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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12月19日拍卖四幅商住用地,总面积285.8亩!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9.11.30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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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本次拍卖的四幅地块编号分别为2019-23号、2019-24号、2019-25号、2019-26号,分别位于鸿尾乡、祥谦镇、上街镇、荆溪镇,总用地面积285.8亩,总出让起始价118600万元。拍卖将于2019年12月19日举行,拍卖地点设在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标签:   闽侯  土地  拍卖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福州日报》发布“关于2019年第十一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决定公开出让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将于2019年12月19日举行,拍卖地点设在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第一开标室斜对面党员活动中心、会议室)。

  竞买申请人应在2019年12月9日至2019年12月1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12月18日下午4:00之前)提交报名材料和竞买保证金的缴款凭证(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19年12月18日下午4:00前汇至指定的账户)提出竞买申请。申请人是否具备申请条件将在报名截止当日审核确认。

  本次拍卖的四幅地块编号分别为2019-23号、2019-24号、2019-25号、2019-26号,分别位于鸿尾乡、祥谦镇、上街镇、荆溪镇,总用地面积285.8亩,总出让起始价118600万元。

  以下是四幅地块详细出让信息:

  一、闽侯宗地2019-23号:实用地面积52.96亩,起始价8400万元!

  出让公告显示,闽侯宗地2019-23号位于鸿尾乡大模村,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R2、B1)。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36281.9㎡(54.42亩),其中实用地面积35303.8㎡(合52.96亩),公共绿地面积978.1㎡(合1.46亩,不计入经济技术指标),以实测为准;容积率:2.0≤FAR≤2.5(其中计容商业面积不大于2000平方米,计容幼儿园建筑面积不小于3900平方米,幼儿园用地面积不低于4200平方米;计容公共服务设施面积不小于1690平方米);建筑密度:D≤25%;绿地率:GAR≥35%;建筑限高:H≤60米;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2600万元,起始价8400万元。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根据实际用地面积35303.8㎡、容积率上限2.5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价为951.73元/㎡。

  出让公告约定:

  宗地2019-23号要求回购计容建筑面积约22000㎡作为安置型商品房(由鸿尾乡政府确认,以不动产登记的产权面积为准),按照6300元/平方米均价定向销售,由闽侯县人民政府(或闽侯县房屋征收办公室)指定对象购买;为解决鸿尾乡相关被征地村生产生活留用地问题,由闽侯县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回购本宗地中所有商业用房产权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6300元/㎡)和200个标准地下停车位回购价10万元/个。


  二、闽侯宗地2019-24号:实用地面积69.47亩,起始价38400万元!

  出让公告显示,闽侯宗地2019-24号位于祥谦镇兰圃村,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R2、B1。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64529.3㎡(96.79亩),其中实用面积46313.7㎡(69.47亩),公共绿地及水域面积18215.6㎡(27.32亩,不计入经济技术指标),具体以实测为准;容积率:2.0≤FAR≤2.7,其中计容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4000平方米,计容幼儿园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平方米,幼儿园用地面积不低于5100平方米,计容公共服务设施面积不小于1690平方米;建筑密度:D≤25%;绿地率:GAR≥30%;建筑限高:H≤80米;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11600万元,起始价38400万元。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根据实际用地面积46313.7㎡、容积率上限2.7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价为3070.84元/㎡。

  出让公告约定:

  宗地2019-24号本宗地沿东侧福厦路应退让选址红线30米作为城市公共绿化带用地,由受让人负责出资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青口投资区管委会,对外开放使用,不得设置实体围墙,且在办理本出让宗地不动产权证时,该公共绿化带用地不予登记。若今后因项目建设需要征用该绿化带用地不予赔偿。本宗地中商品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约80000平方米配建作为安置型商品房(由祥谦镇政府确认,以不动产登记的产权面积为准),按照7500元/平方米均价定向销售,由闽侯县人民政府(或闽侯县房屋征收办公室)指定对象购买。为解决祥谦镇相关被征地村生产生活留用地问题,由闽侯县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回购本宗地中所有商业用房产权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8900元/平方米回购)。

  三、闽侯宗地2019-25号:实用地面积37.19亩,起始价32800万元!

