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编号:FZ19102601309
诉求标题:继承的商品房,再去买房的时候,算二套房吗?
诉求内容:父亲过世,继承了一套商品房房产,已过户名下,也是福州唯一住房,再去买一套商品房的话,按二套房算吗?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回复意见 您好,一、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住房套数的认定包含福州五城区范围内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二手住房),不包含居民家庭自建房、房改房、集资房、经济适用房、征迁安置房、解困房、继承房、受赠房等以非市场方式取得的房产。
二、您继承得来的房产不计入家庭已有住房套数内。如您家庭在福州五城区仅此一套继承房,则再购房算首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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