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12月7日,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2019年第九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经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福州市城区10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时间为2019年12月30日上午9:30,在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交易大厅举行。
竞买申请人应在2019年12月23日至-27日的工作日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30)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竞买申请表、承诺函、竞买保证金的缴款凭证(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19年12月27日下午4:00前汇至指定的账户)及相关证明文件等,向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出竞买申请(报名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经审核后,获得竞买资格。
本次拍卖的十幅地块编号分别为福州宗地2019-66、67、68、69、70、71、72、73、74、75号。十幅地块总出让面积428.28亩,拍卖起始价627910万元。
以下是十幅地详细出让信息:
一、宗地2019-66号:面积83.98亩,须配建60%安商房!
该地块位于晋安区前横北路西侧、塔头路北侧,横屿组团H11地块,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
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55987平方米(合83.98亩);容积率:1.0以上、2.2以下(含2.2);建筑密度:20%以下(含20%);绿地率:30%以上(含30%);建筑限高(层数):60米以下(含60米,住宅建筑高度18米以上);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
该地块拍卖起始价144200万元,竞买保证金28840万元。
出让公告约定,宗地2019-66号须建设可建住宅建筑总面积60%的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7702元/平方米均价销售,由福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对象购买。
二、宗地2019-67号:面积44.14亩,须配建70%安商房!
该地块位于晋安区前横路与后屿路交叉口西南侧,后屿片区旧改地块二,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商服(商业、商务)用地。
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29429平方米(合44.14亩);容积率:1.0以上、2.5以下(含2.5,其中商业、商务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不超过11000平方米);建筑密度:30%以下(含30%);绿地率:30%以上(含30%);建筑限高(层数):60米以下(含60米,住宅建筑高度18米以上);出让年限:80米以下(含80米,住宅建筑高度18米以上);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服(商业、商务)用地40年
该地块拍卖起始价79400万元,竞买保证金15880万元。
出让公告约定,宗地2019-67号须建设可建住宅建筑总面积70%的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7800元/平方米均价销售,由福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对象购买。
三、宗地2019-68号:面积14.02亩,须配建90%安商房!
该地块位于晋安区岳峰北路东侧,塔头路南侧,塔头新区七期地块四,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
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9348平方米(合14.02亩);容积率:1.0以上、2.4以下(含2.4);建筑密度:20%以下(含20%);绿地率:30%以上(含30%);建筑限高(层数):60米以下(含60米,住宅建筑高度18米以上);出让年限:80米以下(含80米,住宅建筑高度18米以上);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
该地块拍卖起始价22900万元,竞买保证金4580万元。
出让公告约定,宗地2019-68号须建设可建住宅建筑总面积90%的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8900元/平方米均价销售,由福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对象购买。
四、宗地2019-69号:面积41.72亩,须配建90%安商房!
该地块位于晋安区化工路南侧,塔头新区七期地块六,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住宅用地、商服(商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幼儿园)用地。
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27821平方米(合41.72亩);容积率:1.0以上、2.71以下,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0平方米,不超过16000平方米;建筑密度:26%以下;绿地率:30%以上(含30%);建筑限高(层数):60米以下(含60米,住宅建筑高度18米以上);出让年限:80米以下(含80米,住宅建筑高度18米以上);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服(商业)用地4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幼儿园)用地50年。
该地块拍卖起始价68200万元,竞买保证金13640万元。
出让公告约定,宗地2019-69号须建设可建住宅建筑总面积90%的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8900元/平方米均价销售,由福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对象购买;须建设商业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及停车位30个,由市政府指定单位回购,商业回购价格按成交楼面地价+建安成本3400元/平方米确定,车位回购单价按照19.92万元/个确定。
五、宗地2019-70号:面积46.76亩,须配建90%安商房!
该地块位于晋安区岳峰路北侧,东二环西侧,塔头新区七期地块八,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
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31171平方米(合46.76亩);容积率:1.0以上、3.0以下(含3.0);建筑密度:20%以下(含20%);绿地率:330%以上(含30%);建筑限高(层数):680米以下(含80米,住宅建筑高度18米以上);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
该地块拍卖起始价96200万元,竞买保证金19240万元。
出让公告约定,宗地2019-70号须建设可建住宅建筑总面积90%的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8900元/平方米均价销售,由福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对象购买。
六、宗地2019-71号:面积96.05亩,须配建80%安商房!