  出让公告显示,闽侯宗地2019-25号位于上街镇上街社区,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R2、B1。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28481.7㎡(42.72亩),其中实用地面积24791.2平方米(37.19亩),公共绿地3690.5平方米(5.53亩,不计入经济技术指标),具体以实测为准;容积率:1.0<FAR≤2.65,其中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6500平方米,计容公共服务设施面积不小于1690平方米;建筑密度:D≤30%;绿地率:GAR≥30%;建筑限高:H≤60米;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9900万元,起始价32800万元。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根据实际用地面积24791.2㎡、容积率上限2.65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价为4992.64元/㎡。

  出让公告约定:

  宗地2019-25号本宗地北侧需退让选址红线20米作为市政公共绿化带用地,由受让人负责出资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上街市政管理服务中心,不得设置实体围墙,且在办理本出让宗地不动产证时,该公共绿化带用地不予登记。若今后因项目建设需要征用该绿化带用地不予赔偿。本宗地中商品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约30000平方米配建作为安置型商品房(由上街镇政府确认,以不动产登记的产权面积为准),按照9258元/平方米均价定向销售,由闽侯县人民政府(或闽侯县房屋征收办公室)指定对象购买。为解决上街镇相关被征地村生产生活留用地问题,由闽侯县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回购本宗地中所有商业用房产权建筑面积不少于6500平方米(9258元/平方米回购)。

  四、闽侯宗地2019-26号:实用地面积84.94亩,起始价39000万元!

  出让公告显示,闽侯宗地2019-26号位于荆溪镇厚屿村,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R2、B1。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61247.9㎡(合91.87亩),其中实用地面积56624.9㎡(84.94亩),公共绿地面积4623.0㎡(不计入经济技术指标),具体以实测为准;容积率:1.5≤FAR≤2.6(其中计容商业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0平方米不大于19000平方米,不得建设单元式办公建筑(SOHO)和服务型公寓,计容公共服务设施面积不小于1690平方米);建筑密度:D≤27%;绿地率:GAR≥30%;建筑限高:H≤80米;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11700万元,起始价39000万元。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根据实际用地面积56624.9㎡、容积率上限2.6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价为2649.01元/㎡。  出让公告约定:

  宗地2019-26号该地块沿地块东侧应退让12米、沿地块南侧应退让20来作为城市公共绿化带,对外开放使用,不得设置实体围墙,由受让人负责出资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供设计图及竣工图无偿移交给荆溪镇政府,且在办理本出让宗地不动产权证时,该公共绿化带用地不予登记。本宗地总计容建筑面积147224平方米,其中荆溪镇政府要求回购全部商品住宅约125900平方米(回购价8000元/平方米)作为安置型商品房使用,回购10000平方米(回购价8000元/平方米)集中商业用房作为生产生活留用地,同时要求受让人开发建设计容建筑面积不低于7000平方米且不超过9000平方米的集中商业用房由受让人进行整体经营,该商业用房从不动产登记之日起10年内不能分割销售和分割转让,由县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回购600个沿洪甘路一侧相对集中的地下标准停车泊位按10万元/个予以回购。

  其他出让条件:

  1、上述宗地受让人应自交付土地之日起9个月内开工。在交地之日9个月内开工的,以交地之日起满9个月之日为双方认定的开工日期;超过交地之日9个月开工的,则以实际开工日为双方认定的开工日。受让人应当在双方认定的开工日起27个月内竣工。以开工之日起满27个月之日个为双方认定的竣工日期;超过开工日27个月竣工的,则以实际竣工日为双方认定的竣工日期。宗地受让人应当在双方认定的竣工日起3个月内将全部安置型商品房交付给闽侯县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开工、竣工日期每延缓一天,由出让人向受让人收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总额的0.5‰作为违约金。因宗地受让人开发建设原因致使逾期交付安置型商品房的,逾期过渡费(按产权面积每月16元/平方米,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由受让人承担。

  2、.闽侯县人民政府有权对出让宗地商品住宅的预售及销售价格进行限制。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价格必须按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报备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一房一价”和明码标价的原则公示商品房销售价格。预售许可条件为建筑主体施工形象进度达到总层数的三分之一(含地下部分)。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在办理土地抵押期间暂缓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允许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分批办理解押、分批办理预售许可。加强商品房预售规划许可管理,实行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度。项目建设单位在申请规划行政审批时应作出书面承诺,严格按照规划许可内容组织项目建设。对擅自变更规划条件违法建设的业主、施工、设计、监理等失信单位,按归口管理原则列入诚信系统黑名单,并依法处置(包括暂缓办理预售许可、暂停承接项目等)。如果今后有出台新政策,届时将按新出台政策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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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福州日报》发布“关于2019年第十一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决定公开出让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将于2019年12月19日举行,拍卖地点设在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第一开标室斜对面党员活动中心、会议室)。

