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11月7日,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福州日报》发布“关于“中铁城·江督府二期”建筑设计方案变更的公示 ”。
据悉,原中铁江湾街区三期、四期(中铁城·江督府二期)项目位于南通镇,由福建中铁蜀闽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现建设单位依据县政府会审同意的总平面规划方案向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于消防、电力新的规范要求,需对原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调整。
其中,按消防新规调整住宅核心筒,单栋住宅楼核心筒增加计容面积约418.92㎡,因此,中铁城·江督府二期13栋住宅楼共增加计容面积约5446.01㎡
此外,10月28日,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中铁城江督府(二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内容显示,中铁城江督府(二期)(勘察设计)已由闽发改备【2014】A08035号、候发改审批【2017】111号、闽发改备【2019】A08000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中铁蜀闽置业有限公司拟邀请中铁二局集团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和闽武长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和福建省闽北地质工程勘察院;四川华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和福建省地质工程研究院参加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投标。
据悉,中铁城江督府(二期)项目该项目投资总额为人民币15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87000万元。根据计划,该项目计划于2019年12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3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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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建筑设计方案变更公示原文】
关于“中铁城·江督府二期”建筑设计方案变更的公示
侯自然综〔2019〕734号
福建中铁蜀闽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原中铁江湾街区三期、四期(中铁城·江督府二期)项目位于南通镇,现建设单位依据县政府会审同意的总平面规划方案向我局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于消防、电力新的规范要求,需对原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详见附图):
1.原批复电气设备用房设置在15#、17#楼地下室(不计容面积约1003㎡),因不符合现行规范,且按新规要求住宅、商业和充电车位的配电房的面积需求大幅增加,并设置于地面一层:取消原设置在15#、17#楼地下室电气设备用房,新增设备用房放置于东北角S18(约403.29㎡)、东南角S12(约545.73㎡)、西南角S17(约426.01㎡)商业以及22#楼一层架空层位置(增加约176.48㎡),以上共增加电气设备用房建筑计容面积约1578.51㎡。
2.原批复22#楼一层为架空层,现调整为电气设备用房。取消原批复S20商业二层物业用房(约减少计容面积158.82㎡),同时将22#楼二层部分住宅调整为物业用房(约增加计容面积158.82㎡)。
3.原批复总平方案住宅核心筒不满足消防新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楼梯间疏散要求:按消防新规调整住宅核心筒,单栋住宅楼核心筒增加计容面积约418.92㎡,13栋住宅楼共增加计容面积约5446.01㎡。
4.因住宅核心筒与电气设备用房计容面积共增加约7024.52㎡,为保证项目总计容面积不变,因此将商业面积减少约5591.3㎡,同时将住宅面积减少约1433.22㎡,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①原规划审批商业S11、S12、S15至S20号共8栋,建筑层数1层至2层,建筑高度4.65米至9.15米。现将商业调整为一层商业,建筑高度4.65m。(商业计容面积共减少约5591.3㎡)
②原规划审批住宅16#楼、17#楼建筑层数33层,建筑高度99.20m。现将住宅16#楼、17#楼建筑层数调整为32层,建筑高度96.25m。(住宅计容面积共减少约1433.22㎡)。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三条,现将以上变更内容进行公示,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19年11月7日至2019年11月15日。公示地点:福州日报、“中铁城·江督府二期”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http://minhou.fuzhou. gov.cn/)。
在公示期限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上述变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2982504)。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甘蔗街道交通路1号(原县国土局),邮政编:350100。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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