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2019年5月份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经理不到岗情况的通报
——榕建筑〔2019〕7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督促在榕施工企业工程项目技术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福州市建筑市场实行负面清单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榕政办〔2017〕225号)、《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考勤管理的通知》(榕建筑〔2017〕61号)和《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考勤管理的补充通知》(榕建筑〔2018〕164号),我局于2018年1月1日开始,对我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工程的项目经理进行脸部识别考勤管理。2019年5月我局检查了我市市区的房建项目,从检查情况来看,共有127个房建工程项目经理到岗情况良好,长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世茂云图一期等11个房建工程项目经理到岗履职情况不符要求。现将2019年5月份项目经理不到岗情况予以通报(详见附件)。
我局对项目经理不到岗不履职的情况,予以约谈、通报,并责令整改。同时,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按照《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对连续5天及以上天数未到岗的项目经理予以记分处理。
专此通报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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