  竞买申请人应在2019年12月9日至2019年12月1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12月18日下午4:00之前)提交报名材料和竞买保证金的缴款凭证(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19年12月18日下午4:00前汇至指定的账户)提出竞买申请。申请人是否具备申请条件将在报名截止当日审核确认。

  本次拍卖的四幅地块编号分别为2019-23号、2019-24号、2019-25号、2019-26号,分别位于鸿尾乡、祥谦镇、上街镇、荆溪镇,总用地面积285.8亩,总出让起始价118600万元。

  以下是四幅地块详细出让信息:

  一、闽侯宗地2019-23号:实用地面积52.96亩,起始价8400万元!

  出让公告显示,闽侯宗地2019-23号位于鸿尾乡大模村,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R2、B1)。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36281.9㎡(54.42亩),其中实用地面积35303.8㎡(合52.96亩),公共绿地面积978.1㎡(合1.46亩,不计入经济技术指标),以实测为准;容积率:2.0≤FAR≤2.5(其中计容商业面积不大于2000平方米,计容幼儿园建筑面积不小于3900平方米,幼儿园用地面积不低于4200平方米;计容公共服务设施面积不小于1690平方米);建筑密度:D≤25%;绿地率:GAR≥35%;建筑限高:H≤60米;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2600万元,起始价8400万元。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根据实际用地面积35303.8㎡、容积率上限2.5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价为951.73元/㎡。

  出让公告约定:

  宗地2019-23号要求回购计容建筑面积约22000㎡作为安置型商品房(由鸿尾乡政府确认,以不动产登记的产权面积为准),按照6300元/平方米均价定向销售,由闽侯县人民政府(或闽侯县房屋征收办公室)指定对象购买;为解决鸿尾乡相关被征地村生产生活留用地问题,由闽侯县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回购本宗地中所有商业用房产权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6300元/㎡)和200个标准地下停车位回购价10万元/个。


  二、闽侯宗地2019-24号:实用地面积69.47亩,起始价38400万元!

  出让公告显示,闽侯宗地2019-24号位于祥谦镇兰圃村,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R2、B1。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64529.3㎡(96.79亩),其中实用面积46313.7㎡(69.47亩),公共绿地及水域面积18215.6㎡(27.32亩,不计入经济技术指标),具体以实测为准;容积率:2.0≤FAR≤2.7,其中计容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4000平方米,计容幼儿园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平方米,幼儿园用地面积不低于5100平方米,计容公共服务设施面积不小于1690平方米;建筑密度:D≤25%;绿地率:GAR≥30%;建筑限高:H≤80米;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11600万元,起始价38400万元。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根据实际用地面积46313.7㎡、容积率上限2.7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价为3070.84元/㎡。

  出让公告约定:

  宗地2019-24号本宗地沿东侧福厦路应退让选址红线30米作为城市公共绿化带用地,由受让人负责出资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青口投资区管委会,对外开放使用,不得设置实体围墙,且在办理本出让宗地不动产权证时,该公共绿化带用地不予登记。若今后因项目建设需要征用该绿化带用地不予赔偿。本宗地中商品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约80000平方米配建作为安置型商品房(由祥谦镇政府确认,以不动产登记的产权面积为准),按照7500元/平方米均价定向销售,由闽侯县人民政府(或闽侯县房屋征收办公室)指定对象购买。为解决祥谦镇相关被征地村生产生活留用地问题,由闽侯县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回购本宗地中所有商业用房产权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8900元/平方米回购)。

  三、闽侯宗地2019-25号:实用地面积37.19亩,起始价32800万元!

