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7月17日《福建日报》刊登“福建博美诗邦地产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公告”,根据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由北京市盈科(福州)律师事务所郑觉华等5名执业律师组成清算组,依法负责博邦公司的强制清算工作。
公告原文如下:
福建博美诗邦地产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公告
2018年12月28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王秾对被申请人福建博美诗邦地产有限公司(下称博邦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根据该院指定,由北京市盈科(福州)律师事务所郑觉华等5名执业律师组成清算组,依法负责博邦公司的强制清算工作。
清算组依法将强制清算事宜公告如下:一、博邦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望龙二路1号IFC福州国际金融中心40层,联系人:陈园园、陈胜勇,电话:13609598306、13959190906;传真号码:0591-22855880)申报债权,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性质、数额、形成原因等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二、博邦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返回财产。上述两项逾期的,应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特此公告!
福建博美诗邦地产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9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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