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编号:FZ19071600339
诉求标题:咨询解除限售的问题
诉求内容:本人2017年7月14号购买了融林星海湾的一手房,发票和和合同备案时间都为2017年7月14日。房产证领证时间为2018年11月,请问我的一手房是根据备案时间来限售的吗?目前2019年7月15号,已经购买了2年了,是否能解除限售呢?望告知。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回复:您好,根据榕政办【2017】84号文件,从2017年3月29日(含)起,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一套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两年的,不得上市交易。
是否满2年,以取得不动产权证时间来认定。是否限售,需根据您购房时的户籍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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