  出让公告显示,闽侯宗地2019-25号位于上街镇上街社区,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R2、B1。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28481.7㎡(42.72亩),其中实用地面积24791.2平方米(37.19亩),公共绿地3690.5平方米(5.53亩,不计入经济技术指标),具体以实测为准;容积率:1.0<FAR≤2.65,其中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6500平方米,计容公共服务设施面积不小于1690平方米;建筑密度:D≤30%;绿地率:GAR≥30%;建筑限高:H≤60米;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9900万元,起始价32800万元。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根据实际用地面积24791.2㎡、容积率上限2.65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价为4992.64元/㎡。

  出让公告约定:

  宗地2019-25号本宗地北侧需退让选址红线20米作为市政公共绿化带用地,由受让人负责出资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上街市政管理服务中心,不得设置实体围墙,且在办理本出让宗地不动产证时,该公共绿化带用地不予登记。若今后因项目建设需要征用该绿化带用地不予赔偿。本宗地中商品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约30000平方米配建作为安置型商品房(由上街镇政府确认,以不动产登记的产权面积为准),按照9258元/平方米均价定向销售,由闽侯县人民政府(或闽侯县房屋征收办公室)指定对象购买。为解决上街镇相关被征地村生产生活留用地问题,由闽侯县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回购本宗地中所有商业用房产权建筑面积不少于6500平方米(9258元/平方米回购)。

  四、闽侯宗地2019-26号:实用地面积84.94亩,起始价39000万元!

  出让公告显示,闽侯宗地2019-26号位于荆溪镇厚屿村,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R2、B1。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61247.9㎡(合91.87亩),其中实用地面积56624.9㎡(84.94亩),公共绿地面积4623.0㎡(不计入经济技术指标),具体以实测为准;容积率:1.5≤FAR≤2.6(其中计容商业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0平方米不大于19000平方米,不得建设单元式办公建筑(SOHO)和服务型公寓,计容公共服务设施面积不小于1690平方米);建筑密度:D≤27%;绿地率:GAR≥30%;建筑限高:H≤80米;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11700万元,起始价39000万元。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根据实际用地面积56624.9㎡、容积率上限2.6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价为2649.01元/㎡。  出让公告约定:

  宗地2019-26号该地块沿地块东侧应退让12米、沿地块南侧应退让20来作为城市公共绿化带,对外开放使用,不得设置实体围墙,由受让人负责出资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供设计图及竣工图无偿移交给荆溪镇政府,且在办理本出让宗地不动产权证时,该公共绿化带用地不予登记。本宗地总计容建筑面积147224平方米,其中荆溪镇政府要求回购全部商品住宅约125900平方米(回购价8000元/平方米)作为安置型商品房使用,回购10000平方米(回购价8000元/平方米)集中商业用房作为生产生活留用地,同时要求受让人开发建设计容建筑面积不低于7000平方米且不超过9000平方米的集中商业用房由受让人进行整体经营,该商业用房从不动产登记之日起10年内不能分割销售和分割转让,由县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回购600个沿洪甘路一侧相对集中的地下标准停车泊位按10万元/个予以回购。

  其他出让条件:

  1、上述宗地受让人应自交付土地之日起9个月内开工。在交地之日9个月内开工的,以交地之日起满9个月之日为双方认定的开工日期;超过交地之日9个月开工的,则以实际开工日为双方认定的开工日。受让人应当在双方认定的开工日起27个月内竣工。以开工之日起满27个月之日个为双方认定的竣工日期;超过开工日27个月竣工的,则以实际竣工日为双方认定的竣工日期。宗地受让人应当在双方认定的竣工日起3个月内将全部安置型商品房交付给闽侯县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开工、竣工日期每延缓一天,由出让人向受让人收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总额的0.5‰作为违约金。因宗地受让人开发建设原因致使逾期交付安置型商品房的,逾期过渡费(按产权面积每月16元/平方米,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由受让人承担。

  2、.闽侯县人民政府有权对出让宗地商品住宅的预售及销售价格进行限制。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价格必须按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报备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一房一价”和明码标价的原则公示商品房销售价格。预售许可条件为建筑主体施工形象进度达到总层数的三分之一(含地下部分)。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在办理土地抵押期间暂缓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允许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分批办理解押、分批办理预售许可。加强商品房预售规划许可管理,实行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度。项目建设单位在申请规划行政审批时应作出书面承诺,严格按照规划许可内容组织项目建设。对擅自变更规划条件违法建设的业主、施工、设计、监理等失信单位,按归口管理原则列入诚信系统黑名单,并依法处置(包括暂缓办理预售许可、暂停承接项目等)。如果今后有出台新政策,届时将按新出台政策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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