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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拍卖13幅土地:江南CBD再推3幅地,东二环摩天轮地块出让!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9.08.31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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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统计显示,本次拍卖的13幅地块当中,包含仓山区5幅、晋安区4幅、台江区3幅、鼓楼区1幅。13幅地块总出让面积400597㎡(折合600.9亩),拍卖起始价959800万元。
标签:   土地  拍卖  江南CBD  东二环  摩天轮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8月30日,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2019年第六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决定公开出让城区13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本次拍卖的13幅地块均采用拍卖方式出让,包含8幅住宅用地,其中宗地2019—56号地块采用“限地价、控房价、竞配建”方式出让。拍卖定于9月20日9点30分在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交易大厅举行。

  竞买申请人应在2019年9月10日至9月18日的工作日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竞买申请表、承诺函、竞买保证金的缴款凭证(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19年9月18日下午4:00前汇至指定的账户)及相关证明文件等,向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出竞买申请(报名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经审核后,获得竞买资格。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统计显示,本次拍卖的13幅地块当中,包含仓山区5幅、晋安区4幅、台江区3幅、鼓楼区1幅。13幅地块总出让面积400597㎡(折合600.9亩),拍卖起始价959800万元。

  出让公告特别指出,宗地2019-53、54、55、59、60号:竞买申请人参加现场拍卖时,只能参与其所缴交竞买保证金对应数额宗地的竞买,若未竞得该地块,则该竞买保证金不能转为其它地块的竞买保证金。

  宗地2019-48、49、50、51、52、56、57、58号:竞买申请人参加现场拍卖时,可参与其所缴交竞买保证金对应数额宗地的竞买;若未竞得该地块,竞买保证金可转为符合条件的其它地块(除宗地2019-53、54、55、59、60号外)的竞买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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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8月30日,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2019年第六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决定公开出让城区13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本次拍卖的13幅地块均采用拍卖方式出让,包含8幅住宅用地,其中宗地2019—56号地块采用“限地价、控房价、竞配建”方式出让。拍卖定于9月20日9点30分在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交易大厅举行。

  竞买申请人应在2019年9月10日至9月18日的工作日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竞买申请表、承诺函、竞买保证金的缴款凭证(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19年9月18日下午4:00前汇至指定的账户)及相关证明文件等,向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出竞买申请(报名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经审核后,获得竞买资格。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统计显示,本次拍卖的13幅地块当中,包含仓山区5幅、晋安区4幅、台江区3幅、鼓楼区1幅。13幅地块总出让面积400597㎡(折合600.9亩),拍卖起始价959800万元。

  出让公告特别指出,宗地2019-53、54、55、59、60号:竞买申请人参加现场拍卖时,只能参与其所缴交竞买保证金对应数额宗地的竞买,若未竞得该地块,则该竞买保证金不能转为其它地块的竞买保证金。

  宗地2019-48、49、50、51、52、56、57、58号:竞买申请人参加现场拍卖时,可参与其所缴交竞买保证金对应数额宗地的竞买;若未竞得该地块,竞买保证金可转为符合条件的其它地块(除宗地2019-53、54、55、59、60号外)的竞买保证金。 

  以下是13幅地块出让详细信息

  一、 江南CBD片区再推三幅地块,总面积194.87亩!

  本次出让的13幅地块当中,5幅地块位于仓山区,均为住宅用地。其中,江南CBD片区再推三幅地块,总面积194.87亩。

  1、福州宗地2019-49号:位于仓山区江边洲路以南,江南CBD片区地块五,土地用途及年限为住宅用地70年。

  【规划指标要求】土地面积:选址面积46447平方米,出让面积38232平方米(合57.35亩);容积率:1.0以上,2.23以下;建筑密度:22%以下(含22%);绿地率:30%以上(含30%);建筑限高(层数):50米以下(含50米,住宅建筑高度18米以上);起始价:119100万元;竞买保证金:35730万元。

  出让公告约定,宗地2019-49号须各配建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限价商品房,按该项目商品住房备案价格的70%(以福州市人民政府最终确定的销售价格为准)销售,由福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对象购买。如最终确定的限价商品房销售价格超过该项目商品住房备案价格的70%,则竞得人应按两者之间的差价补交土地出让金。

  2、福州宗地2019-50号:仓山区江边洲路以南,江南CBD片区地块四,土地用途及年限为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规划指标要求】土地面积:出让面积63518平方米(95.28亩);容积率:1.0以上,2.72以下(A、B、C地块总商业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0平方米,不超过21000平方米,且各地块商业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建筑密度:35%以下(含35%);绿地率:30%以上(含30%);建筑限高(层数):56米以下(含56米,住宅建筑高度18米以上,同时满足义序机场净空限高要求);起始价:146700万元;竞买保证金:29340万元;安置型商品房建设比例:70%。

  出让公告约定,宗地2019-50号须建设可建住宅建筑总面积70%的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5430元/平方米均价销售,由福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对象购买。

  3、福州宗地2019-52号:位于仓山区雁头路南侧,连江南路以东,江南CBD片区地块三,土地用途及年限为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规划指标要求】土地面积:选址面积32237平方米,出让面积28163平方米(合42.24亩);容积率:1.0以上,2.40以下(B地块商业建筑面积不低于3500平方米);建筑密度:28.6%以下;绿地率:30%以上(含30%);建筑限高(层数):55米以下(含55米,住宅建筑高度18米以上);起始价:88800万元;竞买保证金:26640万元。

  出让公告约定,宗地2019-52号须各配建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限价商品房,按该项目商品住房备案价格的70%(以福州市人民政府最终确定的销售价格为准)销售,由福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对象购买。如最终确定的限价商品房销售价格超过该项目商品住房备案价格的70%,则竞得人应按两者之间的差价补交土地出让金。

  二、海峡奥体片区拍卖142.12亩商住用地,10%配建安商房!

