东南侧应设置1444.39平方米绿地,地块北侧应设置59.1平方米绿地,作为开放空间对外开放使用,位置如规划函附图。

  (4)在竞得人缴清土地价款15日内按现状提供土地(按交付时点现状标高交地,由马尾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交地事宜),交地后12个月内动工建设,自动工之日起30个月内建成。 

二、恒荣集团3.28亿摘得闽侯2019-25号地块

  12月19日上午,闽侯举行第11次土地拍卖活动,最终,恒荣集团以3.28亿元竞得福州市闽侯2019-25号地块,楼面价约4992.64元/㎡。

恒荣集团发布的闽侯拿地海报

  闽侯宗地2019-25号占地约42.72亩,位于闽侯上街镇上街社区,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该地块是恒荣集团在2019年继长乐滨海新城地块、闽侯上街地块后,落子福州的第三子。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28481.7㎡(42.72亩),其中实用地面积24791.2平方米(37.19亩),公共绿地3690.5平方米(5.53亩,不计入经济技术指标),具体以实测为准;容积率:1.0<FAR≤2.65,其中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6500平方米,计容公共服务设施面积不小于1690平方米;建筑密度:D≤30%;绿地率:GAR≥30%;建筑限高:H≤60米;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出让公告约定:

  宗地2019-25号本宗地北侧需退让选址红线20米作为市政公共绿化带用地,由受让人负责出资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上街市政管理服务中心,不得设置实体围墙,且在办理本出让宗地不动产证时,该公共绿化带用地不予登记。若今后因项目建设需要征用该绿化带用地不予赔偿。本宗地中商品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约30000平方米配建作为安置型商品房(由上街镇政府确认,以不动产登记的产权面积为准),按照9258元/平方米均价定向销售,由闽侯县人民政府(或闽侯县房屋征收办公室)指定对象购买。为解决上街镇相关被征地村生产生活留用地问题,由闽侯县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回购本宗地中所有商业用房产权建筑面积不少于6500平方米(9258元/平方米回购)。

三、个人买家5.31亿摘得闽侯2019-26号地块

  12月19日,在闽侯第11次土地拍卖活动中,另一幅地块闽侯宗地2019-26号,则被个人买家以53100万元成功摘得,参考楼面价约3606.73元/㎡。

  该地块位于闽侯荆溪镇,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土地面积约91.87亩。

  出让公告显示,闽侯宗地2019-26号位于荆溪镇厚屿村,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R2、B1。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61247.9㎡(合91.87亩),其中实用地面积56624.9㎡(84.94亩),公共绿地面积4623.0㎡(不计入经济技术指标),具体以实测为准;容积率:1.5≤FAR≤2.6(其中计容商业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0平方米不大于19000平方米,不得建设单元式办公建筑(SOHO)和服务型公寓,计容公共服务设施面积不小于1690平方米);建筑密度:D≤27%;绿地率:GAR≥30%;建筑限高:H≤80米;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宗地2019-26号该地块沿地块东侧应退让12米、沿地块南侧应退让20来作为城市公共绿化带,对外开放使用,不得设置实体围墙,由受让人负责出资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供设计图及竣工图无偿移交给荆溪镇政府,且在办理本出让宗地不动产权证时,该公共绿化带用地不予登记。本宗地总计容建筑面积147224平方米,其中荆溪镇政府要求回购全部商品住宅约125900平方米(回购价8000元/平方米)作为安置型商品房使用,回购10000平方米(回购价8000元/平方米)集中商业用房作为生产生活留用地,同时要求受让人开发建设计容建筑面积不低于7000平方米且不超过9000平方米的集中商业用房由受让人进行整体经营,该商业用房从不动产登记之日起10年内不能分割销售和分割转让,由县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回购600个沿洪甘路一侧相对集中的地下标准停车泊位按10万元/个予以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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