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11月29日,闽侯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一则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2019年11月15日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19〕1098号文批复,批准征收集体所有土地1.037公顷,作为闽侯县2019年度第十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闽侯县2019年度第十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土地用途、土地权属及面积如下:
地块由闽侯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收储作为政府储备地(商服用地),申请用地总面积1.0370公顷(折合约15.555亩)。其中农用地0.000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闽侯县甘蔗街道青岐村园地0.0004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0366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1.037公顷。
青岐村位置图(仅供参考)
从上面的位置可以看到,此次被征收的青岐村地块,位于闽侯甘蔗街道主城区的西侧,邻近启航闽江1号,此次征收15.5亩地块,将做为商服用地,未来将极大弥补该片区的商业配套的不足,满足周边群众的购物和消费需求。
据悉,此次涉及上述征收范围内的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由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发布;涉及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征收补偿,由闽侯县住建局组织实施,另行发布补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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