  福州宗地2019-48号位于仓山区洪湾路东侧,海峡体育中心周边收储地块一,土地用途及年限为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规划指标要求】土地面积:94746平方米(合142.12亩);容积率:1.0以上,1.88以下;建筑密度:30%以上(含30%);建筑限高(层数):50米以下(含50米,住宅建筑高度18米以上);起始价:229300万元;竞买保证金:68790万元。

  出让公告约定,宗地2019-48号须建设可建住宅建筑总面积10%的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5100元/平方米均价销售,由福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对象购买。该地块须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按照7590元/平方米由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回购。


  三、台江瀛洲河周边旧改地块55.07亩商住用地出让

  福州宗地2019-51号位于台江区五一南路东侧,瀛洲河周边旧改地块,土地用途及年限为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规划指标要求】选址面积42953平方米,出让面积36711平方米(合55.07亩);容积率:1.0以上,2.2以下;建筑密度:30.8%以下;绿地率:30%以上(含30%);建筑限高(层数):80米以下(含80米,住宅建筑高度18米以上);起始价:133900万元。

  出让公告约定,宗地2019-51号须建设可建住宅建筑总面积40%的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9000元/平方米均价销售,由福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对象购买。

  四、晋安湖北侧61.03亩商服用地出让,将建摩天轮!

  福州宗地2019-53号位于晋安区化工路以南,晋安湖北侧,摩天轮地块,土地用途及年限为商服(商业、商务、娱乐)用地40年。

  【规划指标要求】土地面积:选址面积45076平方米,出让面积40687平方米(合61.03亩);容积率:2.1以下,商业、娱乐康体设施用地容积率1.0以下;建筑密度:42%以下;绿地率:30%以上(含30%);建筑限高(层数):80米以下(含80米),摩天轮总高度不得小于120米;起始价:53500万元;竞买保证金:16050万元。

  出让公告约定,宗地2019-53号地块二总投资额应不低于2.3亿元,其中摩天轮投资额不低于1.8亿元。地块一冻结1万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的预售许可,待地块二(含摩天轮)实际投资额经福州市财政评审中心评审达到合同约定的投资额后,解除预售许可限制。

  五、乌山西路北侧16.21亩土地出让,将建酒店!

  福州宗地2019-54号位于鼓楼区乌山西路北侧,柳河路以南旧改地块四,土地用途及年限为商业(酒店)用地40年。

  【规划指标要求】土地面积:10811平方米(合16.21亩);容积率:1.0以上,3.8以下;建筑密度:37%以下(含37%);绿地率:30%以上(含30%);建筑限高(层数):80米以下;起始价:47700万元;竞买保证金:14310万元。

  出让公告约定,宗地2019-54号可整体转让,不得分割转让、出售。该项目须配建酒店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配套停车位30个由鼓楼区政府指定单位回购,酒店回购价格按照12479元/平方米确定,车位回购价格按照19.92万元/个确定。

  六、海峡金融商务区16.4亩商务办公用地出让

  福州宗地2019-55号位于台江区江滨中大道以北、鳌峰支路以东,海峡金融商务区H地块,土地用途及年限为商务办公(金融保险)用地40年。

  【规划指标要求】土地面积:10933平方米(合16.4亩);容积率:2.0以上,3.4以下,不得设置单元式办公(或公寓式办公);建筑密度:30%以下(含30%);绿地率:30%以上(含30%);建筑限高(层数):90米以下(含90米,同时应满足义序机场净空要求,建筑总高度含与机场场地高差);起始价:32300万元;竞买保证金:9690万元。

  出让公告约定,宗地2019-55号须全部自持,不得分割转让、出售。

  七、南公园周边10.26亩商住用地出让,无须配建安商房!

