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10月29日,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情况的通报(榕建筑〔2019〕156号)”。
根据相关要求,福州市城乡建设局于2019年8月23日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平台随机抽取2019年第三季度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名单,并于2019年9月至11月开展资质动态核查工作。
本次核查共44家施工总承包企业(以下简称总承包企业)。从核查情况看,有13家总承包企业符合要求;“福建易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31家总承包企业存在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的资格、人数及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等不符资质标准要求的问题。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第二十八条要求“企业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向社会公告,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资质许可机关可以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于2019年8月29日对不符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总承包企业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总承包企业应于2019年11月29日前全部整改完毕;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将予以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对所有被核查的总承包企业,要求始终满足相应资质标准要求;对不再满足要求的,将被纳入下季度的资质动态核查。在每季度所有被核查企业的建造师中,如出现两名以上建造师注册变更前来自同一家企业(不区分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同时该企业又为我局核发资质证书的,则变更前的这家企业将被纳入下季度的资质动态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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