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9月27日,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福州日报》刊发“关于取消闽侯宗地2019-11号出让的公告”。
公告指出,原定于2019年9月30日出让的闽侯宗地2019-11号地块,因出让条件需要进行调整,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取消出让。
9月12日,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公告,因出让条件变更,取消福州宗地2019-61号出让;
9月20日,因拍卖现场无人竞价,取消福州宗地2019-61号出让。
加上本次取消出让的闽侯宗地2019-11号地块,九月福州已经有三幅地块因出让条件调整而取消出让。

出让公告内容显示,闽侯宗地2019-11号地块位于青口镇付竹村;土地面积共计101.06亩(67370.6㎡),其中实用地面积63363.7㎡(合95.05亩)。

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商服用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容积率小于等于2.0,大于等于2.5(其中计容配套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总计容建筑15%,幼儿园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平方米,计容公共服务设施面积不小于1205平方米);建筑密度小于等于25%;绿地率大于等于30%;建筑限高小于等于80米(沿镜上路公共绿化带一侧建筑高度小于等于60)。

出让公告约定,青口镇政府要求回购商业店面产权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由县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回购后兑现给青口镇政府,回购价890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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