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尾亭江350105-CA-C-16地块调整商业建筑面积的公示
榕马自然〔2019〕274号
马尾亭江350105-CA-C-16地块,位于马尾区亭江镇闽亭,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RB),其中商业住宅建筑面积比例为3:7;建筑用地面积30277.20平方米;容积率2.5;建筑密度26%;绿地率30%;建筑高度50米以下。
为了营造良好的商业环境并结合区里招商项目对接的实际情况,现拟将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调整为10%~30%。以利于形成良好商业环境和该地块的交通组织。
该调整论证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与会专家原则同意该调整方案。依据“行政许可法”等规定,现将该地块商业建筑面积调整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19年8月19日至2019年9月17日。
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用地规划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83681396)。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法规监察科提出申请(联系电话:83680181)。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马尾区君竹路172号。
附注:
1.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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