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12月19日,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福州日报》发布“关于取消闽侯宗地2019-23、24号出让的公告”。原定于2019年12月19日出让的闽侯宗地2019-23、24号地块,因出让条件需要进行调整,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取消出让。

【附公告原文】:
关于取消闽侯宗地2019-23、24号出让的公告
原定于2019年12月19日出让的闽侯宗地2019-23、24号地块,因出让条件需要进行调整,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取消出让。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12月19日

根据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2019年第十一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计划2019年12月19日决定公开出让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原计划拍卖四幅地块编号分别为2019-23号、2019-24号、2019-25号、2019-26号,分别位于鸿尾乡、祥谦镇、上街镇、荆溪镇,总用地面积285.8亩,总出让起始价118600万元。
此次取消的地块2019-23号、2019-24号具体如下:
一、闽侯宗地2019-23号:实用地面积52.96亩,起始价8400万元!

出让公告显示,闽侯宗地2019-23号位于鸿尾乡大模村,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R2、B1)。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36281.9㎡(54.42亩),其中实用地面积35303.8㎡(合52.96亩),公共绿地面积978.1㎡(合1.46亩,不计入经济技术指标),以实测为准;容积率:2.0≤FAR≤2.5(其中计容商业面积不大于2000平方米,计容幼儿园建筑面积不小于3900平方米,幼儿园用地面积不低于4200平方米;计容公共服务设施面积不小于1690平方米);建筑密度:D≤25%;绿地率:GAR≥35%;建筑限高:H≤60米;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2600万元,起始价8400万元。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根据实际用地面积35303.8㎡、容积率上限2.5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价为951.73元/㎡。
出让公告约定:
宗地2019-23号要求回购计容建筑面积约22000㎡作为安置型商品房(由鸿尾乡政府确认,以不动产登记的产权面积为准),按照6300元/平方米均价定向销售,由闽侯县人民政府(或闽侯县房屋征收办公室)指定对象购买;为解决鸿尾乡相关被征地村生产生活留用地问题,由闽侯县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回购本宗地中所有商业用房产权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6300元/㎡)和200个标准地下停车位回购价10万元/个。
二、闽侯宗地2019-24号:实用地面积69.47亩,起始价38400万元!

出让公告显示,闽侯宗地2019-24号位于祥谦镇兰圃村,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R2、B1。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64529.3㎡(96.79亩),其中实用面积46313.7㎡(69.47亩),公共绿地及水域面积18215.6㎡(27.32亩,不计入经济技术指标),具体以实测为准;容积率:2.0≤FAR≤2.7,其中计容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4000平方米,计容幼儿园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平方米,幼儿园用地面积不低于5100平方米,计容公共服务设施面积不小于1690平方米;建筑密度:D≤25%;绿地率:GAR≥30%;建筑限高:H≤80米;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11600万元,起始价38400万元。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根据实际用地面积46313.7㎡、容积率上限2.7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价为3070.84元/㎡。
出让公告约定:
宗地2019-24号本宗地沿东侧福厦路应退让选址红线30米作为城市公共绿化带用地,由受让人负责出资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青口投资区管委会,对外开放使用,不得设置实体围墙,且在办理本出让宗地不动产权证时,该公共绿化带用地不予登记。若今后因项目建设需要征用该绿化带用地不予赔偿。本宗地中商品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约80000平方米配建作为安置型商品房(由祥谦镇政府确认,以不动产登记的产权面积为准),按照7500元/平方米均价定向销售,由闽侯县人民政府(或闽侯县房屋征收办公室)指定对象购买。为解决祥谦镇相关被征地村生产生活留用地问题,由闽侯县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回购本宗地中所有商业用房产权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8900元/平方米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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