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快讯:8月15日福州马尾区举行2019年第四次土地出让活动,拍卖两幅位于马尾快安的商住用地,地块总面积70972.33平米(约106.45亩)。
有包括正荣、中建嘉和地产、福州远晟置业、福州雍景湾地产、北京博源瑞祥投资、厦门丰嘉贸易等房企报名参与本次拍卖。
最终,经过短暂拍卖之后,两幅地块全部成功出让,总成交金额15.22亿。其中,福州远晟置业以5.35亿竞得马宗地2019-01号;福州雍景湾地产以底价9.87亿元竞得马宗地2019-07号。
一、福州远晟置业5.35亿竞得马宗地2019-01号,楼面价7055元/㎡!
首先开拍的马宗地2019-01号,起始价50000万元。在93号中建嘉和地产、79号北京博源瑞祥投资、78号福州远晟置业、89号厦门丰嘉贸易等房企之间展开竞价。
最终,经过数十轮举牌竞价,福州远晟置业以53500万元成功竞得该地块,楼面地价7055元/㎡。该地块须建设37050平方米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0650元/平方米均价销售!
福建远晟置业有限公司为远洋地产旗下企业,这也是这家房企蛰伏福州楼市许久之后,首次在公开土拍市场拿地。
据了解,远洋地产目前与世茂联合开发马尾快安朏头安置型商品房项目世茂远洋东江湾,本次拿地标志着该房企继续扩大福州楼市版图。
出让公告内容显示,马宗地2019-01号位于马尾快安朏头村、104国道以北、和平小学东南侧;土地面积27080.53平米(折合40.620795亩);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建筑容积率大于1,小于等于2.8;建筑密度小于等于23%;绿地率大于等于35%;建筑高度小于等于80米。其中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低于3700平米,且不高于7500平米;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出让公告做如下重要约定:
1、该地块须结合建筑配置居家养老站,设置标准为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总配建建筑不少于200平方米),由竞得人负责配建,建设费用由竞得人承担,通过验收(马尾区政府民政部门参与验收)后,产权无偿移交给马尾区马尾镇政府,按规划用途使用。
2、该地块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由竞得人负责配建,建设费用由竞得人承担,通过验收后,产权无偿移交给马尾区马尾镇政府,按规划用途使用。
3、根据福州市马尾区马江房屋征收中心《关于350105-KA-L-08地块商住用地项目范围内安置情况及销售均价的说明函》,地块须建设37050平方米(45套45平方米、80套60平方米、90套75平方米、70套90平方米、45套105平方米、70套120平方米、30套135平方米)的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0650元/平方米均价销售,由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指定对象购买。
4、地块按照容积率均衡布置原则建设的前提下,剩余可售商品房可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建设,并满足《福州市城乡规划局关于规范配建房均衡布局的通知》(榕规办[2017]77号)要求。
5、用于安置的商品房停车位配建标准参照省技术规定有关要求,配建标准如下:45-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户型每户建配标准按0.8个车位控制,45平方米(含45平方米)以下户型每户建配标准按0.5个车位控制,其余用于安置的商品房及商品房停车位配建标准扔按市技术规定有关要求控制。
出让公告要求,马宗地2019-01号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提供土地(按交付时点现状及其标高交地,由马尾镇负责具体交地事宜),交地之日起9个月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30个月内建成。
二、福州雍景湾地产底价竞得马宗地2019-07号,楼面价10504元/㎡!
第二幅拍卖的马宗地2019-07号,仅经过一轮举牌,被福州雍景湾地产以底价9.87亿元竞得,楼面地价10504元/㎡。
据了解,福州市雍景湾房地产有限公司是央企招商地产旗下企业,这也是继招商雍景湾项目之后,其在马尾楼市版图再添一子。
需要指出的是,2018年2月2日,招商地产曾以15.07亿竞得马宗地2018-01地块,成交楼面价14023元/㎡,该地块即为现在的招商雍景湾项目,两幅地块相邻,地价却相差巨大,对于招商地产来说,竞得该地块之后也能对冲前期高价拿地的窘境。
出让公告内容显示,马宗地2019-07号位于马尾快安,四至范围为:东至朏头路,西至下德路,北至福马铁路,南至儒江东路。
土地面积43891.8平米(折合65.8377亩),其中广场用地面积(350105-KA-K-22地块)4742.25平米,实际出让面积(350105-KA-K-23地块)39149.56平米;土地用途为商住综合用地、广场用地。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1、350105-KA-K-23地块:建筑容积率大于1,小于等于2.4;建筑密度小于等于22%;绿地率大于等于32%;建筑高度大于等于18米,小于等于60米且建筑总高度符合义序机场控高要求。商业住宅建筑面积比例为3:7。2、350105-KA-K-22地块:广场地块内配备公共地下停车位120个。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出让公告做如下重要约定:
1、幼托设1处(12班),用地面积不少于55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应单独设置于350105-KA-K-23地块西南角(如规划函附图所示),由竞得人负责配建,建设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幼托设计方案须经马尾区教育局审定,通过验收后,产权移交给马尾区教育局。
2、该地块社区综合服务基础设施按照《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有关要求设置,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社区综合服务基础设施含社区工作用房及居民活动用房,其中居民活动用房建筑面积不应低于社区综合服务基础设施总建筑面积的50%。由竞得人负责配建,建设费用由竞得人承担,通过验收后,产权移交给马尾区马尾镇政府,按规划用途使用。
3、结合建筑配置居家养老站,设置标准为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总配建建筑不少于200平方米),由竞得人负责配建,建设费用由竞得人承担,通过验收(马尾区政府民政部门参与验收)后,产权移交给马尾区马尾镇政府,按规划用途使用。
4、350105-KA-K-23地块靠近铁南东路一侧需控出1596.19平方米的绿地,如规划函附图。
5、350105-KA-K-22地块面积:4742.25平方米(合7.11亩),广场地块内配备公共地下停车位120个,广场及地下停车位由竞得人负责配建,建设费用(建设费用不低于300元/平方米)由竞得人承担,通过验收后,产权移交给马尾区园林部门。
出让公告要求,马宗地2019-07号在竞得人缴清土地价款15日内按现状提供土地(按交付时点现状标高交地,由马尾镇负责具体交地事宜),交地后12个月内动工建设,自动工之日起30个月内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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