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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以购房应收款为基础资产进行融资 总额不超20亿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9.11.25来源:观点地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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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11月22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与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融博泰商业保理(上海)有限公司合作,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项下房地产项目在销售过程中形成的购房应收款为基础资产,以上述基础资产发行相关产品进行融资,总额不超过20亿元。
标签:   阳光城  融资

  11月22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与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融博泰商业保理(上海)有限公司合作,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项下房地产项目在销售过程中形成的购房应收款为基础资产,以上述基础资产发行相关产品进行融资,总额不超过20亿元。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获悉,本次融资在总额不超过20亿的额度范围内分期实施,每一期融资存续期间不超过12个月;增信措施就保理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基于基础资产的相关合同而对权利人负有的相关义务(如差额补足等),阳光城作为共同债务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为保证本次购房应收款相关融资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融资的具体方式、条件、条款,并签署所有相关法律文件,办理与项目有关的其他必要事宜。

  阳光城方面表示,本次融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七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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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2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与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融博泰商业保理(上海)有限公司合作,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项下房地产项目在销售过程中形成的购房应收款为基础资产,以上述基础资产发行相关产品进行融资,总额不超过20亿元。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获悉,本次融资在总额不超过20亿的额度范围内分期实施,每一期融资存续期间不超过12个月;增信措施就保理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基于基础资产的相关合同而对权利人负有的相关义务(如差额补足等),阳光城作为共同债务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为保证本次购房应收款相关融资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融资的具体方式、条件、条款,并签署所有相关法律文件,办理与项目有关的其他必要事宜。

  阳光城方面表示,本次融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七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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