该地块位于晋安区三八路西侧,金鸡新苑五期地块,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商服(商业)用地。
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选址用地面积73400平方米,用地面积64032平方米(合96.05亩);容积率:1.0以上,2.22以下,其中商业不低于13500平方米,不超过14000平方米;建筑密度:26.2%以下;绿地率:30%以上(含30%);建筑限高(层数):60米以下(含60米,住宅建筑高度18米以上);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服(商业)用地40年。
该地块拍卖起始价148700万元,竞买保证金29740万元。
出让公告约定,宗地2019-71号须建设可建住宅建筑总面积80%的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8430元/平方米均价销售,由福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对象购买;须建设商业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及停车位36个,由市政府指定单位回购,商业回购价格按成交楼面地价+建安成本3400元/平方米确定,车位回购单价按照19.03万元/个确定。
七、宗地2019-72号:面积18.5亩,须配建90%安商房!
该地块位于鼓楼区温泉路西侧,外贸中心酒店东侧,过洋垱旧改地块,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商服(商业、商务)用地。
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12335平方米(合18.5亩);容积率:1.0以上,2.7以下,商业、商务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且不超过4000平方米;建筑密度:30%以下(含30%);绿地率:30%以上(含30%);建筑限高(层数):52米以下(含52米,住宅建筑高度18米以上);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服(商业、商务)用地40年。
该地块拍卖起始价36800万元,竞买保证金7360万元。
出让公告约定,宗地2019-72号须建设可建住宅建筑总面积90%的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9300元/平方米均价销售,由福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对象购买;须建设商业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由市政府指定单位按照成交楼面地价+建安成本3400元/平方米回购。
八、宗地2019-73号:面积39.8亩,起拍价15000万元!
该地块位于鼓晋安区益凤物流园,益凤出让地块六,土地用途为工矿仓储(物流仓储)用地。
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26533平方米(合39.8亩);容积率1.0以上、1.6以下(含1.6);建筑密度:35%以下;绿地率:15%以上;建筑限高(层数):24米以下(含24米);出让年限:工矿仓储(物流仓储)用地50年。
该地块拍卖起始价15000万元,竞买保证金4500万元。
九、宗地2019-74号:面积15.5亩,起拍价5810万元!
该地块位于晋安区西岭互通西北侧益凤物流园区,益凤物流园西侧发展出让地块,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10332平方米(合15.5亩);容积率:1.0以上、1.5以下;建筑密度:40%以下(含40%);绿地率:15%以上(含15%)、20%以下(含20%);建筑限高(层数):24米以下(含24米);出让年限:工业用地50年。
该地块拍卖起始价5810万元,竞买保证金1743万元。
十、宗地2019-75号:面积27.81亩,起拍价10700万元!
该地块位于仓山区福峡路北侧、清凉山西侧,东扩企业3#地块A,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18540平方米(合27.81亩);容积率:1.8以下(含1.8);建筑密度:40%以下(含40%);绿地率:15%以上(含15%);建筑限高(层数):24米以下(含24米);出让年限:工业用地50年。
该地块拍卖起始价10700万元,竞买保证金3210万元。
出让公告约定,宗地2019-75号准入产业类别为电子信息、高端装备等行业;该项目全部由市政府指定单位回购,回购价格按照成交楼面地价+建安成本3400元/平方米(建安成本实际以市财政局最终核定的价格为准)确定;建成后全部用于对接安置仓山区政府指定的工业企业,并可分别办理产权。
本次拍卖的十幅地块,出让公告做如下重要约定:
1、竣工时间:按照建筑限高确定,建筑限高小于或等于50米的,开工后24个月内竣工;建筑限高大于50米且小于或等于80米的,开工后30个月内竣工;建筑限高大于80米的超高层建筑,开工后36个月内竣工。
2、本次出让项目应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试行)》(榕政综[2017]1164号)要求实施装配式建造。
3、福州市政府有权对本次出让商品住宅的预售及销售价格进行限制。竞买申请人在提交竞买申请时应出具接受上述要求的承诺函。
4、竞得人企业不在宗地所辖区内的,需注册成立新公司,所有税收应在当地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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