  福州宗地2019-56号位于台江区国货西路南侧,南公园周边旧改地块,土地用途及年限为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规划指标要求】土地面积:6841平方米(合10.26亩);容积率:1.0以上,1.87以下(含1.87,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低于2700平方米且不超过2800平方米,宜靠近南公园一侧布置);建筑密度:35%以下(含35%);绿地率:30%以上(含30%);建筑限高(层数):60米以下(含60米,住宅建筑高度18米以上,同时应满足《台江区文物保护单位南公园保护规划》相关要求,靠近南公园一侧建筑高度不超过12米);起始价:28200万元;竞买保证金:28200万元。

  出让公告约定,宗地2019-56号地块采用“限地价、控房价、竞配建”方式出让,地块设定最高限制价格,竞买人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价的,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价后,竞买方式转为竞配建社会公共保障房住宅面积,凡接受最高限制价格的竞买人均可继续参与竞买。每次最低竞价阶梯为配建社会公共保障房建筑面积450平方米(户型面积比例为5套90平方米或6套75平方米),竞配建社会公共保障房建筑面积必须是450平方米的整数倍。

  出让还公告约定,宗地2019-56号配建的社会公共保障房由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按照10075元/平方米回购。配建社会公共保障房的协议范本(含住宅布局、位置等要求)在出让文件中公示,并由竞得人在竞拍现场,与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双方签订配建协议。

  八、林浦路以南金浦旧厂房出让地块B出让,须配建60%安商房!

  福州宗地2019-57号位于仓山区林浦路以南,金浦旧厂房出让地块B ,土地用途及年限为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规划指标要求】土地面积:12762平方米(合19.14亩);容积率:1.0以上,2.5以下(含2.5, 商业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且不超过3100平方米);建筑密度:35%以下(含35%);绿地率:30%以上(含30%);建筑限高(层数):50米以下(含50米,同时满足义序机场净空限高要求);起始价:31700万元;竞买保证金:6340万元。

  出让公告约定,宗地2019-57号须建设可建住宅建筑总面积60%的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4500元/平方米均价销售,由福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对象购买。

  九、晋安原生物工程学校出让地块二出让,须配建90%安商房!

  福州宗地2019-58号位于晋安区新店外环路北侧,原生物工程学校出让地块二,土地用途及年限为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规划指标要求】土地面积:24964平方米(合37.45亩);容积率:1.0以上,1.6以下(含1.6),商业建筑面积不低于3500平方米且不超过4000平方米;建筑密度:30%以下(含30 %);绿地率:35%以上(含35%);建筑限高(层数):36米以下(含36米,住宅建筑高度18米以上);起始价:30200万元;竞买保证金:6040万元。

  出让公告约定,宗地2019-58号须建设可建住宅建筑总面积90%的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5148元/平方米均价销售,由福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对象购买。该地块需配建商业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由福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单位按照6027元/平方米回购。

十、杨廷水库东侧33.68亩养老用地出让

  福州宗地2019-59号位于晋安区杨廷水库东侧,泉头旧改地块一,土地用途及年限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养老)用地50年。

  【规划指标要求】土地面积:22452平方米(合33.68亩);容积率:1.2以下(含1.2);建筑密度:30%以下(含30%);绿地率:35%以上(含35%);建筑限高(层数):24米以下(含24米);起始价:10900万元;竞买保证金:3270万元。

  出让公告约定,宗地2019-59号可以整体转让和转租,不得分割转让和转租。该地块涉及高水高排,建设方案应征求福州市水利局意见。该地块用地预申请人应按规定参与竞买,可优先按不低于出让底价进行报价。

  十一、福兴经济开发区14.67亩工矿仓储用地出让

  福州宗地2019-60号位于晋安区福光路以东,湖塘路以北,福兴经济开发区改造B2-2-A出让地块,土地用途及年限为工矿仓储(创新型产业M1)用地30年。

  【规划指标要求】土地面积:9777平方米(合14.67亩);容积率:3.0以下(含3.0);建筑密度:30%以上(含30%),40%以下(含40%);绿地率:20%以上(含20%),30%以下(含30%);建筑限高(层数):80米以下(含80米);起始价:7500万元;竞买保证金:2250万元。

  出让公告规定,宗地2019-60号竞买申请人须承诺竞得土地后按创新型产业项目开发建设和管理,具体按《关于创新型产业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榕政综[2017]1742号)和《关于创新型产业用地管理的补充意见(试行)》(榕政综[2017]1916号)执行。竞得人虚假提供或隐瞒事实出具上述承诺函的,取消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土地,定金不予返还。

  同时,宗地2019-60号准入产业类别为创新型产业用地M1。竞得人应在签订出让合同的同时,与晋安区政府签订监管协议。该项目建成后不得分割转让。项目用地年限为30年,其中前6年为建设、达产验收期,该期限内土地使用权可办理登记,但不得转让、出租。未通过达产验收的,由晋安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责令竞得人限期整改,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逾期仍未通过达产验收的,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上建(构)筑物和不可移动的设备、设施的价值经评估并报市政府确定后予以补偿。

  本次出让的13幅地块开工时间为交地后9个月内,竣工时间按照建筑限高确定,建筑限高小于或等于50米的,开工后24个月内竣工;建筑限高大于50米且小于或等于80米的,开工后30个月内竣工;建筑限高大于80米的超高层建筑,开工后36个月内竣工。2019-53号地块应于开工后30个月内竣工。宗地2019-60号地块应于交地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

  13幅地块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建设应符合绿色建筑标准,全装修比例应达到60%以上。同时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试行)》(榕政综[2017]1164号)要求实施装配式建造。

  同时,福州市人民政府有权对本次出让商品住宅的预售及销售价格进行限制。竞买申请人在提交竞买申请时应出具接受上述要求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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