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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远晟置业5.35亿竞得马宗地2019-01号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9.08.15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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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8月15日福州马尾区举行2019年第四次土地出让活动。最终,经过数十轮举牌竞价,福州远晟置业以53500万元成功竞得该地块。该地块须建设37050平方米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0650元/平方米均价销售!
标签:   远晟投资  马尾  土地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快讯:8月15日福州马尾区举行2019年第四次土地出让活动,拍卖两幅位于马尾快安的商住用地,地块总面积70972.33平米(约106.45亩)。

  有包括正荣、中建嘉和地产、福州远晟置业、福州雍景湾地产、北京博源瑞祥投资、厦门丰嘉贸易等房企报名参与本次拍卖。

  首先开拍的马宗地2019-01号,起始价50000万元。在93号中建嘉和地产、79号北京博源瑞祥投资、78号福州远晟投资、89号厦门丰嘉贸易等房企之间展开竞价。

  最终,经过数十轮举牌竞价,福州远晟投资以53500万元成功竞得该地块,楼面地价7055元/㎡。该地块须建设37050平方米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0650元/平方米均价销售!

  出让公告内容显示,宗地编号:马宗地2019-01号,位于马尾快安朏头村、104国道以北、和平小学东南侧;土地面积27080.53平米(折合40.620795亩);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主要规划指标要求:建筑容积率大于1,小于等于2.8;建筑密度小于等于23%;绿地率大于等于35%;建筑高度小于等于80米。其中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低于3700平米,且不高于7500平米;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出让公告做如下重要约定:  

  (1)本次出让项目应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试行)》(榕政综[2017] 1164号)要求实施装配式建造,由马尾区住建局负责牵头监管。

  (2)结合建筑配置居家养老站,设置标准为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总配建建筑不少于200平方米),由竞得人负责配建,建设费用由竞得人承担,通过验收(马尾区政府民政部门参与验收)后,产权无偿移交给马尾区马尾镇政府,按规划用途使用。

  (3)该地块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由竞得人负责配建,建设费用由竞得人承担,通过验收后,产权无偿移交给马尾区马尾镇政府,按规划用途使用。

  (4)根据福州市马尾区马江房屋征收中心《关于350105-KA-L-08地块商住用地项目范围内安置情况及销售均价的说明函》,地块须建设37050平方米(45套45平方米、80套60平方米、90套75平方米、70套90平方米、45套105平方米、70套120平方米、30套135平方米)的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0650元/平方米均价销售,由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指定对象购买。

  (5)地块按照容积率均衡布置原则建设的前提下,剩余可售商品房可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建设,并满足《福州市城乡规划局关于规范配建房均衡布局的通知》(榕规办[2017]77号)要求。

  (6)安置型商品房按建设、交房进度分三期向竞得人拨付购房款,第一期:项目工程形象进度经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核实具备申请预售条件后,由征收实施单位及区土发中心向受让人拨付40%的购房款;第二期:被征收人与竞得人签订安置型商品房购房合同1个月内,由征收实施单位及区土发中心向竞得人支付40%的购房款;安置型商品房取得预售许可证满3个月后,如仍存在未对接的房源,由征收实施单位及区土发中心在3个月内进行回购并支付40%的购房款,该部分回购的房源由马尾区政府统筹调配使用;第三期:剩余20%的购房款待交房后一个月内付清。

  (7)用于安置的商品房停车位配建标准参照省技术规定有关要求,配建标准如下:45-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户型每户建配标准按0.8个车位控制,45平方米(含45平方米)以下户型每户建配标准按0.5个车位控制,其余用于安置的商品房及商品房停车位配建标准扔按市技术规定有关要求控制。

  (8)安置型商品房项目允许竞得人缴清第一期土地价款后,先行办理相关建审手续,两站在施工图审查后介入。

  出让公告要求,马宗地2019-01号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提供土地(按交付时点现状及其标高交地,由马尾镇负责具体交地事宜),交地之日起9个月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30个月内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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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快讯:8月15日福州马尾区举行2019年第四次土地出让活动,拍卖两幅位于马尾快安的商住用地,地块总面积70972.33平米(约106.45亩)。

  有包括正荣、中建嘉和地产、福州远晟置业、福州雍景湾地产、北京博源瑞祥投资、厦门丰嘉贸易等房企报名参与本次拍卖。

  首先开拍的马宗地2019-01号,起始价50000万元。在93号中建嘉和地产、79号北京博源瑞祥投资、78号福州远晟投资、89号厦门丰嘉贸易等房企之间展开竞价。

  最终,经过数十轮举牌竞价,福州远晟投资以53500万元成功竞得该地块,楼面地价7055元/㎡。该地块须建设37050平方米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0650元/平方米均价销售!

  出让公告内容显示,宗地编号:马宗地2019-01号,位于马尾快安朏头村、104国道以北、和平小学东南侧;土地面积27080.53平米(折合40.620795亩);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主要规划指标要求:建筑容积率大于1,小于等于2.8;建筑密度小于等于23%;绿地率大于等于35%;建筑高度小于等于80米。其中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低于3700平米,且不高于7500平米;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出让公告做如下重要约定:  

  (1)本次出让项目应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试行)》(榕政综[2017] 1164号)要求实施装配式建造,由马尾区住建局负责牵头监管。

  (2)结合建筑配置居家养老站,设置标准为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总配建建筑不少于200平方米),由竞得人负责配建,建设费用由竞得人承担,通过验收(马尾区政府民政部门参与验收)后,产权无偿移交给马尾区马尾镇政府,按规划用途使用。

  (3)该地块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由竞得人负责配建,建设费用由竞得人承担,通过验收后,产权无偿移交给马尾区马尾镇政府,按规划用途使用。

  (4)根据福州市马尾区马江房屋征收中心《关于350105-KA-L-08地块商住用地项目范围内安置情况及销售均价的说明函》,地块须建设37050平方米(45套45平方米、80套60平方米、90套75平方米、70套90平方米、45套105平方米、70套120平方米、30套135平方米)的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0650元/平方米均价销售,由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指定对象购买。

  (5)地块按照容积率均衡布置原则建设的前提下,剩余可售商品房可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建设,并满足《福州市城乡规划局关于规范配建房均衡布局的通知》(榕规办[2017]77号)要求。

  (6)安置型商品房按建设、交房进度分三期向竞得人拨付购房款,第一期:项目工程形象进度经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核实具备申请预售条件后,由征收实施单位及区土发中心向受让人拨付40%的购房款;第二期:被征收人与竞得人签订安置型商品房购房合同1个月内,由征收实施单位及区土发中心向竞得人支付40%的购房款;安置型商品房取得预售许可证满3个月后,如仍存在未对接的房源,由征收实施单位及区土发中心在3个月内进行回购并支付40%的购房款,该部分回购的房源由马尾区政府统筹调配使用;第三期:剩余20%的购房款待交房后一个月内付清。

  (7)用于安置的商品房停车位配建标准参照省技术规定有关要求,配建标准如下:45-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户型每户建配标准按0.8个车位控制,45平方米(含45平方米)以下户型每户建配标准按0.5个车位控制,其余用于安置的商品房及商品房停车位配建标准扔按市技术规定有关要求控制。

  (8)安置型商品房项目允许竞得人缴清第一期土地价款后,先行办理相关建审手续,两站在施工图审查后介入。

  出让公告要求,马宗地2019-01号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提供土地(按交付时点现状及其标高交地,由马尾镇负责具体交地事宜),交地之日起9个月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30个月内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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